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领导人】
党组书记、院长:李青春
副院长:齐殿华(6月离任)
张玉平
刘希刚
龚福仁(6月到任)
陈振华(6月到任)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项那斯吐
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宋广君
调研主任、党组成员: 陈永君
【概 况】 2008年,宝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县法院)以“全市站排头、全省争一流,向全国先进法院迈进”为目标,认真履行司法职能,为“跃进全省十强县,建设和谐新宝清”的奋斗目标提供了法律保障。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正规化管理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先进集体,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在全市法院系统综合目标评比中继续保持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全院政法专项编制70人,地方事业编制数1 人。现有在岗干警71人,其中党组成员 8人,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 32人(其中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18人、副科级12人);具有审判资格的审判员44人,法官助理3人,书记员14人,法警6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
【基础建设】 县人民法院争取国投资金141万元,地方匹配资金 70万元,建设了七星泡、万金山、夹信子、青原 4个标准化法庭,10月,经省法院验收投入使用,其先进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争取省法院无偿划拨车辆5台,其中4台装备了 4个基层法庭,解决了基层法庭交通工具落后的问题。争取和自筹资金50万元,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审判流程和政务工作网上运行管理。实施了美化、亮化工程。对院内大厅的鲜花、盆景定期更换,院内外卫生由专人全天清扫,改善了工作环境 。
【审判和执行工作】 2008年,县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 555件,审结执行1 550件,综合结案率99.7%,同比上升4.18%;综合调解撤诉率91.6%,同比提升5.1%;重审改判案件 11件,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9.2%,审判执行工作创造历史最好水平。
一、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152件,结案率100%,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有罪人犯155人,其中判处 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24人,重刑适用面15.5%。开展了“秋风行动”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两抢一盗”犯罪31件57人。严厉打击了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犯罪,对2007年一度造成社会恐慌的“9·14”剧毒猪肉案中孟凡青等5名被告人依法从快审理,从重惩处。坚持惩罚、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刑事审判原则,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建立了社会调查员制度,实行“圆桌审判”,做到寓教于审,促进末成年人认罪服法;实行回访帮制度,定期深入监管场所了解末成年人犯罪人的改造情况,与判处缓刑的末成年人建立帮扶对子,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困难,使失足青少年无重新犯罪。
县人民法院开展“秋风行动”宣传活动
2008年全县刑事案件一审受案统计表
表政治—8 单位:件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 094件,审结 1 092件,结案率99.8%。其中,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社会纷争案件847件;审结商事案件245件。开展了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活动,制定了27条涉企、涉农优质服务办法,采取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等措施,为宏达生物有限公司、鸿森集团等外来投资企业解决各种纠纷25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协助村级组织诉外调处涉地纠纷95件,深入村屯集中开展以案讲法4次。
2008年全县民商事案件一审统计表
表政治—9 单位:件
三、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0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3件,执结率100%。化解了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官民矛盾”,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官民”关系和谐。
2008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统计表
表政治—10 单位:件
2008年全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统计表
表政治—11 单位:件
四、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62件,执结259件,执结率98.9%,同比上升11.3%。受案标的1 186.8万元,执结标的1 052.5万元,执结标的率88.5%,同比上升2.1% 。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配合下,共清理陈年积案47件,占积案总数的56.7%,执结标的486.6万元,占积案总标的额的55%,缓解了“执行难”问题。
【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
一、解决了群众告状难问题。加强立案“文明窗口”建设。增设了服务设施,实行诉讼指导、审查立案、风险告知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严格立案管理。强化立案审查,在全年审查立案的 1 555件各类案件中,没有发生违法立案或不立案、违法收取各项费用、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等问题。拓宽司法救助途径。实施司法救助案件41件,缓、减、免收诉讼费用 9万元,集中为老人、儿童、残疾人、农民工及时执结赡养费、抚育费、医疗费、拖欠工资款等30万元。坚持巡回办案。设立巡回办案网点,组建了“假日法庭”,对孤寡老人、残疾人或居住偏远、农忙时节的农民,实行电话预约、登门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全年共巡回办案180件(次)。
二、加大了审判监督工作力度。以强化审判监督为手段,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认真执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 2件程序、实体有误的案件,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通过后,进行了再审改判。
7月,法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建和谐校园”法律讲座
【法制宣传工作】 采取散发传单、现场解答、公开宣判等形式,开展了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法律大集等活动,全年共开展法律宣传15次。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完善了回访帮教制度,深入中小学开展普法教育3次,深入监管场所回访2次,帮教判处缓刑未成年人犯15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搞好对上宣传工作,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35篇,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简报36期,协助省电视台拍摄以案讲法专题片11部。
【队伍建设】
一、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议事、“一岗双责”等各项制度,使班子更加团结务实,驾驭法院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端正, 干警满意率达到98%。
二、干警队伍建设。坚持每周制定一个专题,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正规化管理活动;采取登台授课、观摩庭审、技能比赛等形式,开展了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广大干警的政治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审判作风明显改善,法学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大大提高,有 4项调研成果分别获国家和省级奖励。李艳丽、高秀梅两名干警以高分值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打破了全院司法考试“零”的记录。
三、争先创优活动。扎实开展了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庭、好法官创建活动。谢军、甄大伟两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维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法警队 3个部门分别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曲贵臣等13名干警分别荣获市、县优秀审判员、书记员、学创标兵等称号;刑庭等 3个部门分别被市法院和县政法委授予先进集体、学创标兵等 3项表彰奖励。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营造了团结活泼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三观、三德”教育,促进广大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弘扬社会公德、发扬传统美德。累计为汶川灾区捐款31 000元,交纳特殊党费19 800元;县内捐资助学 9 600元,为烈士陵园建设捐款18 800元;捐资 8 500元帮助七星泡镇义合村、七星河乡东辉村改善了办公和文化基础设施,支持了新农村建设;其他捐款3 500元。县法院连续8年保持了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定了源头治腐树状图;开展了防治“三案”集中教育整顿和创建“零违纪”法院活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了无错案、无超审限、无违法违纪、无因案件处理不当引起新的涉诉访案件发生的目标。
全省优秀法官谢君到农户家中办案
【内部管理】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案件评查、行政管理和调研宣传工作进行分类管理,全院健全完善了百余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以“一个目标责任书,一套考评办法、一个绩效档案、六项考核细则”为内容的绩效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已被省委政法委推广。
一、建立和完善了通报批评机制,强化机关日常管理。从细微处着手,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11项通报批评制度,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作风松弛、工作效率低下和形象不佳等问题,推进了机关管理正规化,确保了政令畅通。
二、建立和完善了审判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从领导监督、集体监督、社会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开庭纪律检查、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案件剖析、审判工作评议等13项监督制度,实现过程性监督与结果性监督并重,防止审判权滥用,推进审判管理正规化。全年,共检查庭审纪律20次,全面评查已结案件1 550件,剖析发改案件和重信重访案件 17件,主动邀请和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庭审和审判、执行等项工作 7次。对发现的庭审程序不规范、案件质量瑕疵和解决信访案件不负责任等3个方面9个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建立和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强化全员绩效管理。建立了纵向比较评估机制。坚持每季度纵向比较审判部门案件质量效率情况,将审判工作的 9项硬性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并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完善横向比较排序机制。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细化出96个共性和个性考评内容,量化任务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定,逐部门排序,逐人排名。
四、完善干警绩效考评档案。把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作风、业务培训、素质考试、奖惩情况、考评排序作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警绩效考评档案,使绩效考评档案能够全面、客观地记录每个部门、每名干警的工作实绩,作为奖优罚劣、提职晋级和追究责任的主要依据。
(供稿 陈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