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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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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领导】
  党支部书记:胡介民
  局 长:于喜峰
  副局长:郭玲海
      崔 海
  煤监大队长:赵洪林
  【概 况】 宝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煤矿监察大队、非煤矿山监察室、危险化学品监察室、工商贸监察室、综合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全局共有职工39人,其中在职局领导5人,煤矿监察大队 18人,综合办公室6人,非煤矿山监察室3人,危险化学品监察室2人,工商贸监察室2人,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1人,总工办负责人1人。
  2008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8起,死亡8人,受伤18人,经济损失41.48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9.2%,死亡人数减少42.9%,受伤人数减少28%,经济损失减少70.6%。其中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20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0%,死亡人数减少83.3%,经济损失减少83.3%;道路交通事故21起,死亡5人,受伤18人,经济损失 5.4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5%,死亡人数减少37.5%,受伤人数减少28%,经济损失下降29.9%;火灾事故26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16.08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0%,死亡增加 2人,经济损失增加22.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建筑施工、农用机械等其他行业和领域无事故发生,创宝清县控制指标历史最好水平。
  【安全生产宣传】 县安监局以宣传国家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工作为重心,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月期间,通过县领导电视讲话、宣传车、条幅、宣传单、手机短信、“安全生产电视专栏”和在人民广场电子屏幕每天播放安全生产法、事故案例分析宣传教育光碟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各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也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安全法规考试、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6月8日,全县采取设立咨询台、宣传站等方式,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活动,设立10个咨询宣传站,散发有关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农业机械、应急自救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单20 000余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听取宝清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责任落实】 进一步明确局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企业法人为直接责任人。将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细化分解并落实到每一个乡镇、部门,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制定并印发了《宝清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08年,宝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和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隐患治理年”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及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保证、有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煤矿安全管理。制定并出台了隐患闭合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了企业、驻矿员、监管员隐患闭合工作职责,使隐患闭合职责更加明确化、层次化。实施了煤矿隐患日检查、周统计、月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整改闭合档案,并按时上报安监局存档。对县级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发挥驻矿员专盯优势,监督企业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局备案;对企业日常自检自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跟踪指导企业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安监局。通过管理制度、监管方式、闭合机制的创新和工作角色的转变,全县煤矿安全管理形势逐步好转,全年共检查煤矿800余井次,治理隐患2 500余条,整改率98%,无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工商贸领域安全管理。一是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摊点。全年共没收非法烟花爆竹 100余箱,取缔非法经营业户10家,没收违法所得3 000元。二是强化检查、整改。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共计 30余家次,治理事故隐患30余条,整改率100%。三是严把非煤矿山开工验收关,加大非法生产行为的巡查和打击工作力度。全年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200余家次,治理隐患 300余条,整改率98.6%。工商贸领域共检查工业企业20余家次,检查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洗浴、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60余家次,检查粮食企业60余家次,治理隐患300余条,整改率98.1%。四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重点防火单位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61份。深刻吸取“1·6”火灾事故及双鸭山市 “6·15”火灾事故教训,开展了对车站、商场、学校、医院、宾馆、娱乐场所、超市、幼儿园、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不间断的安全检查。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了“春运”、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对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了雪天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省、市“百日督察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百日督察行动”活动;按照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整治假牌、套牌、故意污损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5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年共取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 593次,暂扣车辆663台次,暂扣驾驶证100余本;取缔超速违法行为9 352次;强制报废达到年限的机动车48台。
  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了以防范高处坠落、土方坍塌、起重机械伤害为重点的隐患集中整治;规范了施工人员劳动保护,完善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加强了对在建和新开工大项目的重点监管,加强了农村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建筑安全事故。
  五、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大力纠正了无牌无照行驶、违章载人等行为;加强了对农用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了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供稿 于 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