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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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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党委书记:庄秀山
  局 长:李立军
  副局长:赵俊生
      张清峰(12月到任)
  【概 况】 2008年,县卫生局人员编制20人。内设8个办公室。
  全年,县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团结奋进,建立和完善了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卫生保障体系,推进了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宝清县卫生系统基本情况表
  表文化教育—6                          单位:个、人



  备注:卫校人员在人民医院编制内。
             宝清县农垦卫生系统基本情况表
  表文化教育—6                          单位:个、人


  
  【公共卫生保障体系】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依法开展了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了疫情监控,消除了发生传染病流行的隐患。
  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卫生专业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持证执法。全年审核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821户,卫生许可证85户。二是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完成了10个乡镇 209个自然村屯的卫生监督任务,覆盖率达100%,监督了2 305户次,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821户。四是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全年共立案19起,结案19起,罚款13万元,受理举报案件29起,全部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处理。五是贯彻《献血法》,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一)妇女保健工作。全县共有孕产妇3 138人,早孕建卡人数为3 000人,建卡率为95.60%;产前检查人数为3 112人,产前检查率为99.17%,产后访视数为2 871人,产后访视率为91.49%;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为2 55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1.39%;孕产妇住院分娩数为3 133人,住院分娩率为99.84%;高危孕产妇数为 246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245人,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59%;孕产妇死亡人数为0。科学新法接生人数为3 144人,新法接生率为 100%。全县妇女病应查人数为79 657人,实查人数为 34 879人,普查率为43.79%,查出患病妇女数为11 494人,患病率为32.96%,所有患病人员都给予及时的指导和治疗,治疗有效率在90%以上。
  (二)儿童保健工作。为了贯彻《母婴保健法》、《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县卫生局委托县妇幼保健院举办了“宝清县托幼机构保健监督检查指导培训班”。托幼园所儿童体检人数为 5 300多人,对所有参检儿童进行了生长发育监测及缺点矫治。在对儿童体检和系统化服务工作中,本着宣教除病为主、治病为辅的方针,始终把母乳喂养、“三浴”锻炼、被动体操、主动运动、新生儿抚触、辅食添加、早期教育等贯彻整个体检程序之中。
  全县活产数为3 144人,3岁以下系统管理数为7 802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79.45%;7岁以下系统保健服务为16 945人次,7岁以下系统管理率为84.79%;婴儿死亡人数为38人,婴儿死亡率为12.09‰;新生儿死亡人数为 29人,新生儿死亡率为9.22‰;1~4岁以下儿童死亡为5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为4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 13.68‰;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实查人数为10 935人,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3.10%。
  (三)项目工作。2008年,全县已救助贫困孕产妇595人,救助资金为 20余万元,其中对特别贫困及患有严重并发症 的14人实施了二次救助,分别领取到500元、800元、2 000元等不同数额的救助,6月份在全省妇幼卫生 “降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项目督导检查工作中名列全省56个县之首,被省卫生厅授予全省“降消”项目先进县。
  (四)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三个国家级监测点全年活产数485人,新生儿死亡5人,新生儿死亡率为10.31‰;婴儿死亡5人,婴儿死亡率为10.3‰;5岁以下儿童死亡 5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31‰。全年围产儿出生缺陷的 19人,孕产妇死亡为零;全年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全部接受母乳喂养知识,宣教率为100%;新生儿纯母乳喂养率为83.33%。全县新生儿“两病”筛查人数为2 418人,筛查率为76.91%;听力筛查人数为954人,筛查率为30.34%,婚检人数为零。
  四、卫生基建工作。
  县妇幼保健院于2006年5月动工,2008年10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工程建设面积为7 170平方米,总投资1 400万元。
  投资655万元 (其中国债325万元,县财政匹配330万元),对小城子镇、万金山乡、龙头镇、七星河乡、尖山子乡、夹信子镇、宝清镇卫生院进行新建、改扩建,现已完成了选址设计、前期工程招投标工作,土建部分正在施工中。
  【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一、实施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继续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乡村医生从业人员管理条例》,禁止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二、落实“科技兴医,人才兴院”战略,县医院选派业务骨干20人次、妇幼保健院选派临床业务骨干30多人次到上级医院进修深造。
  三、加强医疗网络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支农工作。一是继续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建设,依照县直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求,县直医疗单位与乡院、村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举办乡、村医务人员培训班,免费接收乡院、村所医生进修学习。二是坚持开展“卫生下乡,送医送药”到农村的义诊活动。县医院抽调医务人员 200人次,携带医疗器械、药品,深入村屯、走上街头开展实地义诊宣传活动,诊治患者2 000人次,赠送药品价值1万多元,接待咨询者4 000人次,发放宣传单 2万份;完成行业体检、驾驶员体检、考生体检9 000人次。中医院组织下乡义诊5次,诊疗病人1 000人次,免费为农民做B超、心电等检查500人次,为贫困农民捐赠衣物400件,协助县内单位公益宣传20次,出动人力130人次。向阳光慈善基金会捐款14 130元。
  四、积极应对“三鹿”奶粉事件。“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卫生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制定《宝清县关于做好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患泌尿系结石病婴幼儿患者诊治工作方案》,立即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宝清县人民医院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诊疗专家组,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县直医疗单位在筛查过程中发现可疑病例,立即转至县人民医院,经专家确诊,上报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诊病例就地进行免费治疗。截止2008年12月31日8时,共免费筛查1 520人,其中门诊确诊9人,住院3人。
  【农村卫生保障体系】
  一、爱国卫生运动。县爱委开展了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和争创省级爱国卫生单位和省级文明村工作,并于5月28日至6月13日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宝中省直单位进行验收检查。
  二、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全县参合农民达到206 769人,参合率99.7%。全年共为住院患者17 011人报销医疗费1 116万元,为57 974户门诊患者报销医疗费204万元,其中达到封顶线的有48人次。
  三、村卫生所管理工作。严把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关,依法做好村卫生所规范建设,对65家村级卫生所进行清理整顿,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地方病防治工作。地病办组织了第十四届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 居民碘盐监测9个乡镇36个村屯288份盐样,合格率100%,缺碘危害知晓率86%。
  【疾病预防工作】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全年初治涂阳任务指标176例,已完成177例,完成101%;复治涂阳任务指标31例,已完成25例,完成80.6%。治愈率:初治涂阳病人治愈率98%,复治涂阳病人治愈率99.7%。培训综合医院、乡、镇培训2次18人,村级培训 8次,对148名病人进行督导 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及农场督导65次,督导病人 78人。发放宣传单7 000张。通过广播电台宣传1次,在电视台宣传2次,街头宣传3次。
  二、免疫规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继续保持 AFP、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的高质量监测。全县共接种一类疫苗43 471针次。 报告接种率:乙肝、卡介苗、糖丸、三联、二联、麻风、麻腮、麻疹、A群流脑、A+C群流脑、甲肝均为100%。乙脑 87.41%。坚持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主动监测,对11例疑似麻疹(实验室排除11例)、2例15周岁以下乙肝病例进行流调。
  积极应对季节性传染病,春季为适龄学生接种麻风二联疫苗10 000人份。推广使用流感、甲肝、狂犬疫苗等二类疫苗17 000人份。
  对全县预防接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 480名受训考试合格人员发放了预防接种资格证书。
  三、艾滋病防控工作。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加强高危行为干预,受教育达 2 000人次,发放宣传单5 000份,利用宣传周,大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宣传片4次,县防艾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参加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各医疗单位设宣传台,提高公民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自愿咨询34人次,HIV检测289人,其中劳教人员 184人。随访艾滋病患者4次。
  四、地方病防治工作。地病办组织了第十四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居民碘盐监测9个乡镇36个村屯288份盐样,合格率100%,缺碘危害知晓率86%。
  五、慢性病防治工作。加大慢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慢病普查,目前高血压患者入网防治1 800例,糖尿病病人入网200人,为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基线表1 711份。
  【传染病控制工作】 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监控,消除传染病流行的隐患。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全年初治涂阳任务指标176例,已完成177例,完成101%;复治涂阳任务指标31例,已完成25例,完成80.6%。治愈率:初治涂阳病人治愈率98%,复治涂阳病人治愈率99.7%。培训综合医院、乡、镇培训2次18人,村级培训8次,对148名病人进行督导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及农场督导65次,督导病人78人。发放宣传单7 000张。通过广播电台1次,电视2次,街头宣传3次。
  二、疫情网络直报与管理。传染病报告发病710例,死亡 6例;报告发病率171.41/十万,与去年712例同比下降了0.28%。鼠情监测春、秋各一次,总密度9.5%。出血热血清符合率56.52%,艾滋病咨询233人次。
  三、建立建全县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制定与完善了《重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案》等13个应急预案,应急小分队参加了由人武部组织的应急保障演练,经过10次完成演练,购置机动喷雾器1台,增加84消毒液1 200公斤。
  四、进行免疫规划。认真贯彻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继续保持AFP、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的高质量监测。 全县共接种一类疫苗43 471针次。 报告接种率:乙肝、卡介苗、糖丸、三联、二联、麻风、麻腮、麻疹、A群流脑、A+C群流脑、甲肝均为100%。乙脑87.41%。坚持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主动监测,对 11例疑似麻疹(实验室排除11例)、2例 15周岁以下乙肝病例进行流调。积极应对季节性传染病,春季为适龄学生接种麻风二联疫苗10 000人份。推广使用流感、甲肝、狂犬疫苗等二类疫苗17 000人份。对全县预防接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480名受训考试合格人员发放了预防接种资格证书。
  五、慢病防治工作。加大慢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慢病普查,高血压患者入网防治1 800例,糖尿病病人入网200人,为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基线表1 711份。
  六、实验室建设。上级拨检验设备 40万元,提高了检验能力。8月份实验室通过了省级质量认证。为开展水质监测项目工作,增加了实验室人员,自筹资金 5万元购置了化学试剂。完成碘盐监测392份,乙肝检测2 890人份。HIV筛查255人,消毒监测182份。梅毒检测 95人次,布病血清筛查783人。
  七、项目工作。(一)出血热疫苗免费接种。按照《黑龙江省扩大免疫规划出血热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高危人群 133 919人进行了免费出血热疫苗接种,省财政投入疫苗、接种补助资金近500万元,出血热发病率下降50%。(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按《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方案》,对57个村屯的自来水进行枯水期、丰水期 2次水质监测,检测样品416份,合格样品414份,大肠菌超标2份,从检测结果看,我县农村饮水状况较好。(三)成人大骨节病调查。选择老病区小城子镇东泉村、龙头镇北龙村2个监测点,对840人进行大骨节病普查。(四)布病筛查。选择七星泡镇等7个乡镇13个村,对高危人群783人进行血清筛查,阳性51例,阳性率6.51%。
  【卫生行风建设】 在“两风”建设工作中,县卫生局下发了《2008年全县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2008年全县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方案》、《2008年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意见》,卫生局组织督导检查组,分别对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结防所进行了督导检查,无证调离工作。制定了单病种最高限价。彻底取消医务人员开单子提成、科室核算及承包科室核算,有效地遏制了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经销人员的回扣、提成行为。
  全年共集中招标采购药品 694万元,占用药总金额 87.4%;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33.8万元,节约资金3.4万元。县直三家医院拒收患者红包共计 63人次,金额1.36万元。未发现及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和案件,未发现及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乱检查、乱开药、乱加价、乱收费问题。
  4月25日,在直播热线开通过程中,共有4位听众把电话打进直播间,反映问题 4件。其中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3件,关于消除 “四害”问题1件,现场都得到了满意答复。
  【卫生监管执法】
  一、全年共监督检查212户次,对25家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取缔 4家小餐桌,5个食品加工点,下达整改意见145条。在对公共场所健康消费检查中,共检查了28个宾馆、124个美容美发店、28个化妆品经营单位、6个歌舞厅,提出整改意见138条,监督销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39盒,提出整改意见68条。在整治餐饮业中,召开了二期培训班、下发了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建立了大型餐饮活动申报制度,共监督检查262户次,提出整改意见165条,责令整改35家,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了规范,建立了统一的消毒记录,设立了采购台账。
  利用好现有的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对公共场所,食品安全,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测,公共场所检测196户次,开展了煎炸油的专项整治,检测225户次。对乡镇13所医院和县直3所医疗机构开展了紫外线灯和射线辐射的现场检测。
  对元旦、元宵节、春节、五一、六一、庙会、高考、十一、大型活动及节假日的公共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出动车辆35台次,监督员126人次。提出整改意见125条。对13所学校食堂,29所幼儿园食堂,20个礼堂,16个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了专项治理,依法取缔2户。
  二、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加大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力度,共立案19起,结案19起,罚款1.3万元,全年受理举报案件29起,全部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处理。
  三、贯彻《献血法》,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全年成分血使用比例 87%,质控工作程序全面完成,并且通过了省卫生厅的验收检查,重新发放了“血站许可证”。调到双鸭山、佳木斯、七台河市红细胞数量合计接近120个单位。血站采血量达566 000毫升,无偿献血人次已达1 623人;成分血制备2462U;全血使用量66 000毫升;总发血量472 000毫升;为无偿献血者报销血费7 280元,对无偿献血者实施了“就地用血、规范核算、及时返费”方法。
  【重点医疗单位】
  一、人民医院。宝清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非营利性医院,现有职工485人,大中专以上学历占70%,高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 245人。是县域内的“治安医疗”、“交通肇事”、“保险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是县内收治传染性疾病唯一合法医院,也是乡村医疗、保健和业务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全年共诊治门诊患者81 355人次,收治住院病人7 553人次,完成各种手术3 559例,完成正常产及异常产1 731例,完成预防保健接种人群8 100人次,抢救急危重患者9 00多例,实际病床使用率为80.17%,临床初步诊断与确定诊断符合率为99.98%,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为66.07%,临床治愈率为37.21%,好转率为59.31%,病死率为0.89%,总收入 4 000万元,同比增加900万元。
  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10多项,颈椎前路肩盘摘除术、胸椎侧方减压术、东菱迪芙治疗脑梗死、阴道镜检查、臭氧治疗妇产科常见病、新生儿洗浴、新生儿扶触等。
  荣获省级“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省金牌服务单位市级”,市级“卫生系统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爱心贡献企业”等殊荣称号。
  二、中医院。宝清县中医院是集医疗、保健、康复、乡村医生培训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性医院。共有职工208人,其中副教授17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1人。
  三、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是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优生优育为一体的县级妇幼保健院,是县内唯一指定婚检医院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担负着全县27万的妇幼保健指导及部分医疗任务。
  全年共诊治病人38 200余人次,其中门诊治疗36 700余人次,住院治疗 1 500余人,临时静点5 000余人次,开展各类手术近千例,临床治愈率达 93.8%,治疗有效率达98.7%。抢救危重患者36例,抢救成功率达97%。医院总收入545万元,其中业务收入 4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3%,再创历史新高。
  【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继开展评选“十佳”医生、护士、医务人员活动和“医院管理年达标科室”、优秀服务小组、三八红旗手、文明窗口、“爱子好父母”、“文明家庭”等活动。系统职工共向灾区捐款175 920元。社会各界捐款 29 759元,向残联捐赠轮椅5台。由“红十字”牵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县直三家医院抽调 60人次开展义务活动,义诊100人次,
  参加3次宣传部、文体局组织的综艺性文艺演出; 举办卫生系统第十二届职工排球赛。人民医院自办《医苑月报》全年发行12期,累计发稿346篇。
  医院共诊疗病人27 452例,收治入院2 690例,开展手术790例,总收 入844万元,其中业务收入750万元,财政拨款94万元。
                                 (供稿 尹红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