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领导人】
党支部书记、局长:张吉波
副 局 长:孙彤(女)
公证处主任:邓彩云(女)
【概况】 2007年,宝清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县委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年末获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一名,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
【基层建设】 2007年,县司法局新建乡镇司法所办公室5个,其中 4个(朝阳乡、小城子镇、七星泡镇、宝清镇)已经竣工,达到省级规范化所要求,还有1个(万金山乡)正在建设中。
【人民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的功能,县司法局针对县内土地纠纷多发的特点,利用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调访信息员的司法网络优势,加强了对农村各类纠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对全年收集整理的 121条易发矛盾纠纷信息进行了调解和分流,为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继续推进了“调访一体化”体系建设,共建立规范化调解委员会 131个。在原有调访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当年又增设了朝阳乡司法所和青原镇司法所,使这两个司法所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达到机构完整、信息通畅、制度完善、工作到位的标准。另外,为了提高调访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在各乡(镇)举办了流动调访员培训班,邀请县人大法制办主任姜元峰、政府法制办主任林振福、信访办主任刘景瑀等讲解法律相关知识。全县共有 970名干部群众接受了培训。县司法局在社区指导中心设立调访室,派出了两名调访工作人员,加强了社区调访工作力量。
3月底,印发了 《关于印发宝清县司法局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司发[2007]10号),协调法院、检察院、国土资源局、信访办、农委、广播电视局及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电视上录制访谈节目剖析,讲解全县涉法、涉访、涉诉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地进行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宝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县信访办联合调解涉访案件2件,并出具 《人民调解协议书》,依法维护了上访人的权益,为“建设平安宝清”尽了一份力量。
县司法局组成由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和律师组成的宣传队,利用农村乡镇大集的机会,每次出动近20人,采取设立法律咨询站、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宣传《民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信访条例》等农民迫切希望学习了解的法律法规。全年共下乡宣传26次,出动人员约 500人次。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由局领导班子轮流带领律师参加“大接访”活动,并形成了制度。全年共办理调访案件 752件,调解成功742件,成功率达98.7%。
宝清镇司法所所长曲桂英(左二)讲解法律知识
【律师工作】 2007年,全县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有 20家,办理案件166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年末,律师邓晓光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称号。
【公证工作】 公证处以服务为主题,通过全面贯彻实施《公证法》,积极开展公证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公证业务交流,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发展。全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291件,其中受理国内公证210件,受理涉外公证 81件。公证费收入63 900元,办理经济公证涉及金额976 000元,未发生错证、假证和投诉,卷宗规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县司法局围绕“拓展”和“规范”两个主题,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扮演好“三个”角色。一是当好政府的参谋,为政府决策出谋献策,协助把好依法行政关。提出“司法建议” 4件。宝清镇司法所针对全镇土地纠纷多的特点,向镇政府、县农委等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得到了好评。二是当好企业的“保护伞”,为招商和民营企业服务,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全力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当好人民的“护身符”,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业务,解答咨询,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149件,非诉业务 47件,解答咨询2 979件人次,依法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年末,宝清镇法律服务所韩立家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创建法治环境”先进个人称号。
【法律援助工作】 县司法局重点做好针对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10月26日,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了省级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的检查验收。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件,减免费用0.8万元。
【司法鉴定工作】 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相继建立健全了司法鉴定公示制度、承诺制度和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制度;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司法鉴定协办机构,全年受理案件18件。
【“两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于5月 30日印发了《2007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社综安帮办发[2007]1号),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教育工作,认真执行登记造册制度。
深入开展了“维稳创安百日行动”。成立了由司法局牵头,公安局、社区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座谈会,并举办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班。对全县 254名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具体排队分析,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利用亲情、友情、政府关爱引导“两放”(即:劳改释放、劳教释放)人员走出心理阴暗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县司法局领导张吉波、孙彤于春节前走访了新释放的思想波动相对较大的“两放”人员,与他们谈心、讲政治、讲法律,引导他们树立从新做人的信心。为万金山乡释解人员赵福贵送去了大米、白面和豆油,使他深受感动。七星河乡村民于利水刑满释放后无生活来源,一直靠社会救济为生,局领导得知情况后,在小城子镇双城煤矿为他找了一份工作,使他能够自食其力,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了释解人员再犯罪的发生。2007年12月 7日,全市“两劳”安置帮教现场会在宝清县召开,全市有 100家相关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决定在全市推广我县经验。会上表彰了宝清县帮教工作的突出业绩,并决定推广宝清县的帮教工作经验。
【“五五”普法工作】 2007年,县政府把普法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县各部门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了以 “法律六进”(法律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活动。全年共组织行业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9次,发放宣传单14 000份,教育群众达到 2万余人次。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县司法局与县妇联共同走进电视台直播间,就妇女维权、免受家庭暴力侵害作了电视讲座。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县司法局与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等 7家联合下发了《青少年维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活动,教育青少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县政府利用4月 18日举办的农民科技节开展了法律服务,公证员、律师当场为老百姓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县“五五”普法统遍教材征订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了普法教材的征订,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按照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依法治县办的安排部署,县司法局于11月17~18日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物权法》考试,共有 550人参加了考试,全面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司法局局长张吉波(右一)上街宣传法律
【局机关专项整改活动】 为进一步树立司法机关形象,提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水平,县司法局按照省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执法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 4月初召开了全系统动员大会,为扎实推进“执法质量年”暨“创一流、树形象”活动,印发了《宝清县司法局“服务企业活动月”实施方案》,采取了向系统内和系统外征求意见的方法,重点向公、检、法机关和谷丰鹅业、碳化硅公司、网通公司等企业发出征求意见单80余份,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了梳理汇总和整改。5月和8月集中开展了服务企业活动,通过了解企业及投资者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听取他们对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制订了便民服务计划。
供 稿 韩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