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先进个人简录王春福 王春福,男,1971年10月生,法学硕士,199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参加工作,先后任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政治部干部教育科科长、起诉科副科长、反贪局副局长、反渎职侵权副局长主持工作,2006年11月任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到任以来,他亲自参与案件的查办,高质量完成了各类大案、要案,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2007年年度全省目标考核中,宝清县检察院的反贪人均提起公诉数全省B类院第一,整体工作全市第一,16个单项工作有9项居全市第一名。他注重学习。近年来有10余篇文章在法律刊物上发表。2007年,他主笔撰写的《浅谈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标准及适用》在《中国检察官》杂志上发表。2002年,他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先进个人,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2007年被评为全市首届“五杰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