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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东升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宝清东升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领导人】
  局长:徐鼎国
  副局长:邵明昌
  【概况】 黑龙江省宝清东升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45名。内设 7个科室(办公室、管护科、科研科、财务劳资科、法规科、保卫科、生产计划科);管护科下设管理监测站、科研科2个站所,实有职工29名。其中:研究生学历 1人,本科学历7人,大专学历16人,中等专业及高中学历5人。共有党员12名。
  【基础建设】 经省林业厅同意,保护区提前启动了办公楼及管护站建设及其他基础设备设施的配备。一是完成了管理局办公楼及北岗管护站建设,并配齐了办公用品和家具;二是修复管护路面近10公里,投入资金10万元;三是完成退耕还林108公顷;四是完成管护站5公里的架电工程,投入资金20万元;五是向省林业厅争取到灭火机 20台,高倍望远镜1台。购置了电脑、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设备。
  【湿地管护与建设】 一、保护区规划。2007年,东升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聘请国家林业局规划设计院的专家编制了《东升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十一五”总体规划》及《东升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宣传教育工作。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保护区管理局组织了秧歌队上街宣传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并发放宣传单千余份。7月1日,保护区党支部走访慰问了北岗村、柳毛岗村的5位贫困党员,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慰问品,并与两村的党员举行了建党 86周年座谈会,同时发放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册及 800余份致保护区周边村屯百姓的一封公开信。全年共投入宣教、帮扶资金1万余元。
  三、退耕还湿(还林)工作。3年来共退耕还湿1 258公顷,投入补偿金149万元。
  四、执法队伍建设。3月份,保护区由1名副局长带队,管护、法规、保卫 3个科室全员出动,开展了一次大范围的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从林业公安分局抽调 3名干警到保护区协助工作,成立了宝清县森林公安分局,为东升湿地警务区配备了 1台专用警车。在执法检查中,共清理无证渔民近10户、没收网具1 000余延长米;清理无证放牧户 20余户,牛羊近千只;制止毁湿开荒、筑坝3户,扣压非法车辆3台次;放生青蛙近千余斤。
  五、“三清”工作(即:清查持证的放牧户,清查持证的捕渔户,清查保护区内土地情况)。在加大执法检查同时,管护科、法规科和保卫科共同开展了“三清”工作。通过三个月的清查工作,共清理登记放牧证20户,持捕渔证户30户。同时,完成了核心区和缓冲区大部分农业用地的清查工作,并建立了农业用地土地台帐,为下步制定退耕还湿计划奠定了基础。



                  湿地内的丹顶鹤
  【湿地科研】 年内从林业部门调配7名业务骨干充实了保护区科研科力量;同时又派5名专业人员到东北林大、扎龙湿地培训学习,学习丹顶鹤的繁育、驯养及珍惜禽类的繁育与救助。共制作动物标本2件,植物标本20余件,并且开展了野生禽类的救助及人工饲养工作。2007年4月,科研人员在湿地巡护时,发现了野生白狐再现东升湿地。
  【职工队伍建设】 保护区党支部围绕湿地的发展建设,坚持支部会议制度和每月一次的党课教育。由支部牵头,参加了林业系统及保护区周边村屯篮球赛。加强了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4名。在“三八”、“七一”、“十一”期间组织了有意义的群团活动。
                                 供 稿 王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