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领导人】
书 记:于 合(12月离任)
局 长:黄彦俭
副局长:史成林
吴忠宝
【概 况】 宝清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法规,主要负责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收养、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社团登记、社会福利等业务。2008年民政工作深入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负起社会责任为己任,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职责,使各项工作有了新起色。
【低保救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日趋规范,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一是城市低保工作。2008年,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 124户,6 355人,占县属非农业人口的5.7%,保障标准由145元提高到200元,月人均补差额达到 95元。全年共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 061.90万元。对城市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开展廉租房调查登记工作,对首批确定的 562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金46.50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工作。2008年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5 023户,12 975人,按照有关规定,低保标准由年人均840元提高到了 960元,年人均补差额564元,全年共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31.10万元;与此同时还为农村低保户发放冬季取暖补助 100万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2008年,新出台了《宝清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细化了工作流程,探索了申报审批办法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共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209.4万元,为1.1万人解决了医疗难问题,其中救助城市患大病低保对象234人,支出城市医疗救助金54.6万元;救助患大病的农村特困对象552人,支出农村医疗救助金134.5万元,资助农村特困群众参加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 151人,支出20.3万元。四是大学生救助工作。2008年,扩大了学生救助范围,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的68名应届大学生,按家庭类别,对每名应届贫困大学生一次性给予了2 000~3 000元的助学金,共发放救助金13.7万元。同时,投入慈善基金13.9万元,救助低收入家庭大学生54名,总投入大学生助学金27.6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 112名,切实保证了全县应届贫困大学生全部入学。五是夕阳扶老工作。为提高无固定收入80周岁以上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在已对全县百岁以上老人定期定量补贴的基础上,今年第四季度又对全县2 610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金 14.5万元。
2008年宝清县民政局大学生悬赏金发放仪式
【五保供养】 2008年,全县有农村五保对象 1 275人,其中集中供养 205人,分散供养1 070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标准为每人每年3 2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标准为每人每年1 720元。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参合费由县民政局医疗救助金解决。对全县三所农村敬老院根据《黑龙江省农村敬老院考评细则》开展了自纠自查和查缺补漏活动。中心敬老院在迎接全省敬老院拉练检查中,获得全省优秀敬老院荣誉称号。
市领导徐维众(左一)、朱玉文(右一),县委书记张野(中)走访慰问县中心敬老院的老人
【双拥优抚安置】 一是双拥工作深入开展。2008年,全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 664人,其中抗联老战士1人,在乡复员军人30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4人,“三属”45人,伤残军人149人,参战人员78人。八一、春节期间,县领导对驻宝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共送去慰问款 8万元;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活动的通知》,全县共有76家单位参加了此项活动,捐赠款物合计18万元;组织了为重点优抚对象和驻宝部队官兵义诊、赠药活动,共为54名现役军人和189名重点优抚对象检查了身体,赠送药品价值8千余元。加深了军民鱼水之情。二是优抚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发放抚恤补助金 287 690元,其中定期补助2 488 165元,冬煤补助 136 200元,复员军人春节补助160 000元,提高标准补发92 325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0人,144 000元。制定了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改造方案,帮助 23户重点优抚对象改造住房57间,其中新建5户12间,投入资金 11万元。出台了《宝清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全年共下拨医疗补助金284 940元,其中门诊242 600元,住院补助23 340元,医前救助19 000元。三是退役士兵安置顺利进行。2008年度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 108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40人,农村退役士兵68人。对应分配的40名退役士兵已全部安置,其中分配到民营企业36人,中省直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4人,农村退役士兵报到安置工作已全面完成。
【基层政权建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一是换届选举工作。县民政局将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周密安排部署,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 145个行政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新当选的村主任进行了培训。二是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宝清县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县、乡、村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五个农村试点社区共投入1 100万元,完成农村试点社区土草房改造 271户,砖瓦化率达到66%。各试点社区达到了硬件设施齐全,规章制度上墙。同时建立了便民服务站和17个中介组织。三是城市社区建设。(1)扎实开展社区服务。为贫困居民发放大米 320袋、面粉360袋、豆油 300斤,衣物3 500余件,救助人数达1 800人次,为近百户困难居民提供上门联络服务1 300人次。(2)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依托亨利社区举办了婚介服务“相亲大会”,共征集 339条征婚信息,有征婚人士及其亲友团近千人参加,目前已相处的征婚人士约有20对;举办了“天府之声”系列活动和“迎奥运”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了社区治安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社区组建了巡逻队,完善了社区警务室,成功调节各类民事纠纷30起,创建社区文明样板巷道20条,并实行了由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和低保户负责对文明巷道的清扫与维护。 (4)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了“三联一区”党建工作机制,开展了楼院党建,落实了 “双百”工程,展开了 “双十星”评选,强化了“百千万”工程,提供了“十心服务”,推进了“先锋工程”。
【殡葬改革】 结合宝清县《建设四条生态走廊活动方案》总体布署,明确任务,把握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整治,扩大了平迁坟工作开展范围,抽调 8名稽查队员深入基层进行巡查。全年共清除坟头12万座,火化遗体2 135具。
【社会福利】 2008年,对全县的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定,经认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标准的有3家。社会福利企业中共安置残疾人就业 31人,并为残疾职工交纳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使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区划地名】 区划地名全面铺开。出台了《宝清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完成了县政府驻地宝清镇48条街、路,198个街路牌的设置工作,以及其它9个乡镇政府驻地和5个农村社区试点村的176个街路牌的设置工作。同时对全县10个乡镇21条行政界线 870公里及56个界桩进行了维护和管理,保证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救灾救济和慈善捐赠】 全县县属农业人口220 965人,占全县县属人口的72.6%。2008年农业生产普遍遭受了干旱、洪涝、风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局部地区还遭受了特大暴风雨、冰雹、山洪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 81 190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51%,其中成灾面积17 432公顷,占受灾面积的21.5%;绝收面积 7 301公顷,占成灾面积的42%。全县受灾人口133 236人,转移安置人口4 608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5亿元。根据全县各乡镇受灾情况,县民政局开展了“走千家访民情,入万户解民难,满意在民政”系列活动,一是及时下拨救灾款179万元,救灾米面120吨,棉衣被 2 000件,确保了全县灾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实施了安居工程。开展了农村贫困户住房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危房修建方案,共下拨资金39万元,修建农村贫困户住房147户371间(其中新建70户,179间;维修77户,192间)。2008年共下拨救灾救济资金211.5万元,救济灾民2.8万人次。
2008年成立了宝清县慈善协会,先后开展了“善行送阳光”和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活动。慈善协会共接收慈善赈灾捐赠款489.65万元,其中社会各界抗震救灾捐款 222万元;“善行送阳光”慈善捐款261万元;“送温暖,献爱心”捐款6.65万元,棉衣、被共502件;接收抗震救灾捐赠物品中成药 3箱、单衣裤152件、鞋30双;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234万元;县内发放慈善救助款89.71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重症患者、危房户、孤寡老人等城乡贫困群众700人。
【民间组织】 县民政局对社团和民间组织依法管理和监督,当年共登记社团 3个,民办非企业2个,年末全县有社团达23个,民办非企业达32个。
【婚姻登记】 加强了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了档案管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婚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合理。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 413对,离婚登记789对。
【烈士陵园】 珍宝岛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总投资1 100万元,新建办公楼750平方米,纪念馆1 048平方米,休闲广场及停车场15 000平方米,在陵园建设中,5月11日中国航天集团党组书记良小红在市委常委、市委书记高民,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石德新的陪同下参观了建设中的珍宝岛烈士陵园。参观中,良小红向县民政局捐款 5 000元以尽自己微薄之力来缅怀先烈,该工程在2008年底全部竣工。在土建工程开工建设的同时,积极筹备了珍宝岛自卫还击战纪念馆的展陈工作。成立了由 8人组成的纪念馆展陈筹备组,多次到省内外相关单位和知情人处收集资料和实物,共收集到有价值展陈实物417件,图片608张,稿件 230份。此次陵园建设得到了中央军委和沈阳军区的高度重视,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张万年,原沈阳军区司令员刘精松为陵园题写园名和烈士纪念馆馆名,并于10月15日举行了题名转交仪式,仪式上向宝清县委书记张野转交了题词。2008年清明节期间,为缅怀先烈,在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举行了隆重的清明祭扫活动,共接待社会各界祭扫群众5万人。
【队伍建设】 一是打造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 (1)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为了将民政工作谋划好,班子成员年初专题讨论了新时期民政工作思路,确定了“抓创新、促发展、抓项目、出亮点、全市争第一、全省争排头”的奋斗目标。 (2)分工明确,各行其职。完善了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责权统一、密切配合、真诚交流、平等沟通。 (3)率先垂范,廉洁自律。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民政工作制度自觉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树立“对己清廉、对人真诚、对内严格、对外公正”的良好形象,为基层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班子成员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真正起到了核心作用。二是锻造勤学奋进的民政队伍。为了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素质,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首先开展了业务学习。确定了周一早会和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开展“学政策、知业务、会操作、善管理”培训活动,全局干部轮流讲课,系统学习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在全市推广。为了开阔干部职工的眼界,更新工作思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提升队伍素质,分三批由领导带队考察学习了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等地的先进典型,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积极抓党员和后备人才培养,今年全县系统共组织6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向县委组织部推荐1名正科级后备干部、5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培养一批年轻骨干力量。 同时还重点抓民政文化建设。组织参加了3次县内排球赛,举行了本系统的岗位技能竞赛和演讲比赛,活跃了职工文体生活。
(供稿 赵金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