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局 【领导人】
党支部书记、局长(经理):巩 才
副书记、副经理 :刘晓东
副局长:方喜林
【概 况】 宝清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是集卷烟营销配送、专卖管理为一体的政企合一单位,担负着全县 10个乡镇、3家国营农场卷烟营销配送服务工作和卷烟、烟叶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内设综合办、专卖办、营销配送部和名烟总汇4个职能机构,在岗职工56人。
2008年,全县卷烟零售户共2 726户,全年市局下达的卷烟销售计划为 14 100箱,实际烟销售14 294标箱,完成年计划的101.38%。
【经营管理】
一、营销配送工作。县烟草专卖局成立了营销部和配送部,县内由 3名营销员负责卷烟客户的卷烟经营管理工作,由17名配送员负责全县卷烟送货服务,形成了统一配送、统一物流的服务模式,促进了经营管理。
二、销售网络建设。2008年,重点发展了农村销售网络。农村客户经理由原有 1名增加到了 3名,卷烟销售计划直接与农村客户经理衔接。改善了农村客户经理的营销工作条件,提高了客户基础信息资料的管理水平,在原有4部电脑的基础上,又新配备了3部电脑。加强了台账的管理,提高了营销水平,客户经理真正做到管理零售客户、帮助零售客户、服务零售客户。
【专卖管理与执法检查】
县专卖管理办公室下设4个稽查中队,共有工作人员19人,具体负责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卷烟销售市场、烟叶收购市场。
一、打假打私工作。为加强全县卷烟、烟叶、卷烟制品的执法、管理及办证等工作,根据市局对打假打私工作的要求,一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卷烟市场进行了彻底排查。各中队按责任区重点对县城主要交通站点及配货站进行了 2次联合检查。二是开展了“春季”专项打假活动。共查处涉烟案件7起,查获假烟857.9条,案值13.19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4起,分别为镇内稽查中队查获涉嫌假冒卷烟 95条,案值46 930元;特业中队查获非法运输的假冒卷烟313条,案值11 177元;一中队查获非法运输假冒卷烟93条,案值37 200元;二中队查获涉嫌假冒卷烟300条,案值33 250元。破获贩藏假烟窝点3个。三是开展了“夏季打假破网专项战役”。根据“春季战役”打假成果对涉烟嫌疑人进行了重点排查,并建立了嫌疑人档案;对有过贩烟历史的人员实施走访调查,了解其活动情况。此项活动从 4月份开始,到 8月份结束,共查处涉烟违法案件3起,罚没假烟75.9条,案值10 800元。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 19起,案值28.5万元。其中查处假冒卷烟案件11起,罚没假烟 946.5条,假烟案值 14.3万元;办理烟叶案件5起,金额14万元。罚款案件3起,金额0.2万元。有效遏制了假冒商标卷烟在市场的流通,县内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了98%以上。
二、市场监管。在专卖市场管理上,采取定期走访检查与查处案件相结合的办法,对零售户实施了 A、B、C类诚信等级管理,按月定期检查、走访、考核,发现零售户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做好法律知识的宣传服务工作;对专卖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制,把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情况与专卖人员工作业绩挂钩。把专卖人员对市场的监管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连续三次被通报处罚的人员调离专卖队伍,稽查中队长免去中队长职务从事专卖员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制定了无假烟社区实施方案,对两条主要街道的零售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与零售户签订了协议书,每月定期对试点户进行走访检查、记载。通过开展无假烟一条街试点活动,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得到了加强。
三、卷烟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为使卷烟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市局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宝清县烟草专卖局换发卷烟零售许可证实施方案》。4月18日~6月15日,各中队按管辖区域逐户进行调查登记,按照零售户姓名、地址、许可证号、工商执照号等进行登记造册; 6月16至7月15日,将印制的5 000份宣传单分发到零售户手中,出动了宣传车在乡镇和街道进行了宣传; 9月1日至12月 15日收集申请材料,下达办理换证通知,并进行了实地核查。全年共换发卷烟零售许可证2 638份。
烟草专卖局3·15打假宣传
烟草专卖局6月29日上街宣传《烟草专卖法》
【法律宣传】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6·29《烟草专卖法》颁布宣传日期间,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宣传栏及展示台向广大消费者介绍鉴别假烟的相关知识及假冒卷烟的危害。 二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人士、 零售户和消费者宣传《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深化全社会对烟草专卖的认识,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三是向广大消费者和零售户介绍开展卷烟打假打私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卷烟质量投诉和制假售假行为的举报,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经营管理】 县烟草专卖局继续执行按月申报制度,加强了费用支出的管理。一是减少车辆使用、维护开支。对车辆实行百公里耗油核算制度,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车辆维修零部件实行以旧换新,旧件交综合办保管。专卖用车按月申报,根据各中队下乡路线确定用车次数,每个中队下乡每月用车规定在10个工作日(报用车和特殊情况除外)。二是实行招待费定额制度。每月招待费不准突破规定数额,坚持日清日结按时报销。三是对专卖人员的补助费实行定额定期管理。对专卖各稽查中队每月规定15天补助费(特殊情况除外);对业务人员按实有人员和实有天数计算补助费(以送货路线为准)。四是对办公费用实行统一管理。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买,坚持先请示后购买,保证了各项费用不超支。
【精神文明建设】 县烟草专卖局在为四川 5.12大地震捐款活动中, 党员交纳特殊党费1 200元,职工捐款6 900元。此外,为宝清弱势群体捐款5 600元,为白血病患者捐款530元。合计为社会捐款14 230元。
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局组织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荣获了“双鸭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先进卷烟营销部”荣誉称号。党支部被县委命名为“企业先进党组织”,县烟草专卖局共有6人获得市局先进个人称号。
(供稿 杨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