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人】
主任:王永海(12月离任)
【概 况】 宝清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宝清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行政正科级单位,现有编制人数6人,内设主任室1人,综合办1人,办公室1人,劳转办 2人,微机室1人。
2008年第四批扶贫开发实施重点村 9个,分别为七星河乡北宝村、尖山子乡二道林了村、朝阳乡朝阳村、万金山乡金山村、七星泡镇德兴村、小城子镇富山村、龙头镇庆九村、夹信子镇七一村、青原镇永乐村。9个实施重点村总户数3 585户,总人口14 340人。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 266.62万元,主要完成建设项目6项:扶持贫困村养殖、安装自来水、桥、道路建设、有线电视、贫困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各项责任指标完成率100%。
【扶贫规划与对象】 2008年, 全县扶贫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制定的 《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精神,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贫困村中心屯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重点,通过扶贫开发,使扶持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稳定的增收项目,每个贫困户有一名劳动力培训实现转移,村有大中型农业机械,村有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中心屯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硬化道路。到2010年,全县42个贫困村,15 038个贫困户,67 318个贫困人口基本实现脱贫。
【扶贫项目】 2008年,向上争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 266.62万元,主要建设项目6项:一是扶持贫困户养殖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4.4万元,为北宝村、二道林子村、金山村、德兴村、富山村、庆九村扶持扶贫牛82头,扶持贫困户82户;二是安装自来水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7.8万元。为二道林子村、朝阳村、富山村3个重点村安装自来水,直接受益户963户;三是建设桥梁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 20.5万元,为庆九村新修建桥梁1座;四是道路建设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5万元,为北宝村、金山村、德兴村、七一村、永乐村5个重点村各新修建村内巷道1公里;五是有线电视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7元,为二道林子村、富山村 2个实施重点村安装有线电视,受益户 485户;六是贫困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9.22元,为贫困村培训富余劳动力410人,转移410人,完成转移率100%。
【扶贫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做好第四批整村推进和贫困户脱贫工作,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同时,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抓落实”的工作原则,将“十项民生工程”纳入工作日程,把资金、项目和责任落到实处,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部门的帮扶作用,乡镇的指导作用和村基层组织和贫困户的主体作用,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证扶贫开发工作顺利进行和贫困户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二、实事求是,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建设项目如期完成。为确保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实事求是地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县扶贫开发办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的督查。使所有建设项目均达到“四有、三通、三提高”建设标准。
三、求实节俭,确保养殖户满意。按照省办要求认真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放母还犊制度。并制定了《宝清县扶贫牛(鹿)集中采购办法》,签订了放母还犊协议书,组成了由扶贫开发办、财政局、畜牧总站、村干部和贫困户代表参加的集中采购团,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从议价、检疫、运输、下摆、付款严格履行操作程序,养殖户非常满意。
四、注重实效,确保扶贫开发资金合理有效利用。为了使资金合理的利用,县扶贫开发办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扶贫开发管理条例》要求,实行阳光操作,资金专项管理,封闭运行。对扶贫资金在县财政设立了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每项资金到位后都做到了县领导、扶贫开发办、财政部门、实施重点村四知晓。使用时经主管领导同意,财政部门同意,贫困村和贫困户认可,使有限扶贫资金真正应用于农村贫困群众脱贫和经济社会发展上。
(供稿 尹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