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2002—2003年民办教育工作整体呈现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运作、高效率推进的特点,并在某些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现将具体工作分述如下:
一、逐步建立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是我国教育所要肩负的重要使命。而我国现有的教育资源短缺,政府财力又不能承受如此之重,这给民办教育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如何发展、壮大我市民办教育,如何使其与公办教育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成为鸡西市教育局领导关注的问题。为适应教育形势的需要,努力实现我市民办教育跨越式的发展,鸡西市教育局社办科结合本地民办教育发展实际,将工作突破点放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组织成立了鸡西市民办教育协会,标志着我市民办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纪元。鸡西市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组织开展民办教育理论研究活动、民办学校校长培训、各种交流活动,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承担起政府管理重心上移后分离出来的部分执行性、操作性、业务性的管理职能;在协商共建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行规行约,起到协调、仲裁和评价作用,确保民办学校问的竞争公平、合理、合法,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使我市民办教育在规范、和谐中前进、创新;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取得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制定《鸡西市民办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的检查、评估工作。我市民办学校近年来发展很快,良莠不齐,虽然多数学校能够努力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提高教育质量,但是,不少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缺少必要的规范。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整个民办教育系统尚未建立起评估体系有关,为实现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整体提高我市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从2002年11月起,社办科开始对《鸡西市民办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起草,它从五个方面二十个小项规定了民办中小学及其它职业教育学校的基本要求。历经10个月的时间,在市教育局各有关科室积极配合、反复论证后,于2003年8月,经鸡西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9月份,社办科组织召开全市民办学校校长工作会,下发并传达了《鸡西市民办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评估要求。该体系立足于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实际,较好地吸取了省内近年来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评估经验,本着服务、扶持、规范的目的,坚持导向性、‘科学性、激励性、可操作性原则,力求少而精,简便易行。社办科在今年的11—12月份完成了25所民办学校评估工作,并将对评估结果予以公布,以此来推动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改善和提高。通过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完善评价体系,树立“以评促优、以评促改”的思想,扶持一批好的学校,调整或撤消一批差的学校,形成动态管理机制,集聚教育资源,使我市民办教育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办学之路。
二、民办教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如何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使发展与规范协调统一,赋予民办学校充分的自主权,抓大放小,实现对民办学校的宏观、间接管理。
(一)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及财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要求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学生退学应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所收费用;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退学的要全额退费;学校要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产、财务规章制度。根据鸡西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鸡西市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各民办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校收费足额存储到市财政局专户,彻底改变以往“坐收坐支”的学费运行模式,遏制抽逃办学资金、恶意“圈钱”等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对稳定我市民办教育办学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二)清理整顿各种短期培训班,维护合法办学者的权益。曾有一段时间,社会上个人举办的各种短期培训班呈现出“不批、不管”的状态,一些非法办班者乘机鱼目混珠,扰乱了办学市场,社会对此反响较大。2003年,社办科一方面多次采取大规模行动集中清理各种乱办班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取缔非法办班场所56个,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曝光,使原有的无序办班状态得以控制;另一方面,对全市已颁发办学许可证的短训班进行年检,就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对部分合乎办班条件的举办者颁发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实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非典”期间,非常管理,保障民办与公办同步运行。2003年上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非典”疫情,为杜绝“非典”疫情在我市的发生,针对我市民办学校学生来源广、流动范围大的特点,社办科在及时转发教育部、省教育厅紧急文件的同时,多次深入各基层单位检查“非典”防护措施是否周密、实用,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限定其在最短的时限内给予解决。同时下发了《关于各级各类短期培训班暂停授课的通知》、《关于鸡西市民办外语学校暑期放假工作的通知》,对顶风违纪、无视文件要求的民办教育机构给予严肃处理,使民办学校“非典”防控工作开展得有序、有效。我市天立日本语专修学院“非典”防控期间因领导重视、措施得利,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熟知有关政策、法规,广泛收集信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社办科的工作具有政策性、综合性强的特点, 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十分重视对政策法规、 信息资料的学习和收集。《民办教育促进法》、《黑龙江省教育行政执法依据》、《民办教育文献资料汇编》等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工作人员必读之物,《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国民办教育》等刊物成为我们了解最新教育动态信息的重要来源。
(五)精心组织外出学习活动,为民办学校提供最优质的服务。2003年 4月,社办科组织部分民办学校校长参加了省教育厅举办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暨“四五”普法讲习班。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孙霄兵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副主任侯小娟分别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核心内容及条款进行了精彩讲解,让我们在最短的时问内对这部刚出台的法律有了较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同时,教育部政策法规处张文处长结合生动的案例讲解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使参加学习的各民办学校校长受益匪浅。此次活动的价值,各与会的民办学校校长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深有感触。
(六)做好接待学生家长上访工作,执政为民,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由于民办学校起步较晚,自身管理制度尚待健全,社会对其认识还不够真切,学生家长上访频繁成为必然。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设立了上访情况登记薄,详细记载上访人姓名、联系电话、上访事由、处理结果和受理人。在处理上访事件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两点一是维护受教育者的权益,对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确有过错的, 要求其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另外,在《鸡西市民办学校评估体系》中,对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及家长频繁上访的注明了扣分标准。二是做好教育政策宣传工作,对学生家长不能理解的问题,我们出具相关的政策法规让其信服,通过最公正、合理的途径化解双方矛盾冲突。2003年我们共接待上访人员48人次,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三、2003年 9月,我们对25所民办学校下发了民办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经统计,我市现有民办教育专职教师509人,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19%,中级教师职称比例为39%,学生总数14 530人(其中每年有上千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员到我市学习外语,为活跃地方经济起到积极作用),专用校舍建筑面积13.06万平方米,民办教育学校资产 1 925.8万元,2003年有毕业生3 472人。实践表明,鸡西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兴起,最大限度地积聚了社会的教育资源,较好满足了全市乃至省内外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文化教育的需求,为鸡西教育、经济、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开拓了我市民办教育特色之路。
(韩新君 刘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