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2004年7月10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二省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年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十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改善鸡西市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契机,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目标,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方面力量,集中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规范行政行为,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打造“诚信鸡西”、“法治鸡西”、“文明鸡西”,努力使鸡西成为开放程度高、发展机遇多、商务成本低、社会秩序好的城市。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体目标是:营造鼓励创业、重商兴企的舆论环境,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服务环境, 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行政环境,诚实守诺、信誉为本的信用环境,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人文环境,建立服务、效能、诚信、法治、责任型政府,努力创造一个要素充分流动,财富充分涌流,人民安居乐业,企业平安经营的发展环境。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优化环境的社会氛围。一是在全市深入开展以“创建优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深化对环境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和叫响“发展是硬道理,环境是生产力”、“政府营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效率更高,费用更低”、“环境建设,人人有责”的理念和尊重创造、尊重创业、尊重纳税人的意识,为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社会诚信“三重三守”活动。围绕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诚信建设。在政府部门开展以狠抓政策落实为重点的重承诺、守信誉活动,倡导诚信行政、树立、良好形象;在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做到诚信兴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重公德、守信誉活动,倡导诚信道德,弘扬诚信文化,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气。三是大力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总结和宣传正面典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大力宣传我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及成效,在国内外树立鸡西良好的城市形象。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一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彻底清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取消。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向社会公告。二是改革行政许可办公体制。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办公方式,积极推行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集中办理,做到优质服务、便民快捷。进一步完善市投资服务中心的功能,市政府各部门涉及投资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进入中心。加强服务中心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解决服务中心窗口事权统一问题,保证服务中心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运行。三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能当场办理的必须当场办理,无特殊原因要在20日内办结。对违反法定时限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使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合法、审批程序规范、行政效率切实提高。
(三)全面清理整顿各种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一是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重新进行审定。对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未执行“收入直缴财政”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要坚决纠正。要及时制发《鸡西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汇编》。二是全面清理以收费为开支来源的行政事业编制。精减人员,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保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从源头上解决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问题。三是全面清理整顿培训办班收费。严格控制要求基层单位、企业交费参加的培训办班活动。按国家、省文件要求,确需举办的培训班,收费标准必须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尽快制定并实施《鸡西市市直机关组织培训办班收费工作管理办法》。四是全面清理整顿各类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收费。依法清理并坚决制止各类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借用行政权力变相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垄断性收费等问题。同时,严格执行“两证一票一卡”收费和公示制度,收费必须持收费许可证和执法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填写收费登记卡,做到公开、透明、规范。
通过全面清理整顿收费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取消不合法收费。收费标准为弹性的,按下限执行;经营性收费项目,全部退出行政事业性管理范畴。
(四)以推行和完善“代办制”为重点,加大“六项制度”落实。按照鸡西市《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工作方案》 (鸡改字〔2003〕1号)要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六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已推行“六项制度”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未推行的部门单位位必须立即推行。对重大投资项目,要由招商部门为外来投资者代办项目审批,注册登记,办证办照等事项。今年,要把推行“六项制度”纳入市直机关各部门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
通过深入推行“六项制度”,全面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周到、办事高效的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力争今年底,企业和群众对推行“六项制度”满意率达80%以上。
(五)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政务信息公众查阅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全部政务信息。普遍建立行政决策事项的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保证基层、企业和群众对政务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通过全面实施政务公开,使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行政行为的公开度明显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六)严格规范司法和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二是强化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整顿行政部门滥着装问题。三是认真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四是严格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司法)单位和人员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合理性。坚决纠正向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下达收费和罚款指标的行为。五是强化司法保障。各级司法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公正司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侵犯企业及外来投资者利益的案件,要快查、快结;对适用法律不当的案件要及时纠正。对司法不公、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要严查严办,公开处理。
通过严格规范司法和行政执法行为,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企业、群众对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率达80%以上。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7月10日—7月20日)。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站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事来抓。要通过各种形式,展开思想发动,让每一位执法(司法)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每一位市民,都成为我市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创建者,自觉摒弃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从而在全市形成“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同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并于 7月20日前报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审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7月21日—8月31日)。
1、各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时, 对《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必须明确完成的时限、标准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各单位的工作方案经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审定后,方可实施。
2、全市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和 “窗口”单位都要在7 月20日前制定出本部门《XXXXXX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理和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还要制定《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规定及违反规定的处理规定》。在这些规定中,要明确岗位,明确责任,明确具体的处罚办法,要具有明晰可行的操作性、震慑性和实效性。
3、由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定各单位制定的上述两个《规定》,不符合要求要重新制定。
4、对审定后的重点部门的两个《规定》要在全市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5、新闻单位围绕公开发布的规定展开强势宣传。
第三阶段:检查通报(9月1日—11月30日)。
1、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要对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暗访, 对影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进行公开处理。
2、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
3、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认真总结, 写出总结报告,建立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机构。加强中共鸡西市委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题推进领导小组建设,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为市改善办),办公室挂靠市纪检委、市监察局。市改善办负责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规划、指导、检查、协调和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考评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对干扰阻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典型的问题直接进行查处。
(二)强化推进措施。
(1)开展经常性检查通报。 对检查中发现的影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以儆效尤。
(2)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举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 及时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处理影响、 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同时,要依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五条禁令及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市级分管领导的责任。
(4)强化行政效能监察。 鸡西市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和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鸡西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办法(试行)》 (鸡办发〔2002〕8号)的规定,对政府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权勒卡、以权谋私、顶抗拖磨、推诿扯皮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促进政府提速增效。
(5)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以“行风热线” 为载体,深入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和服务作风方面的问题。对发生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单位,取消行风评比先进资格。
(三)强化责任考核。实行抓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与目标奖励和干部使用挂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抓环境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市级领导按工作分工负责抓好本战线的环境建设,各地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是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生影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主管、主要领导直至市级分管领导的当年评先、优及提拔晋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