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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烟叶公司宝清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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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烟叶公司领导人】
  经  理:李占富
  副 经 理:刘京业
       王林军
  【概况】 2005年底,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对全省烟草经营管理体制实行改革,取消县级烟叶公司法人资格,牡丹江烟叶公司宝清县烟叶公司更名为牡丹江烟叶公司宝清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内设行政办、政工办、生产办、计财办、企业管理办、安全办6个科室。公司下设宝清烟站、青原烟站、七星泡烟站和一个烟草商厦。企业在岗49名,内部退养10名。
  2006年全县共种植烟叶1 507.33公顷,在遭遇历史罕见的低温冷害情况下,收购烟叶60 026担,完成省局下达计划的78.06%。烟农总收入实现2 240.54万元。公斤均价实现7.47元,实现烟叶税492万元。上等烟比重实现15.63%,中等烟比重实现54.83%。
  【烟叶生产】
  一、严格控制种植面积。为了严格控制种植面积,全面贯彻落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一亩不能多种,一担不能多收”的指示精神。首先,分公司成立了烟叶面积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各项有关控制面积的规章制度。分公司与各烟站站长签订了《烟叶生产经营命令》。在命令中明确:种植面积如果超过计划,主要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其次,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建议县政府召开了由各种烟乡镇领导参加的控制面积工作会议。县政府颁布了《严禁合同外种植烟叶公告》。第三,积极宣传。春节过后,分公司与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向全县烟农发出了一封公开信月13日,分公司与烟草专卖局利用《烟草专卖法》宣传车,对各主要乡村进行了控制烟叶面积的政策法规宣传月份,副县长景长文带领分公司和烟草专卖局领导到青原镇东富村,七星泡镇向华村、兴华村召开烟农座谈会,向他们宣传烤烟种植形势和政策,劝导农民按计划种植。第四,采取必要限制措施月份,在县经济区域办主任兼县烤烟办主任扈连凡的带领下,组织了由工商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烟叶分公司参加的工作组,到重点村除作好政策法规宣传外,并强行铲除了合同外育苗。通过以上各种措施,分公司与9个乡镇63个自然村的680户烟农签订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种植户数较上年减少140户。
             2006年烟叶种植面积落实统计表
  表商贸类—6                            单位:公顷


  
  二、狠抓规范化生产
  (一)高标准抓育苗生产。一是分公司落实了生产工作责任制。制定了《烟叶生产定期报告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种子管理办法》、《育苗移栽阶段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二是做到了公司统一供种,统一消毒,统育分植。分公司与44户科技户签订了育苗生产承包责任状。全县母床育苗温室大棚44座,育苗面积1 600平方米。假植大棚1 260座。全县3月6日开始播种,3月 31日开始假植。三是坚持高标准,培育大壮苗。全县从扣棚提温、温室消毒、营养土消毒到播种质量、温室设备、苗期管理、假植质量、进度全部达到了标准。



                 宝清镇亨利村烟田
  (二)高标准抓烟苗移栽。一是抓了整地这一环节。全县烟田全部实现机械深松夹肥起垅。全部实现大垅稀植。1.2米垅距占60%,1.1米垅距占40%。二是按土样化验标准科学施肥。全县化验了标准土样450个。全县共下拨各类化肥817吨,加上烟农手中化肥,平均亩施化肥达到80斤以上。三是实现全部实现地膜覆盖。全县共下拨地膜60吨。四是大面积推广使用机械。共计投入刨埯机240台,带水、带药、带肥高标准搞好移栽。株距全部达到0.5米以上。全县5月6日开始移栽,5月20日全部结束。
  (三)强化田间管理。鉴于前期低温多雨,部分烟田出现早花,烟叶成熟期拖后的实际,分公司及时指导烟农,增加铲趟次数。引导烟农及时平顶,全部采用药物抑芽,大部分烟田每株留叶14~16片。上等烟比重较上年增加 4.63%,烟叶质量明显提高。为了提高烘烤分级质量,分公司开办了烟农培训班,对烟叶烘烤分级实行现场指导。全县新建密集式烤房 197座,密集式烘烤面积达到60%。
  【烟叶收购】 一是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县政府于9月 11日召开全县烟叶收购的动员大会。各乡(镇)主抓领导、县直各有关部门领导和分公司全体职工参加。县政府发布了《加强烟叶专卖管理,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政府公告。分公司向全县烟农发出了《坚持标准,按时完成收购任务》的公开信。烟技员深入到农户,将收购形势、政策、标准、价格、收购时间及时传达给烟农。二是加强了内部监管。分公司对收购纪律提出严格要求。在分公司和各烟站设立宣传报、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烟农进行监督。在收购期没有接到收购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三是坚持以烟农为主,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做到了收购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样品三公开。收购人员挂签上岗。各烟站都设立了烟农休息室,备开水,实行微笑服务。全县烟叶收购于11月1日全部结束,比往年提前一个月。
  【烟叶市场的管理】 加强了烟叶市场的专卖管理,有效打击了不法烟贩。为了防止烟叶外流和非法倒卖,县政府抽调了财政、税务、公安、烟草专卖和烟叶分公司的部分人员,组成4个防止烟叶外流堵截小组,在各乡村张贴政府公告, 在分公司和各烟站设立举报电话。全县共破获烟叶外流和非法倒卖烟叶案件5起,罚没非法倒卖烟叶18 000公斤,价值35 000元。
  【烟田基础设施建设】 全县共规划基本烟田 5万亩,并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规划。全县新打烟田机井10眼,每眼机井配置60吨水罐一个。建设宝清镇亨利村烤烟科技园区 1处。9月30日10眼机井和10个水罐完成施工,并通过了质量验收月 15日,宝清镇亨利村烤烟科技园区12座密集式烤房全部投入使用。
  【思想政治工作】 县烟叶公司坚持常年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公司领导以身作则,坚持深入基层,紧密联系职工群众,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职工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二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年初,重新选举了工会委员会,增强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党员、下乡员徐贵国同志带病坚持工作,直到烟叶收购结束才请假休息治病。四是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体收购人员坚持国家标准,竭诚为广大烟农服务,没有出现勒卡烟农、人情等(级)、关系秤的不良之风。
  【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公司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教育。全年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防火警示标记、灭火器、防火用具、电器设备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烟叶生产政策】 2006年3月3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宝清县2006年烤烟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宝政办发[2006]6号),文件明确规定了烟叶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奖励政策
  全年烟叶特产税继续实行核定基数,层层分享,逐级分成政策。全县烟叶特产税数额为607万元。县乡村分成比例分别为:79.5%、12.5%、6.5%,余下1.5%作为10门防雹炮的专项经费。
  (一)完成税收计划指标,烟叶特产税县级按79.5%分成。其中:66.5%进入县级政府收入;3.5%转入县烟叶生产气象防雹专项经费;4%转入县烟叶生产办公室,作为经费及县级相关部门奖励基金;5.5%转入县烟叶生产扶持基金 (其中1.5%用于奖励烟叶分公司生产有功人员,4%作为烟叶生产扶持资金);乡(镇)按 12.5%分成。其中:5%转入乡级政府收入(主要用于乡(镇)防雹专项经费和堵烟经费,科技兴烟经费);50%用于村领导奖励。
  (二)超额完成税收计划,税收分成比例不变。
  (三)没完成税收计划,乡(镇)按实际完成数的9%分成,村级按6%分成,内部使用比例不变。
  (四)烟叶特产税进入财政后,除财政留成部分外,由财政拨付到区域经济办。按合同比例兑现。乡(镇)村分成待全县烟叶工作会上兑现。
  二、扶持政策
  (一)设立烟叶生产扶持基金。由县政府从今年实现烟叶特产税中提取4%,作为县烟叶生产扶持基金。专项用于科技合作,烟房改造,温室建设,地膜覆盖,药物抑芽,打井抗旱,新品种示范,购买大型农机具,应用先进技术等补贴。
  (二)设立县烟叶生产防雹专项经费。县政府从今年实现烟叶特产税中提取3.5%作为气象防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防雹炮弹,器械维修,炮手培训,气象服务及工作人员外勤补助。另提取1.5%作为10门防雹炮统一的专项经费。
  为加强全县烟叶生产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丁君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景长文担任。成员有县区域经济办、农委、公安局、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农机总站,气象局、烟草专卖局,烟叶分公司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区域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区域经济办主任扈连凡担任,副主任由财政局副局长隋国刚、烟叶分公司经理李占富担任。
                                   供稿 冯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