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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二○○六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宝清县二○○六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的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是全体农民的事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以村镇规划建设、“五清四改”、“四建三通”、“三创三训”为工作重点,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素质、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逐步把我县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
  (三)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四)坚持政府扶持、农民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县的共同行动。
  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造福全县农民。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一好四新”(创建好班子、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的目标,努力构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
  总体目标是:2006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全面完成省、市确定的试点村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以“五清四改”为重点,结合 “四建三通”、“三创三训”(五清四改即:清垃圾、清粪便、清路障、清边沟、清柴垛;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建三通即:建垃圾填埋点、建综合活动室、建农村链锁超市、建医疗服务站;通硬化道路、通有线电视、通互联网。三创三训即:创建带领农民致富的好支部、创建为农服务的专业组织、创建民主管理的村务理事会;培训村两委班子、培训新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 基本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民主管理健全,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
  试点乡、村通乡通村公路硬化,镇村主要街路硬化铺装,饮用自来水,农村中小学 D级危房改造,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村卫生所的建设,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达标建设。播电视和通讯网络覆盖商业网点建设,镇村四旁绿化100项工作100%完成任务。具体发展建设目标为:
  (一)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1、优化农业结构。优质粮食、绿色食品、 畜牧业和劳务经济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因地制宜确定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初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发展格局。全县粮食产品无公害化和优质化比率达到70%,畜产品优质比率达到60%;试点乡、村粮食产品实现无公害化和优质化达80%以上,畜产品优质比率达到70%以上;要确定1—2个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
  2、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种植标准化率达到 60%,畜牧业标准化饲养比率达到50%,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试点乡、村科技进步贡献率要达到60%,种植业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畜牧业标准化饲养比率达到 60%,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5%;畜禽规范化饲养技术普及率达到 60%以上,农业先进技术入户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村劳动力普遍得到培训,每户都有农业技术明白人。
  3、初步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其中非农产业收入比重达45%;试点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左右,达到4000元以上,其中非农产业收入比重达48%以上。
  4、加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协会、 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权利,提倡村委会和农民协会“两会”合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服务功能。2006年,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达到90个。示范村必须组建 1个以上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5、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加快农村道路建设, 所有行政村通村路睛雨通车。村内街路沙石铺装,污水明沟暗渠排放。试点乡、村通乡通村公路硬化率达100%,镇村主要街路水泥、沥青、红砖或石板铺装率达到100%,并安装路灯。支干街路都要建成标准沙石路,硬质边沟。
  6、实现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0%;较好乡、村自来水普及率达 60%;试点乡、村农户100%安装并饮用自来水。
  7、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 推广应用天然气、沼气、秸秆气化和型煤等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和电能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新型能源,加快家居取暖清洁化步伐。试点乡、村要建设“四位一体”沼气池20个,并筹建大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一处。
  8、建设商业网点。建设连锁农家店75个,覆盖50%以上的乡、村。试点乡(镇)有农资超市和日用消费品超市,村有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销售服务站。
  9、引导农民加快住房改造。指导乡、村完成《村镇体系规划》、《村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组织设计一批平面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节能安全,造型美观,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农房设计方案,向农民免费提供设计图纸,启动“康居工程”,开展住宅建设试点,引导农民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新型住宅,加强新建住房内部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发展室内厕所和洗浴。全县农村住房砖瓦率达40%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17平方米;试点乡、村住房砖瓦化率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0平方米,新建、改建不少于300平方米村级综合办公室。
  (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
  10、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推进集中办学,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双高”普九工作,实施农村初中后培训计划,对不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全员培训,加快培养新型农民,试点乡、村优先安排。消灭农村中小学校现有 D级危房,在全县范围内依据国家政策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小学、初中入学率和升学率达到100%,试点乡、村小学、初中学生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内。
  11、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社会突发卫生事件的能力。组织县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援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 80%以上,乡、村卫生院所达标率60%以上,乡村医生50%达到中专以上学历;试点乡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按村常住人口计算)达到100%。试点乡村卫生院所达标率100%,乡村医生 70%达到中专以上学历,试点村必须建立一个8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集体卫生所,农民就医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试点乡(镇)要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各项目标,要建立一个 300平方米左右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试点村计划生育符合政策率达到 97%以上,要有一个30平方米左右的村级服务室(可在村卫生所中设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时足额兑现。
  12、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加强乡镇综合性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扶持农民建立文化大院、文化室、图书室、电影放映队等,组织推动城乡间流动演出和流动图书馆等新的文化服务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加大农民身边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力度,引导农民广泛开展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试点乡(镇)应有一处7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文体活动场所,试点村应建立一处200平方米以上的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室内安装一些健身器材,有图书室、阅览室、电化教育室等,组织各种文艺队伍,并保护好本区域内的各类文物遗址。
  13、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加强农村广播电视、电话建设,全县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35%以上,电话安装率达到30%以上;较好乡、村广播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 37%以上,电话安装率达到50%以上;试点村有线电视入户率80%以上,电话安装率 70%以上,广播电视和通讯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1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大病救助比例和标准,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引导农村从业人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形成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改造农村敬老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试点乡、村实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做到应保尽保,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50%以上,使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村容乡貌明显改观
  15、加强乡村环境治理。全面启动环境整治工程,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的村级环境治理。达到村内干净整洁、污水排放顺畅、垃圾村外堆放。试点乡、村要突出搞好改路、改厨、改灶、改厕和改圈,达到垃圾粪便及时清扫清运,集中存放,污水通过明渠、暗沟排放,柴草垛不入村,厕所干净,庭院整洁,栅栏整齐,人畜分离,四旁绿化率100%。鼓励引导农户庭院美化,建设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生活舒适的新农村。
  (五)农村社会和谐文明
  1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农村实际,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重点问题。继续开展农村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全员培训农村干部,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发展农村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和村党组织建成“五个好”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17、加强新型社区建设。依据村镇建设规划,按照“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思路,依据国家政策,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撤并50户以下的自然屯,加快推进城郊村、镇中村以及中心村的社区化建设和改造,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业,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小城镇聚集。2006年,力争选择1~2个条件成熟的行政村建设成为农村新型社区。
  18、加强农村民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全面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引导农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19、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乡镇”创建活动和“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塑造农村新风貌,加强社会主义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增强诚实守信意识,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农村的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快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农民,试点乡镇达到市级以上命名的“文明乡镇”标准,试点村达到文明村标准,八星级以上文明户达到 30%以上,对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带头作用。
  20、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教育和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农民遵守村规民约。加强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健全治保组织,调解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防火防盗措施完善,农村土地等各类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具有较强的自我化解矛盾能力。开创“平安乡村”、“和谐乡村”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创造农村安全祥合,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试点乡村 90%以上达到“平安乡村”标准。
  具体任务是:
  (一)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要大力推进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农机和土壤肥力建设;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单位资源产出率和效益;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格局,坚持不懈地推进专业化、区域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挖掘种植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开发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劳务经济,实施产业化经营等措施,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消费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努力实现农民增收目标。
  (三)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形成各具特色发展格局
  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要依托资源优势,用市场经济的思路和眼光,重新审视自己的资源特点,确定自己的优势主导产业和主攻方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示范镇、村必须要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发展专业协会促进优势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要围绕主导产业上项目,建基地,扩规模,提档次,尽快形成规模效应。
  (四)加强农村基础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要加大投入,尽快改变农村公共事业滞后的状况,在农村基础建设上要有新的突破,农村基础建设的重点是,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工程、农村住房、农村能源、村容村貌和生活环境。要通过农村基础建设改变乡村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养造就新型农民。
  (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上,要发挥政府调节宏观经济的功能,调整投资重点。要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重点,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要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县、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要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为重点,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要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特困户救助向低保转轨;要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村内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发挥村民代表参政议政作用,激发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将土地向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发挥出土地的最大效益,流转土地的农户通过有组织培训掌握就业技能,从事其它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加大农民负担监督力度,积极化解村级债务。要认真落实农民负担各项政策,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特别要加大农村教育,农民建房、农业生产等方面收费的监管力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村级债务,增强村级组织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和投入能力。四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托本村主导产业发展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七)加强村级基层组织、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是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村民代表参议政作用。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教育活动、普法活动,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和“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塑造农村新风貌。
  四、完成时限
  2006年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从2月8日启动至10月末结束。
  五、工作步骤
  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月8日至2月28日)
  全县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组织搞好宣传舆论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建设的目的。各乡镇、村屯也要利用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宣传,电视台要创办新农村建设专题栏目,宣传新农村建设意义、报道新农村建设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建设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制定规划(3月1日至4月1 5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十一五”总体规划,坚持“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原则,重点要做好发展农村经济、农村整体建设等项规划。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规划要充分体现出科学性、完整性、群众性和可行性。试点镇、村初步规划要在3月末完成,其它乡镇、村屯的初步规划要在4月下旬完成。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4月15日至10月末)
  各乡镇要按照建设规划组织、督促村屯抓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有序实施,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规划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分类指导,保证建设项目实施效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10月末至11月20日)
  在本年度项目建设工作完成之后,县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村屯的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按照规划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组织实施下一年建设项目,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乡镇、村,除按规划完成建设项目外,还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新农村建设组织领导
  为全力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范凤阳、县长张野为组长,县委副书记鲍君章、徐增科、副县长董英来为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委、发改委、教育局、人事局、科信局、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电业局、文化局、计划生育局、卫生局、环保局、广电局、国土局、工商联、畜牧总站、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农机。总站、农经总站、绿办、信用联社、网通公司、县妇联、团县委、精神文明办、规划局、体育局、农业开发办、供销联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质量技术监督局、推广中心、商务局、社区和10个乡镇。同时成立 8个新农村建设指导组,共同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意见应从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中选调 8—10名适合做新农村建设的干部,成立宝清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常年抓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农委 (领导小组及指导组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组织和办公室,配备3—5名人员,专门负责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研究、亲自推进,全县形成上下贯通,城乡贯通的领导协调体系和推进机制。各部门围绕新农村建设工作要配强配齐人员,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措施,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制定示范村建设规划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青原镇为全县第一批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宝清镇劝农村、七星泡镇义合村、青原镇庆东村、夹信子镇向山村、小城子镇梨南村、龙头镇龙泉村、万金山乡农业场村、朝阳乡灯塔村、七星河乡东辉村、尖山子乡东红村为全县第一批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夹信子镇夹信子衬、小城子镇太平村为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总体工作目标,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按照本单位的职能做好建设项目规划工作;并且要快速启动,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 《宝清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06年工作任务分解》, 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2006年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
  各乡(镇)、村要做好“十一五”期间的产业规划和2006年的生产发展规划。备部门在规划的编制上,要把新农村建设纳入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体现出规划的科学性、完整性、群众性和可行性。10个乡镇要配合好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督促示范村按规划编制抓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规划按期完成。
  (三)选派干部深入乡(镇)、村推进
  在全县第一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县委、县政府结合开展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县直部门抽调44名干部组成推进组,对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其中试点村2名、乡(镇)至少1名),非试点村由各乡(镇)派1—2名干部包村。选派进驻示范村的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新农村建设第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选派驻村干部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带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示范村的典型引路和示范引导作用。
  (四)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县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上将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把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基础建设纳入财政投资范围。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时,要把重点转向新农村建设上来,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无论是各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财政投入的扶持资金、还是上级投入的示范村专项资金,都由县政府统筹安排,要将各种项目建设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同时,要引导农民增加投入,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励制度,调动农民投工投劳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五)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党的事业,是全体农民的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县各行各业、各部门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要广泛进行参与。县委、县政府将建立县级领导联系点,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包村制度,实行定点帮建。每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将确定一个领导部门牵头,由 2个县直单位组成包扶小组进行包扶,非示范村由县直一个单位进行包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完成新农村建设工作。县直各部门在安排项目建设资金上,要重点向示范村进行倾斜,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同时,示范村要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吸引客商到村里创办加工企业,开辟发展空间,带动和扶持新农村建设。要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格局。
  (六)超前启动,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开好局
  今年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迅速确定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内容,精心准备,超前启动,认真组织,抓紧实施。县委、县政府将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责任制考核中,制定奖惩办法,年末兑现。考核的重点,首先看各乡(镇)、各部门是否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资源重点是否向新农村建设中倾斜,并注重成效的考核。同时,我们要举全县之力,建设一至二个标准化新农村示范模式,各项指标超群,以点带面,全力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把建设新农村这件好事办好,大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