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领导人】
党组书记、局长:王怀明
副局长:刘忠杰(4月到任)
吕明生
纪艳珍(女)
朱德水(4月离任)
张宇星(4月到任)
纪检组长:张宇星(4月到任)
【概 况】 宝清县国家税务局内设 6个职能科室、1个事业单位、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8个派出机构。 其中,宝清税务分局、双柳河税务分局、南横林子税务分局、清河税务分局、龙头税务分局、七星泡税务分局为副科级单位,青原税务所、万金山税务所为股级单位。
全局国家公务员编制96人,事业编制3人,共有在职干部 92人。取得本科学历人员30人、专科学历人员45人、中专学历人员17人,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全局总人数的95%。
宝清县国税局负责宝清县地域内 10个乡镇、3个国营农场的税收征管工作,共管理工商业户3 005户(个体工商业户2 661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54户,小规模纳税人310户。
县国税局坚持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建设和谐国税为目标,认真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使税收工作取得了稳步进展。
【税收收入】 市局的全口径税收计划是8 800万元,县政府制定的三税指导计划为12 000万元。全年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11 113万元,其中三税完成10 408万元。完成市局下达年度计划的126.3%,与去年同期的8 733万元相比,增收2 380万元,增长 27.3%。全口径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无论从收入总量还是增收幅度上,都是宝清国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虽然三税完成与县委、县政府的指导计划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由于2008年所得税税率调整、利息所得税利率下调以及四大重点招商企业未预期达产、经济危机影响农产品营销市场等因素,都形成了两千万税收收入的短收缺口。在计划指导下,县国税局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结合县内税源实际情况,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加强税收的动态分析和预测,提高了计划执行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使税收计划的执行与税源发展变化相协调。
2008年县域内全口径税收收入
表经济管理—2 单位:万元
2008年度税收收入统计表
表经济管理—3 单位:万元
【依法行政】 2008年县国税局依托金税工程、 CTAIS征管软件和税收执法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一是深入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精心制作了执法检查规范模板,下发到每个分局用以指导自查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先后 3次派出两名业务副局长带队的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组到所有的分局现场办公,督促和指导分局自查工作,解答了分局在执法中存在五大类94个疑难问题;自查与整改工作使税收执法得到了完善和规范,顺利通过了省局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工作组的检查。二是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行业专项清理。对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机械制造企业、农产品企业、煤炭行业等实施了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查补入库税款、罚款52万元,清理入库欠税297万元。三是认真执行税收政策。 对综合利用企业、社会福利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企业、增值税转型企业所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加强了退税管理。2008年累计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1 404万元,有力的支持了纳税人的发展。
【税收管理】 2008年完成了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税系统上线工作。通过典型调查,数据采集、反复试算、跟踪问效、严格把关,确定了各行业的定额依据和调整系数,使个体定额管理核定程序更加规范公平,加强了增值税管理。开展了一般纳税人税控企业的一机多票升级,使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用税控系统开具普通增值税电脑版发票;完成了电子申报企业端的升级,简化了企业电子申报;对10户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了网上认证培训,并投入运行,使网上认证企业达到了20户,在全市试运行户达到最多;开通了增值税抵扣凭证核查系统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规范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方位管理;完成了专用发票滞留票核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核查等工作,使增值税管理更加严密规范;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医药行业、煤炭行业、建材行业、农产品加工行业进行了纳评估,评估税款7.5万元,加收滞纳金700元;进行了所得税纳税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122万元,评估案卷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并作为成功案例上报省局;加强了企业所得税管理,贯彻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税银一体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新增税银联网用户 159户,累计签署税银协议 779户,成功扣缴税款195.3万元,扣款户成功率80%以上。依托政府煤炭远程监控数据,强化煤炭行业税收征管。2008年度政府提供监控产量172.62万吨、计税产量 163.63万吨,已征税款4 363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55%,比上年同期增收1 554元。
局长王怀明到万昌煤矿调研
【机制建设试点】 在市国税局“五项机制”建设推进方案实施过程中,县国税局被市局确定为税收执法考核监督评价机制试点单位和能力素质提高机制试点单位。在税收执法考核监督评价机制试点工作中,通过设置考核指标体系,预设税收执法过错条件、标准和程序,完善了考核监督制度;通过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税收执法制度,建立了自下而上、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进行了税收执法岗责调整,制作了税收执法工作业务流程和税收执法工作业务模板,对税收执法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建立了税收执法人员工作写实制度,制定了税收执法考核办法及指标,使执法考核工作有了依据。按照考核办法对全局11月、12月的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共查出6项工作31个执法错误,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8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先后制定了《宝清县国税局落实“五项机制”提升素质能力培训规划》、阶段性《学习规划》、《宝清县国税局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税收业务人才使用管理办法》、《宝清县国家税务局税收业务人才库管理办法》、《宝清县国税局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等各种相应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并完善了各项制度,逐步建立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干部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能力素质提高机制,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业务素质。
【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宝清县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和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任务,县局与各分局、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局长一岗两责,纪检组长具体抓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和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制度、预警机制;加强了“带长”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对副股级以上的干部实行承诺践诺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优资格,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建立了科级干部电子和纸制《廉政档案》;大力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文件,选送 30幅作品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国税清风”廉政摄影作品展活动, 其中有一名同志获得二等奖,5名同志获得优秀奖;认真组织人员,参加“行风热线”、“万名公仆服务日”等活动,营造了“扬正气、促和谐”的良好氛围。落实减负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围绕税收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减负”;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提供“资金减负”;大力开展“效能建设”活动,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和各种服务活动,严格遵守限时服务制,公开办税制、服务承诺制,确保办税窗口高效运转,为纳税人提供“办税减负”;办税资料一次录入、内部流转,为纳税人实现“报表减负”。通过日常工作各方面的努力,使服务实现了延伸和拓展。
宝清县国家税务局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队伍建设】 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开展了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与股级干部选拔工作。按照市局《方案》要求,选出参加县局班子副职竞争人员3人,副科级领导岗位竞争人员5人,经过市局组织的笔试、面试、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最终2人胜出,其中1人进入县局领导班子,1人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组织开展了选拔股级干部工作。 经县局党组研究,报经市局批准,于11月下旬开始,通过宣传动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等程序,最终有1名同志走上正股级领导岗位,8名同志走上副股级领导岗位。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全局职工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扶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建珍宝岛烈士陵园捐款、资助贫困生、开展双拥慰问、爱心献功臣等活动,累计公益活动捐赠资金5万多元。通过了省文明办的检查验收,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行政管理】 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考勤管理等制度,重新核定了编制,明确了工种和工资标准,同临时用工人员签定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相应的五项保险和管理费用,既保证了单位临时用工的合法性,也保障了临时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了经费管理,对会议费、办公费、车辆费用等实行定额定标管理。开展了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在及时跟踪资产增减变化的基础上,对全系统重要财产逐项抽查核实,做到固定资产帐卡相符、帐实相符,解决了重购置、轻管理的问题。
(供稿 乔冰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