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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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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党支部书记:张天旭(1月到任)
  局 长:张天旭(1月离任)
      付丽华(女,1月到任)
  副局长:王 颖
  【概 况】 县物价局内设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等3个副科级单位和办公室、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股、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股、举报中心、成本调查队等5个职能股(室)。实有在岗人员22人,二线人员6人。
  【宏观调控】 根据省、市2008年“稳物价,安民生”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县物价局把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制定了2008年工作计划和“稳物价,安民生”活动实施方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制定并启动了《宝清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密切关注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并作出预警,保证了价格异常波动信息传递快速、畅通。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重点对粮、油、肉、蛋、奶等副食品价格进行了临时干预。在价格干预期间,以省物价局确定的家乐购超市为重点,对全县副食品干预品种实行了调价备案制度,并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收费管理】 县物价局以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为契机,坚持边审验、边清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和政策,扎扎实实地做好行政事业收费及经营收费许可工作,全年共审查、审验了438个收费单位,涉及一级收费项目91项,审验率达到了100%。
  在行政事业收费及经营性收费审验工作中,对每个收费项目严格审验,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该降低收费标准的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对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予以纠正,并跟踪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制止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为全县创造了良好的价格服务环境。
  【监督检查】 县物价局针对农资市场价格进行了监管。一是根据省物价局对农资价格监管要求,制定了化肥批发企业差率不得高于3%(同城不许二次批发),零售企业差率不得高于1%,批发、零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运杂费和银行贷款利息在进价基础上另加的政策。二是对全县化肥销售价格实行了登记备案制度,从严审核本辖区化肥销售价格和价格监测制度,对监测品种实行周报制度,并顺利完成了监测周报工作。三是加强了市场价格的监管和巡查。对农资价格加强监管,确保价格稳定,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开展了价格热点问题专项行动,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4月份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下发了提醒告诫函和自查通知书,通过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其次,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问题开展了整顿。 6月份开始对县内各大医院、诊所、及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展开了检查;还对县内交通、石油等行政事业收费及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创造了优良的价格收费环境。
  【价格调节基金】 按照县政府年初下达的 233万元征收计划,针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主要来源于煤炭行业生产,而全县煤炭生产受上半年企业换证、安检及 8月份举办奥运的影响,煤炭企业投入生产较晚,产量偏低的实际,积极加大价调基金征收力度,稳步推进征收工作,确保价格调节基金足额征收到位。全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340万元。
  【价格鉴证】 2008年认证中心按照省价格认证协会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涉案物品鉴定质量得到不断提高,全年总认证件数117件,涉案金额200万元。。并按要求及时更新了电脑等必要的办案办公设备,在办案文书管理上达到了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标准,年末被省价格认证协会认证为全省规范化认证中心。
  【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
  一、农产品成本调查。县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按照省局关于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工作安排,于年初在全县调整落实了 5个调查点、29个调查户;先后完成了全县大豆、水稻、小麦、甜菜、烤烟等五大作物国家直报调查及省常规调查;完成了2008年全县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户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任务。
  二、价格成本监审。(一)认真落实供热成本测算工作,为政府调整价格当好参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物价、财政、审计、经贸等部门组成了供热成本核查小组,历时半个多月时间,4次深入供热企业测算供热成本, 经认真测算最终拿出了非常真实的供热成本。经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确定了分担比例和供热价格。使冬季供热按时开栓、收费、供热。(二)严格制定城镇出租汽车客运价格。为规范全县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更好培育和完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重利益。县物价局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制定了城镇出租汽车起步客运价格,有效的遏制了出租车司机乱要价的问题,维护了出租车主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价格信息监测。5月中旬~6月上旬,针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情况,对县内肉、蛋、禽等30余种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了跟踪监测。在“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及时对农贸市场及家乐购超市的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监测,将价格监测信息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
  【社会服务】 一是切实搞好价格宣传,改善价格工作环境。县物价局以“行风热线”百名公仆服务活动日及《价格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开展了价格政策宣传。在县内主要街道、各大商场、超市和社区及各乡镇共印制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单5 000份,涉农收费手册2 000册,真正让群众了解了价格政策,树立了物价部门形象,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二是认真落实价格举报承诺制,为群众办实事。2008年,认真落实举报承诺制,对群众来人、来电、来函举报的价格案件,都能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全年共接听电话举报咨询38件,来人举报咨询17人次。三是积极改变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帮扶村青原镇本北村和尖山子乡索东村筹措帮扶资金 8.4万元,分别建设了活动室、购置了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积极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要求,完成了宝清镇百胜巷210米长、1 050平方米的道路沙石整治任务,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做出了贡献。为四川灾区送温暖、献爱心,全局干部职工两次为四川和县烈士陵园捐款8 000元。
                                 (供稿 刘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