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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

消防大队



  【领导人】
  大 队 长:张洪生
  教 导 员:刘忠彬
  副大队长:刘 伟
  【概况】 宝清县消防大队属于正营级单位,编制32人,官兵29人,其中干部 8人,战士21人。内设1个消防中队和1个消防科。中队主要负责灭火救援任务,消防科主要负责防火监督工作。
  【消防工作】 2007年,全年共发生火灾328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90万元。消防大队接警出动377次,出动车辆800台次,出动人员4 000人次。社会救援救助接警出 动49次,出动车辆50台次,出动人员400人次,灭火救援成功率达100%。
  【监督检查】 全县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县烟草商厦是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单位,经过认真整改,经政府验收批准,已摘牌销案。开展了棚户区消防通道整治、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筑消防设施集中整治、消防产品专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及“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在检查中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细则》执法工作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消防处罚问题的通知》规定,不断加大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了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基础设施建设】 先后投入资金近60万元对营房营区进行了美化、绿化、亮化;投资4.1万元购置10台电脑,建立了电子图书室;投入资金10万元为官兵配齐了个人防护装备和特种器材,保证了灭火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投资70万元购置5吨东风平头水罐消防车2辆。
  【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 县消防大队党总支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活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在教育中一是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提高广大官兵理论水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采取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网上课件和直观教学形式进行教育,使全体官兵提高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在学习中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人均抄写笔记2万字,大队干部撰写理论文章 10篇;二是抓教育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演讲比赛、影视评论等丰富了教育的内容。三是抓教育效果。坚持把学习到的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实际工作转化为成果,达到了教育的目的。四是树立先进个人典型,用典型引路,鼓励集体,激励个人,推进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消防大队官兵参加抢险救援
                                 供 稿 赵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