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领导人】
支部书记:于 合
局 长:乔文金(3月离任)
黄彦俭(3月到任)
副 局 长:史成林
吴忠宝
【概况】 2007年,县民政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全额编制23人,事业自收自支编制38人。局机关内设财务股、办公室、救灾救济股、城保办、农保办、医疗救助办、优抚办、安置办、政权地名办、社团办、福彩办11个股办。下辖社会救助局、殡仪馆、中心敬老院、烈士陵园、婚姻登记所、救助管理站等 6家事业单位。10个乡镇均设有民政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民政助理员,业务上归民政局管理。
【五保供养】 全县敬老院建设基本完成,五保人员集中供养水平和质量大大提高。年末,全县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 215人。2007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心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宝清县中心敬老院的辐射作用,县民政局投资 200万元,对中心敬老院的庭院进行了美化、绿化。新铺白色路面2200平方米,为院民购置了相应的健身器材和娱乐设施,使全县中心敬老院环境更加优美,服务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
【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工作步步深入。4月 13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殡葬管理整治环境推进会议;4月 17日,县民政局专门召开了各乡镇民政助理会议,对全县平坟深葬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制定下发了《建设四条生态走廊活动方案》;县政府拿出资金10万元作为平坟经费;县民政局抽调稽查队员8名深入4条主干路线;在宣传方面播放平迁坟现场报道 9次,发布政府公告 15次。全年共清除坟头3 557座,使私埋乱葬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年殡仪馆火化遗体2 203具,连续三年实现遗体火化率100%。
【低保救助工作】 全县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2007年,对200户436人办理了停发手续,对124户313人进行了调整。一是城市低保。截止年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 084户6 176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 795.5万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额达到95元;4~6月份对全县城市低保户的就业及收入情况进行了年度核查;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活动,并树立了10户低保再就业典型,使全县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能重新走上创业与就业的道路。二是农村低保。2007年,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 3 847户9 715人。截止到第三季度末,共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0万元。保障了收入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线以下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到了应保尽保。加强了低保的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审批做到了“三个不批”,即收入计算明显有偏差的不批、村民有异议的不批、程序简化、手续不全的不批。规范了低保资金的领取手续,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信用社直接发放低保资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三是实行城乡医疗救助。草拟了城市医疗救助方案,举办了全县社区干部业务培训班,编发了 5千份城市医疗救助宣传单。全年,城市医疗救助人数达491人,共下拨资金 76万元,解决了因病返贫的难题;2007年初,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28万元,其中为9 000名农村贫困户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下拨医疗救助款30.8万元,为 223名贫困农民提供了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的二次医疗救助。四是加大救灾救济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宝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和《宝清县应急救灾捐赠预案》。2007年,全县旱灾、暴雨灾害严重,农田受灾面积146 809公顷,受灾人口206 400人,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县民政局先后下拨救灾款164万元,救灾面粉110吨,衣物 6千件,解决了全县农村受灾群众缺粮、治病、缺衣少被,无越冬燃料等实际困难。五是广泛开展社会救济工作。通过“爱心超市”面向全县低保对象发放衣物7 500件,受益人口达2 500人。帮助31名应届贫困学生及时走进大学校门,共资助资金31 000元。在开展“百户安居”工作中,县民政局在下拨修房款22万元的基础上,广泛动员乡、村、个人及县直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多方筹集资金,为农村救助对象修建房屋125户305间,其中新建55户 134间。六是在两节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领导也深入到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共计走访各类救助对象 300余户,送去慰问金、米、面等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双拥”优抚安置】 一是巩固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安置成果。2007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94名,其中农村籍58名、城镇非农业36名。城镇退役士兵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分配到事业单位的9人,自谋职业 14人。对农村退役士兵也做到了报到安置同时进行。二是加强双拥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在春节、“八一”期间,县五大班子领导和相关单位组成慰问团,深入驻宝部队和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节日慰问品和慰问金,全年共计发放慰问金7万元。纪念建军 80周年,县民政局为每位重点优抚对象准备了一份纪念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温暖。 8月,全县还集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教育覆盖面达100%。三是加大了对优抚对象生活的保障力度。全县现有各类优抚对象 1 098人,其中在乡老红军老战士7人,“三属”78人,在乡复员军人 734人,残疾军人22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6人,全年发放各类优抚补助金 329万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做到了及时提高,现行标准已达到年人均3 000元左右。7月针对优抚对象就医难组织了城乡巡诊义诊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台,发放传单7 000份,赠送口服药品5 600元;接诊287人次,县民政局给付药费 4.5万元。四是巩固爱心献功臣行动成果。各单位为优抚对象捐赠衣物、粮食、生活费等达15万余元。2007年,县民政局投入专款14.5万元,乡村投入4万元,自筹16.4万元,总计34.9万元,为优抚对象维修住房48户120间,其中新建 11户。使全县优抚对象住进了舒适、温暖的房屋。
【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乡镇政务公开和村民自治进一步深化。全县10个乡镇政务公开规范率达 98%以上。在规范乡镇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县民政局着重培育了宝清镇劝农村、七星泡镇义合村、青原镇新城村、夹信子镇勇进村、七星河乡东辉村、万金山乡农业场村和朝阳乡灯塔村、尖山子乡东红村、龙头镇龙泉村、小城子镇太平村等村民自治典型, 2月,举办了为时两天的全县村委会主任培训班,邀请组织部、法制办、农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全县124名村主任进行了系统培训。年初以来,通过抓村务公开促进“一事一议”,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社区建设迈出新步伐。 2007年举办了社区“鹊桥会”,为社区居民提供婚介服务。5月23日,在亨利社区举办了 “千里姻缘一线牵,社区为您当红娘”的鹊桥会活动,此次活动历时2天,征集征婚信息238条,参加鹊桥会的征婚人数达350多人。为更好地发挥社区的服务功能,社区中心于4月份组建了180多人的31支社区志愿者(义工)服务队。建立了 9个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了26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专门从事就业信息和用工信息的整理和发布。全年通过服务站收集、整理、提供用工信息554条,使426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为42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选拔 11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省残疾人运动会。2007年是实施 “百千万”工程的第二年,按照“百千万”工程的要求,评选出了2个和谐社区、28个祥和楼院和245个温馨家庭。
【社会福利工作】 一是福利企业不断发展。2007年,县民政局对全县的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标准的3家,新增加社会福利企业1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31人,其中部分福利企业为残疾职工交纳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使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二是倡导慈善观念,发展慈善事业。2007年成立了宝清县慈善协会,下发了宝办文〔2007〕11号文件,开展了捐赠活动。为筹集善款,慈善协会号召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社会弱势群体献爱心。 当年,县慈善协会共接收捐款1.8万元。
【区划地名】 2007年,县民政局争取资金16万元,对全县10个乡镇 21条、870公里行政界线及56个界桩进行了维护。为全面落实省、市地名标志现场会精神,县财政局向县政府争取资金44万余元,完成了县政府驻地宝清镇 48条街路,198个街路牌的设置。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还对9个乡镇政府驻地和3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设置了 139个街路牌,使全县城乡地名标志设置覆盖率达到了98%以上,并于10月份完成了全县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 2007年,按照国家、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政策法规开展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检查中做到了年检材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参检率达100%,合格率100%。年末,全县有民间组织累计46个,其中社会团体20个,民办非企业26个。其中,2007年办理登记社会团体组织2个,民办非企业2个。
【婚姻登记】 2007年,不断完善服务程序,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使婚姻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了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429对,其中结婚登记1925对,离婚登记504对。
【烈士陵园建设】 珍宝岛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于2007年8月6日正式开工,新翻扩建纪念馆1 048平方米,计划投资1 1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30万元,县政府投资670万元,沈阳军区拔款100万元,社会各界投入100万元。到年末,新增绿化面积 4 000平方米,新建纪念广场15 000平方米,停车场 3 000平方米。全部工程计划在2009年清明节竣工剪彩。建成后的珍宝岛烈士陵园,将成为全省较大的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全国最全的珍宝岛自卫还击战战史馆,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景点之一。2007年清明节,为缅怀先烈,激励教育后人,县委、县政府在珍宝岛烈士陵园举行了隆重的祭扫活动,共计接待社会各界祭扫人员1.5万余人。
【职工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全市民政系统“四基本”岗位练兵要求,开展了“学政策、知业务、会操作、善管理”系列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系统的学习了民政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7月,县民政局投入2 000元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了《细节决定成败》系列书籍;采取走出去的学习方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各乡镇民政助理及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相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参加上级各种培训,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周五学习制度,各股室轮流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业务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系统讲解,推进了各股室之间的横向业务学习。
2007年宝清县社会救济费支出情况表
表政治—4 单位:万元
供 稿 郑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