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宝清支行
金融 保险
中国人民银行宝清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宝清支行
【领导人】
党组书记、行长:于占东
副 行 长:张志财
刘君业
纪检组长兼总稽核:姜 利
【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宝清支行(以下简称宝清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分支机构为正科级单位,隶属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双鸭山中心支行管辖。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承办货币发行、账户管理与票据清算、经收国库、金融统计、再贷款管理、反洗钱、反假币、征信管理及金融知识宣传等有关的金融业务。宝清县支行现有编制33人,内设办公室、货币金银股、会计国库股、货币信贷与统计股、保卫股及纪检监察审计室等6个职能股室。
2006年,全县金融机构(不含农垦系统)各项存款 259 533万元,较年初增加29 915万元,增长13.03%,同比增长13 813万元。其中,企业存款27 459万元,比年初增加 4 269万元;储蓄存款222 272万元,比年初增加26 462万元。各项贷款259 407万元,较年初减少 7 088万元,下降2.66%。
【体制改革】 宝清支行对内设机构由原来的9个调整为5个,撤销监察室和工会,其职能并入办公室;撤销金融管理股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股,其职能分离至银监组。2006年 8月,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全面落实县(市)支行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沈银党[2006]26号)文件精神,经过积极努力,顺利实现了支行纪检监察内审职能派驻制改革方案的落实,增加了一名专职纪检组长兼总稽核职数,增设了纪检监察审计室。
【货币政策实施】 认真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方针,大力支持信贷产品创新,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支持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新增存款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反哺农业,用于支持地方“三农”经济的发展。积极协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建立金融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全县累计向92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4万元。
积极向上级人民银行申请政策性支农资金。全年为宝清县农村信用社争取支农贷款17 500万元,同比增加2 500万元;贷款共投放11 130个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4%;贷款投放覆盖134个行政村,占全县村屯总数的74%。
【结算业务及管理】 宝清支行利用会计国库人员交叉兼岗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合理设置会计核算岗位,加大票据审核力度,构筑会计工作“自控、互控、监控、终控”四道防线,加强系统维护,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安全无事故月24日,新的小额支付系统成功上线与大额支付系统同时运行。加强会计监管工作,完善会计监管体系,防范化解会计风险,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和国库业务监管,全年共审批账户175个。
【国库业务管理】 加强对国库经收处的监管,切实加强非现场检查指导,对延压税款的经收处给予查处,使延压税款的现象得以控制,提高了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了税款及时入库。积极协调理顺乡镇国库管理模式调整后的财、税、库、行之间的关系,保证了乡镇国库业务的正常开展。加强财政预算收入的退库和更正管理,做到合理退库,2006年退回不合理退库1笔,金额5.6万元;办理正常退库19笔,金额248万元,预算收入更正41笔,金额 23.7万元;办理一般预算收入9 544笔,金额7 823万元,税收返还收入5 498万元,一般预算调拨收入32 426万元;办理财政拨款4 701笔, 金额44 164万元。 兑付国债本息合计1 587.80元。
【货币金银业务及反假币管理】 宝清支行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现金检查,全年投入人力60人次,95个工作日,翻阅传票 1 200多册。检查中发现个别金融机构存在放松现金管理、三级审批制度执行不严、越权审批现金等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并与各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戒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有效督促金融机构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不合理用现。
合理调剂流通现金券别结构,保证辖区现金正常供应。 全年共调入发行基金 17 347万元,其中辅币2 147万元; 共组织回笼货币178 356万元,投放货币176 757万元,净回笼货币1 600万元。继续加大残损币清缴力度,全年共上缴残损币13 415万元。开展反假人民币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56台次,参与宣传活动人数达2 000人次,宣传范围遍及辖区 10个乡镇和三大国营农场,发放大张宣传画600余幅,散发反假宣传手册和自制宣传资料5 000余份,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2万人以上。
【反洗钱管理】 深入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检查,帮助解决反洗钱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的识别能力,严格执行大额可疑支付报告制度,督促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使反洗钱工作在辖区金融机构中得到应有重视。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并理顺了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运行机制。
【诚信管理】 继续加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新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切实抓好贷款卡的发放、新系统数据补录和年审工作。全年新发放贷款卡12张,累计发放贷款卡 106张,贷款卡年审30张,新系统数据录入40家。
【调查统计】 年内先后完成了双鸭山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宝清县黑土地退化情况、金融支持县域经济情况、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专题调研14项,共撰写金融调研信息50篇,其中参与调查的《宝清县黑土地退化情况的调查》被沈阳分行部分采用并由国务院领导批示;《宝清县厉兵秣马备春耕》、《山东鲁能集团巨资开发宝清褐煤》等优秀调研信息被哈尔滨市中心支行转发,较好发挥了金融调研信息的情况反馈作用。
【职工队伍建设】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年内分别对班子、后备干部及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根据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全面落实县(市)支行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沈银党[2006]26号文件要求), 积极配合市中心支行做好改革方案的落实,通过民主推荐、上级组织考察等程序,于当年 8月底顺利完成市中心支行派驻宝清县支行纪检监察审计室的设立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纪检监察内部门实行派驻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县支行后备干部队伍现状,按照德才兼备和年轻化的条件及时补充调整了后备干部队伍。根据支行中层干部职数不足的实际,按组织程序提拔了3名正副股级干部。
【党建工作】 一、狠抓党员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制定学习计划,严格考勤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党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实行党支部委员轮流上课辅导。全年共进行了12次辅导,受教育党员 200余人次,党员在学习中坚持做到“五有”即,有考勤、有笔记、有体会、有心得、有考试成绩月份开展的“党章学习月”活动中,共组织了以《党章》原文和有关党建的参考资料为主的 9次集中专题学习,经过党章百题测试,合格率100%。在庆祝建党八十五周年的日子里,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参加了《纪念建党85周年“学习党章 永葆先进性”知识竞赛100题》(“大唐电力”杯)答题活动及观看党史教育题材电影等活动。二、规范学习制度,坚持以制度治党。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党员百分考核工作,组织党员讨论完善了《党支部工作职责》、《党支部成员工作责任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缴纳党费制度》、《党员民主测评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先进性标准》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推动了支部的工作,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实施百分考核和党建目标管理。县支行党支部把现有的 19名在职党员,按照业务部门分为两个党小组(退休党员单独编为一个小组管理), 并按照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党性修养、组织观念、缴纳党费、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内容实施百分考核,每季度根据党员的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一次,年底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评出优秀党员。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支部决定一些重大问题都要召开党支部会议或党员会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决策公开透明。于5月24日召开了支行第十二次工会会员大会,对大会征集的6条提案给予认真解答和落实。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年内支行发展新党员一名。利用“七一”党的生日之机,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召开座谈会等,使党员在活动中体现先进性。
【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民主管理,增强职工责任感。积极开展职工建家活动,坚持办好职工食堂、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并通过举办联欢会、乒乓球赛、书法绘画展等寓教于乐活动愉悦职工身心;按要求坚持常年做广播体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质测试工作,及时录入测试数据并上报,为支行女职工办理妇女安康保险。组队参加了市中心支行首届羽毛球比赛。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义务劳动、业务竞赛,积极响应总行团委“青春央行雏鹰计划——为了边陲的孩子”助学捐款的倡议,在职工中广泛开展了捐资助学活动,46位同志共为新疆吉木乃县贫困青少年学生捐款1 880.00元,为遥远的西北边陲的孩子们奉献了一份爱心。在2006年创先争优工作检查评比中,支行党支部被评为市中心支行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供稿 于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