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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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领导人】
党委书记:刘 波
党委副书记:刘 军
局 长:李立军
副 局 长:姜岱强
宋长海
纪检书记:赵俊生
【概况】 宝清县卫生局是县政府直属的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行政部门。局机关编制20人,实有职工20人,其中干部18人、工勤2人。内设8个科室,即党委办、办公室、财会室、审计室、地病办、爱卫办、业务股、农村合作医疗办;下设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监督所、血站和10个乡镇卫生院。县内国营、集体及私营院所共 155个,具有执业资格 129人。
【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建设工程。一是建筑面积6 400平方米的县医院外科大楼于2006年 5月动工,2007年6月交付使用。二是总投资720万元、建筑面积为6 700平方米的妇幼保健院新楼建设已完成选址、设计及招标工作,预计2007年5月开工,2007年 10月底完成土建工程。三是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契机,改善了村级卫生所。
医疗设备引进。县医院自筹资金100多万元,争取省匹配资金 18万元,与中山大学等单位合作融资60多万元,引进全自动洗胃机、血凝仪、多参数监护仪、尿分析仪、体外碎石机、临床基因检测设备等;妇幼保健院投资60多万元,引进阴道镜、力普刀等先进设备。
【改革和发展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一、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合作医疗基金帐户从农业银行转到信用联社,在县外医院住院的患者,通过“一折通”业务获得补偿,把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金直接转入农民“两免一补”的存折内,农民直接到所在乡镇信用社领取住院补偿金。
二、健全管理网络。县人民医院高标准配置软件网络系统,在全市率先对医疗收费检查设备管理系统的软件进行升级,实行了仪器智能化收费管理。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与县合作医疗办联网,实行网络化管理。凡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出院时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为农民垫付住院补偿金。简化了合作医疗审核程序,缩短了资金运转周期,方便了农民就医,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管理年达标科室、标兵科室”竞赛评比活动。严格“三基”考核,加大业务水平测试和素质考核力度。加强了素质、临床、质控、制度、医疗纠纷和事故等五项管理,对医疗质量形成全过程进行全方位质控管理,杜绝“医疗感染”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全年病床周转次数17.7%,病床工作日149.29,病床使用率40.90%,出院平均日6.58。
四、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乡村医生从业人员管理条例》,杜绝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五、落实“科技兴医,人才兴院”战略。对全县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和进修、培训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深造48人次;卫生监督所先后 8次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有24名重点业务科室主任、主管主任参加省、市培训24次,卫生队伍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六、医疗下乡工作。 落实和开展了 “宝清县县直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和“宝清县县直医疗单位卫生支农工作”,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扶持力度。开展“卫生下乡、送医送药”到农村义诊活动,共抽调医务人员360余人次,诊治患者 2 000余人次,赠送药品7 000余元,免费做心电、B超检查200余人次。
七、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年内,为迎接国家对“初保”工作的中期评估,召开了 2次专题会议,就“初保”软件硬化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顺利通过了省评估小组对宝清县的评估工作。
八、爱国卫生工作。一是在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的同时,积极组织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净化家园,人人有责”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活动。二是努力推进全县范围内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创建达标省级卫生单位4个,创建达标省级卫生村屯2个。三是在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中完成了县政府交给的“改水、改厕”两项指标的论证答辩工作,宝清顺利通过生态示范县的验收。
【疾病预防工作】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全年初治涂阳指标176例,完成初治涂阳结核病患者177人,完成任务指标100%;复治涂阳指标31例,完成复治涂阳结核病患者35人,完成任务指标112%;培训乡、村医疗人员65人次;督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及结核病人 107人次。大力开展防痨宣传,发放传单40 000余张,电视宣传5次,专题简报2期。在全国结核病知晓率调查中,调查了 3个乡,6个村、608户、1200人,知晓率达到96%,顺利完成了结核病项目国家中期年督导评估工作。
二、免疫规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为巩固免疫工作成果,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继续保持高质量的AFP监测质量。向430名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种人员颁发了上岗证,对不具备资格的53人,吊销其执业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项目中期年督导评估工作。截止11月末,初免儿童36 820针次,新生儿乙肝接种2 630人,接种率95%以上;首针接种及时率 90%以上,3~7岁儿童麻疹复种18 920人份,复种率 96%。全面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项目中期年督导评估工作。全年应急接种麻疹疫苗35 000人份,开展甲肝疫苗预防接种4 500人次,腮腺炎7 000人次,流脑800人份,流感1 300人份,出血热1 800人份,卡介苗、三联、脊灰、麻疹四苗接种率全部达到95%以上。为加强冷链建设,疾控中心新购冰柜2台,小冰箱4台,确保了冷链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疫苗质量。
三、艾滋病防控工作。制定了艾滋病防治方案,成立了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伍,深入公共娱乐场所,排查女性高危人员10余人。对292名在押人员采集血清标本进行艾滋病筛查。对6所学校,2个工地进行流动宣传,受教育学生10 280人,外来务工人员1 700多人。发放安全套600只,发放宣传单、宣传画5 000份,抓住农业大集的有利时机发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册5 000册,制作宣传板5块。
四、地方病防治工作。按照《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县食盐加工厂碘盐监测11次,采样96份,合格率100%。抽样5个乡、9个村屯盐样288份,合格率 100%。居民正确食用率和缺碘危害知晓率100%。制定下发了《宝清县2006年人间布鲁氏病防治工作要点》、《宝清县人间布鲁氏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对宝清镇、七星泡镇、朝阳乡、夹信子镇 4个监测点的重点人群进行了血清监测,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给的“布病”监测任务。
【传染病控制工作】
一、加强了疫情网络直报与管理工作。县直 3家医院和八五二、八五三、五九七三个国营农场医院基本实现疫情网上直报,截止11月30日,共收到传染病报告 1 464例,报告发病率为3.45‰,同比增加了249例。报告死亡5例,病死率3.42‰;报艾滋病 1例,麻疹48例,同比无病例;麻疹、出血热、菌痢、肺结核与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年麻疹爆发2起。
二、加强了疫情疾病防治。对22起中小学校近 600名学生发热、腮腺炎等疫情群体性疾病进行了现场流调,并对疫区进行了消毒处理,出动应急小分队一组,消毒面积达 3 000平方米。对小城子镇天山村突发洪灾事件进行灾后处理,消毒面积500平方米。
三、加强了疫情疫病应急工作。制定完善了《重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案》等13个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指挥系统。设立应急办公室,组建了 5个应急小分队,并为20名应急小分队成员配备了标准的防护用品,配置了流调包、检验包、消毒包、应急诊包、喷雾器等物品,储备消毒药品 200公斤。同时,对应急小分队进行培训,多次演练,为随时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006年,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 173 916人,参合率已达到83.8%。为5 195人支付住院补偿金444.94万元,其中达1万元封顶线的 29人,为所有参合农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并进行了一次免费体检。
【规范医疗管理】 强化医疗队伍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乡村医生从业人员管理条例》,杜绝无执业资格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加强了素质管理、临床管理、质控管理、制度管理、医疗纠纷和事故管理等 5项管理,对医疗质量进行全方位质控管理,杜绝医院感染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行风建设】 抓党风、正行风,保证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转发了《双鸭山市委党政机关干部六条禁令》,下发了《全县卫生系统2006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方案》、《2006年全县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并由县卫生局与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责任状,纳入党政年度双千分目标考核之中,实行了行风建设内部考核“一票否决权”制度。卫生党委、卫生局“两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到基层指导工作13人次。由于采取强有力措施,突出解决医药购销开单子提成、收受红包、吃回扣、用公款大吃大喝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全系统医务人员共拒收红包近 1.10万元。全系统共引进超万元以上设备5台(件),达52.3万元。扩大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严把药品质量关,降低流通成本,实行让利于民,药品价格下降幅度达20%。县直3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参与市里组织的药品招标集中采购,累计品种420多个,金额达806万元,占用药总额的 89.3%,各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集中统一采购配送,与过去相比仅此一项全系统就让利于民近78万元。招待费一项全系统比上年下降18%。
认真解决医疗纠纷和群众上访。全年共受理医疗纠纷上访案件 3起,办理县纪委、县信访办转办上访案件1起,均得到了及时处理和解决。对征求社会各界的5条意见都妥善地进行了处理和解决。
【卫生执法监督】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行政执法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年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1 156户,年度审查623户。全年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 243户次,出动监督员480余人次,车次180台次;清理卫生许可证117户,其中以对11户达不到卫生要求、没有整改条件的业户依法予以取缔,对有整改条件的 106户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打掉制售死因不明猪肉及灌制品、糕点加工销售等黑窝点9个,依法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6 300公斤,立案 118起,结案96起;对县两个水厂水源均设立了保护区。涉水产品达到卫生要求,对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农村自备井 59户建立档案,定期水质检测。2006年,3次对化妆品经营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依法监督销毁不合格化妆品100余盒。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完成了 10个乡镇213个自然村屯的卫生监测检测任务,监督覆盖率100%。核发公共场所许可证48户,食品卫生许可证546户,年度审核501户,立案 2起,销毁不合格食品60公斤,进一步净化了农村食品经营市场。开展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2006年,进行了 4次重点对产品的卫生许可、索证、标签信息等要求进行检查。对违法产品依法处理,对食品生产、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依法予以规范。
全年对镇内43所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卫生组织了两次督促检查,联合教委取缔两户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幼儿园。为了保证学校卫生安全,重点对学校食堂、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食宿等卫生状况进行了规范,全年共进行综合整治5次,专项治理2次,日常监督每月 1次。高考期间为了保障考生饮食安全,抽调10名监督员提前 3天介入,对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关停餐饮业3户,监督销毁有毒有害食品发芽土豆500公斤。监测采样1 237份,餐检1 497件。
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医疗广告。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全年共取缔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规广告等26件。认真贯彻《献血法》,卫生局组织血站相关人员一起深入各医院检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实施情况,对规范临床输血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进行了指导,并进行医院服务满意度调查,保证服务质量,使血站和各医院建立了稳定的业务联系。2006年采血量406 600毫升,发放血液337 200毫升,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日设咨询台5次,印发宣传单 6 000份,印发培训材料2 000本,出版报5期,电视宣传报导18次。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信守承诺,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卫生党委、卫生局在党建工作中结合卫生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双评”工作中,重点抓了医德医风、医药购销、收受红包、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的报批等问题。由卫生局与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责任状,均未发生违规操作。并把行风建设纳入党政年度千分目标考核内容之中,认真执行内部考核行风建设“一票否决权”制度。二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评选 “十佳”医生、护士、医务人员活动和 “医院管理年达标科室”、“优秀服务小组”、“三八红旗手”、“文明窗口”等服务竞赛活动,使职工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增强争先创优的自觉性。在“一帮一”、赈灾、助学、扶贫各项活动中积极捐款、捐物,展现了医务工作者的博爱胸怀。三是积极开展医疗下乡活动。落实“宝清县县直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和“宝清县县直医疗单位卫生支农工作方案”,加大了对卫生院扶持力度;开展了“卫生下乡,送医送药”到农村义诊活动。四是人民医院自办《医苑月报》。全年发行12期,累计发稿 326篇,既做到了便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医院工作动态,又为领导制定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了依据,对医院树立良好形象起到了促进作用。
【重点医疗单位】
一、县人民医院。宝清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非营利性医院。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2006年扩建外科综合楼6 400平方米),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卫校、“120”急救中心及临床医技科室36个(神经内科、综合内科、心血管内科、传染科、脑外科、普外科、骨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 中医科等),设置病床350张。共有职工485人,大中专以上学历占70%,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135人。大中型医疗设备60多台件(核磁共振、三维彩超、全自动生化仪、全身螺旋CT、血液透析机等)。年均选派业务骨干20多人次赴上海、北京、哈尔滨等上级医院进修深造,形成了以老专家为核心、中青年技术精英为主体的人才梯队,医疗新项目、新技术、新疗法不断地引进、应用和推广,是县域内的“治安医疗”、“交通肇事”、“保险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是县内收治传染性疾病唯一合法医院,也是乡村医疗、保健和业务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新疗法20多项。脊椎侧弯矫正术、心脏和肺部修补术、回盲部引流在结肠切除一期吻合、前列腺经尿道电切、巨大子宫肌瘤合并糖尿病的诊治、彩超引导下肝脏介入插管留置引流术、肿瘤化疗、DNA检测、诺和锐30已在临床应用。全年共诊治患者108 079人次,收治住院病人5 732人次,完成各种手术2 619例,完成正常产及异常产 1 753例。完成预防保健接种人群13 500人次,新生儿疾病筛查1 174例,筛查率67%。抢救危重患者 1 326例,实际病床使用率52.54%,临床初步诊断与确定诊断符合率 99.50%。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95%,临床治愈率42.09%,好转率54.03%,病死率1.05%。全年总收入2 680万元,其中业务收入2 280万元,同比增长282万元。
2006年, 在省级临床检验质控评比中荣获 “免疫检测优秀奖”、“生化检测优秀奖”、“血分析检测优秀奖、“尿分析检测优秀奖”,并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优秀奖”、“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称号,荣获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平安宝清”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中医院。宝清县中医院是集医疗、保健、康复、乡村医生培训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性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0 000平方米,医疗用建筑面积 6 000平方米;设有门诊部、住院处,床位100张;职工208人,有副教授 4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80人;有内、外、妇、儿、皮肤、肛肠等临床基础科室30余个和风湿病科、糖尿病科、骨质增生科、过敏原科等特色科室10多个。拥有螺旋CT、彩超、全自动生化系统等先进的仪器设备100多台件。
使用新技术。通过开展了尿道前列腺电切除术、通过膀胱镜进行镜下止血、膀胱异物取出、膀胱镜下疾病诊查、宫腔镜治疗子宫附件疾病、筛窦鼻息肉摘除术、鼻中隔偏曲矫正术、上颌窦口扩大引流术及上颌窦炎的诊治、超声介入肾囊肿、肝囊肿的穿刺术、前列腺腺体注药缩腺术、下肢静脉曲张栓塞术、腰间盘突出骶管裂孔注药术、增生性关节炎关节腔注药术、面神经麻醉切割术及听乳孔注药术、固体生物酶植入术,有力促进了医疗水平大幅度提高。
2006年,中医院全年门诊量79 977人次,收治入院1 560人次,开展各类手术861例,抢救危重患者280例,抢救成功率97%;病床使用率37%。全年总收入 901.8万元,其中业务收入686万元。
三、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是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优生优育为一体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设有临床、保健、医技等22个科室。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拥有美国高档全功能数字彩超、日本光电分类全自动血球分析仪、频谱心电、彩色电脑地形图仪、仿生治疗仪、 X光机、波姆光治疗仪、乳腺红外线扫描诊断治疗仪、胎儿胎心监护仪、美国多功能监护仪及脉搏、血氧监护仪和新生儿培养箱等先进的医疗设备30余台件。2006年,投资60余万元新引进阴道镜、力普刀等先进设备,填补了县内宫颈疾病治疗的空白。
妇幼保健院是县内唯一指定婚检医院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担负着全县妇女儿童的保健指导及部分医疗任务。全年收治病人33 909人次,门诊收治病人31 648人次,其中住院2 261人次,住院治愈率 94%,治疗有效率98%。2006年,成功抢救了一例产前子痫合并HELLP综合症等危重产妇,使母子平安康复出院。外科开展各类手术500多例,其中做阴道镜24例,力普刀8例。全年分娩1 452例,完成正常产725例,剖宫产479例,异常产248例,收治重危患儿60余例。病床使用率50.19%,新生儿疾病筛查1 185人,筛查率81.6%。全年总收入 575万,其中业务收入415万,比去年同期提高16.6%。
供稿 尹红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