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领导人】
党组书记、局长:郭 锋
副局长、纪检组长:孟庆友
副局长:高基山
关福春
【概述】 宝清县地方税务局为正科级地方税收行政管理机关。现有在编国家公务员74人,工勤编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0人;12月已清退协税员44人。在职人员中,本科学历22人,大专学历37人,中专学历12人,高中3人,初中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 78.7%。内设5个股室 (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2个直属局(稽查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局), 下设宝清镇、清河、南横林子、双柳河、七星泡、夹信子、万金山、青原等8个分局。担负着全县辖区内10个乡镇及3个国营农场的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2006年末统计,共管理工商业户3 272户,其中国有企业126户,集体企业44户,股份公司 148户,股份合作企业2户,外资企业4户,港澳台投资企业1户,私营企业8户,其它企业 1户,个体工商户2 938户。
【税收收入】 2006年,共组织地方税收入库6 401.1万元,完成县政府计划指标5 625万元的113.8%,超收776.1万元,较上年增长41.5%;同2004年完成税收额 3 223.5万元相比超收3 177.6万元,增长 198.6%,两年翻了近一番。重点税源管理的“四业一税”即饮食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煤炭业、车船使用税,实现税收3 460.5万元(分别为354.8万元、1 113.3万元、545.6万元、1 408万元和38.8万元),比上年增长1 291万元。
收入特点:从税种上看,营业税入库3 008.4万元,占税收总收入的47%,个人所得税2 147.2万元,占税收总收入的33.5%。两大税种合计入库 5 155.6万元,占税收总收入的80.5%。从主要行业看,建筑业1 113.3万元,房地产开发业545.6万元,煤炭开采业 1 408.9万元,金融保险业845.9万元,交通业运输352.4万元,电信业405.9万元,餐饮住宿业391.4万元,批发零售业895.2万元(其中烟草批发493.万元)。上述八大行业税收合计5 958.6万元,占税收总收入的93%。从企业类型看,国有企业1844.5万元,集体企业343.2万元,股份公司 962.4万元,外商投资企业248.1万元,个体经济3 000.9万元,分别占税收总收入的28.8%、5.4%、15%、3.9%和46.9%。
【征收管理】 地方税务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指标。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税收征管程序。二是加强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制定和完善了 《纳税信息“一户式”管理办法》, 逐步实现征管信息“一户式”储存管理目标。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局的肯定,并在全市做了经验交流。三是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编制了《税收管理员手册》,明确了岗位责任,规范了执法程序。使税收征收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四是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9月评出信用等级业户182户。其中A级纳税人30户,B级纳税人140户,C级纳税人 13户。五是将征管质量纳入全局目标管理重点考核内容,实行征管质量责任追究,注重与征管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与公务员评优评模挂钩,有效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六是实行电脑定税。年初,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对全县近 500家饮食业纳税人通过税收征管软件进行了电脑定税,减少了人为操作的弊端,使税收定额逐步趋于公平合理。全年饮食业税收同比增收94万元,比上年增长36%。七是抓好重点税源管理。 全年将饮食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煤炭业和车船使用税列为重点管理税源,强化征管、跟踪监督,收到了明显效果。
【税政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正确,实行办税公开。二是严格执行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及未达起征点优惠政策。严格审批手续,先后制定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和《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全年为下岗职工且实现再就业人员和未达起征点业户按优惠政策减免税金22.4万元。三是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了《宝清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方案》,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责任制。四是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建立了监督检查制约的长效机制。
【发票管理】 一是广泛宣传《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通过发放宣传单、办专栏、贴公告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发票使用知识。二是做好发票管理基础性工作。对各种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建立发票账册,并通过计算机进行微机化管理。三是把发票管理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内容,制定和完善了发票领、用、存、开等办法和制度。四是对饮食业、服务业、娱乐业全面使用“刮刮乐”有奖定额发票,极大地激发了消费者索票的积极性,促进了相关行业税收的增长。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规范了代开交通运输业发票的有关工作,并认真上传比对有关信息,加强了对交通运输业税收的规范化管理。六是对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及其他行业实行源头控管、以票控税,减少了税收流失。七是与有关部门配合,打击发票违法违纪行为。
【税务稽查】 加大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稽查局重组后开展了五个行业的专项检查,先后稽查45户,查补入库税款 5.8万元。另外,稽查局在全市率先使用了规范化的 113种机制税收执法文书,统一编号,实现微机管理,电子存档,在税务稽查文书信息化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头。
按照省局要求,对过去两个年度查办的案件进行了复查,针对案卷管理上存在的不足,按稽查工作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要求,设计了一整套卷宗规范的管理方案,对以前年度案卷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在代表市局受检中得到了好评。
【税收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大计算机的硬件投入。几年来投资30余万元,为基层配备了先进的微机25台,票据打印机12台。省地方税务局又为宝清地税局配置了37台微机,实现了各分局与县局间的网络连接,从而提高了办公效率,推动了税收征管科学化进程。二是开展全员微机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黑龙江省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各模块在宝清税务局得到了全面应用,通过建立数据录入、整理、利用等管理制度,基本达到了数字准确、运行顺畅的效果。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启用,使办公环境得到了改善,办公效率明显提高。
【社保费征缴工作】 经过县地税局社保人员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社保费的征缴工作,得到了市局和县政府的好评。全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计划指标分别是 2 200万元和6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养老保险费2 282万元,失业保险费63万元,回收欠费310万元,养老保险费征缴率和失业保险征缴率分别达到了112%和110%。
【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开展了“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本着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立足于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在征收、管理、稽查、税政、计会统、社保等六个岗位中开展了学习竞赛活动,全年组织分岗位集中辅导2次,各种类型的考试5次,业务能力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地税干部职工道德教育及各种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精神文明建设通过省文明委验收,“双评”工作再获全县最佳单位。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青原镇庆东村出资50 000元,修建了村主要干道和硬质路边沟。2006年,被县政府评为招商引资最佳服务单位。
供稿 高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