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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宝清年鉴》是由中共宝清县委员会、宝清县人民政府主办的地方综合性和资料性地情工具书,每年编辑出版一卷。
  二、《宝清年鉴》 (2006年卷),是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中国地方志领导小组《地、县级年鉴编纂规则》为依据,全面系统地记述2006年度宝清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工作成就,为各级领导了解县情,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各行各业,各单位查询资料、推动事业发展提供资料信息;为全县广大读者、外来投资人士了解、研究、认识宝清提供服务;为第三轮编修宝清志书储备资料;同时,也是宝清展示新貌、对外交流的媒体窗口和信息平台。
  三、《宝清年鉴》(2006年卷)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按行业分大类,以部门为主题,分条目编写,部分条目下设了子目。全书设特载,专辑、概述、大事记、政治、群团、政法武装、经济管理、湿地水库、农业、工业、商贸业、交通与科技信息产业、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划生育、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社区乡镇、驻县单位、人物、文件选编、附录等23类,并随文添加了统计表、黑白插图和彩色宣传页,力求以图表代文补文,图文并茂,增加可读性和欣赏性。可以说,《宝清年鉴》是集权威性、科学性、资料性及实用性于一体的珍贵资料。
  四、《宝清年鉴》(2006年卷)的基础稿件和资料由基层部门提供,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在此基础上经《宝清年鉴》编辑部责任编辑和总编、总纂加工整理;重要数据均采用县统计年鉴中的数据。
  五、本年鉴中各单位排列顺序采用以类划分、随机方式排列。人物简录以姓氏笔划为序。
  六、《宝清年鉴》(2006年卷)囊括了 35个单位,共计702千字。密山市、东方红林业局,宝清鲁能集团等部分驻宝单位未提供入鉴资料,待下卷《宝清年鉴》补记。
  七、《宝清年鉴》编纂工作,由宝清年鉴编纂委员会领导,由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在编纂过程中,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与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八、《宝清年鉴》编辑部于2007年 9月成立,2007年1O月份开始全面启动工作。由于编纂工作时间较短,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加之编辑人员水平有限,出现纰漏与不足在所难免,热忱恳请各级领导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使《宝清年鉴》越办越好,达到纂好鉴、出精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