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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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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兴检机制,加大办案立检力度,强化规范治检监督,增加科技强检投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把全力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审细查,适时介入,快捕快诉”的检察工作原则。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 16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8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 67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 356人。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使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以金融。粮食、建筑、煤炭和“三机关一部门”等领域为重点,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112件,其中大要案46件(要案12件),“三机关一部门”2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890.7万元。渎职检查。部门以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为重点,突出查办了这些领域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8件,其中重特大案件4件,要案1件。
  2004,全市检察机关认真抓了预防职务犯罪“二期工程”的全面启动工作,积极开展职务犯罪系统专项预防和大要案个案预防工作,先后对18个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对职务犯罪大要案的个案预防达到了81%,超过省院任务数的 125%。同时,还以国有企业和粮食系统等为重点,开展了预防调研、对策分析、宣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加了预防工作的效果。
  【诉讼监督】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的职能和效果。2004年,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1件,其中监督立案51 件, 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10件;追诉20人, 防错诉34人; 在审判监督工作中,加强了对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的全面审查,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件,法院改判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65件,法院改判16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12件。在执行监督工作中,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6人次。对社会服刑的“五种人”考察406 人次;继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工作,共纠正超期羁押12人,巩固了自2003年以来“零超期”的工作成果。 【四个专项业务】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2004年,集中开展了四个专项业务工作。一是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 制定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办法》,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先后对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和盐业部门三年来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建议移交涉嫌犯罪的案件2件3人。二是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中,通过对高检院确定的17种重点案件认真筛选,深挖细查,立案查处虐待被监管人员案件 1件、刑讯逼供案件2件。三是在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中,通过审查“减、假、保”卷宗共发现案件线索40件,已立案侦查一起监狱干警徇私舞弊案件。四是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共排查出涉法上访案件47件,通过采取强化责任,领导包案和公开答复等措施,全部办结了这些案件。
  【检察队伍建设】 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深化教育活动中,全市两级院通过坚持自查自纠与上门求谏并举、全面查摆与突出重点并举。揭短亮丑与依法查处并举,认真解决执法思想、执法作风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核查群众举报线索4件,立案1件,给予纪律处分 1人;通过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三项清理工作,认真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省院和市委表彰魏艳玲这个先进典型,广泛开展了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帮助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通过开展各类业务练兵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一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并在全省开展的各类业务竞赛中取得了较好的名次。
  从2004年8月份开始,全市两级院按照省院的部署,全面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共选任人民监督员50名,并对五起拟作不起诉案件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结案。
                                    (宋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