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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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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宗教局)
  【概况】 2004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市各民族乡村普遍在水稻品种、栽培技术、绿色无公害上下功夫,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两免一补”的落实,农民的种植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大力指导民族乡村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种植业份额,增加畜牧业比重,主辅换位步伐进一步加快。为推进民族经济加快发展,在认真总结和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全市推进民族经济发展密山现场会,交流了发展民族经济的成功经验,这对推动主辅换位的进一步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引导组织民族乡村充分利用亲缘、地缘、族缘等优势,大力实施“引进来”战略。密山市引资 1个亿,成立华香清真肉制品公司;鸡东县鸡林乡引资500 万元,成立专门从事稻草深加工的绿园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稳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重新调整了民委委员成员单位,并在民委委员单位中深入开展为期 3年的“一帮一”包扶民族乡村工作。31个民委委员单位及时深入民族乡村,搞好对接,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包扶工作规划。2005年将进入规划落实阶段。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呈现出新局面。2004年,全市4个民族乡国民经济总产值实现5.9亿元,人均收入3 620元。
  【少数民族各项事业】 2004年,市民委会同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县(市)区政府,争取教育资金,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到年末,市和各县(市)区共投入资金 180余万元,为民族学校维修校舍,添置现代化教学设备,保障了朝鲜族学生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成长。2004年,鸡西市民族学校高中升学率达91%,密山市朝中文科考生权丽琴以645分优异成绩,名列鸡西地区高考第一名,全省第二名,被北大录取。 9月,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举办了全市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10多个民族的近 200名专业及业余演员参加演出,进一步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市民委积极协调省民委,为民族乡村争取资金80余万元,改善了部分民族乡村的基础设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清真寺建设问题。市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启动了清真寺续建工程。为扩大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覆盖面,举办了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条街活动,在《鸡西日报》发专版,制作并在市有线电视台播放反映民族工作重大成就的专题片。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浓厚氛围。
  【宗教团体建设】 2004年,顺利完成了市佛教协会的组建工作,重点选拔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有较高宗教学识的人士进入领导班子。加强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思想教育。举办宗教界人士座谈会,深入进行爱国主义、独立自主自办方针和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切实抓好新组建的佛协班子的思想教育,指导市基督教“两会”配合治理“三乱”和抵御渗透工作。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和教育工作,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学习讲解党和政府有关宗教的政策、法规,提高了他们依法活动的自觉性。
  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2004年,共印发信息14期,机关完成 3篇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其中《关于鸡西市民族地区农民增收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荣获全省民族系统调研报告评比一等奖。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制定印发《鸡西市县(市)区“争先创优”活动考评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充分调动了基层民宗局的工作积极性。
  【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2004年,市民委与市委统战部共同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对30多名基层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与市委党校配合,在各级干部培训中增加民族政策、法规课程。开展《鸡西市2001—2010年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十年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少数民族干部的基本情况。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和沟通,参与少数民族干部的日常管理,使少数民族干部管理由封闭式管理逐步向开放式、科学化管理发展。
  【宗教事务管理】 基督教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坚持集中整顿和经常治理相结合,堵和疏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重点解决私设聚会点、原教派活动和自封传道人问题,有效制止了部分地区基督教活动混乱现象,解决了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抵御境外势力渗透工作。与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市近年来境外势力利用宗教渗透问题,进行了一次调研,摸清情况,研究制定了抵御渗透的措施。加强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管理。加强宗教场所年检工作,建立完善大型宗教活动管理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了佛、道教寺、观的申报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