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馆) 【领导人】
局(馆)长:姜天伟
副局(馆)长:邓国学
【概 况】 宝清县档案局(以下简称县档案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编制 9名,2009年在职 8人。县档案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目标,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根本,严格档案执法检查,夯实档案业务基础,强化服务职能,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和创新服务方式,使全县档案工作得到了健康发展。
局(馆)长姜天伟陪同省档案局法制处处长刘忠惠检查指导宝清县档案工作
【档案业务建设】
一、提高档案队伍素质。为配合全县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档案局按照国家、省、市档案局的要求,与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转发了《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各阶段的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坚持做到了学习有笔记、有体会。制定了进馆查档有“三声” (接待查档人员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和“四不”(不让查档人员等、不让查档人员为难、不让查档人员受气、不让查档人员反复跑)的服务承诺,树立了档案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拓宽服务领域。利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之机深入各乡镇、行政村大力宣传《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制定了乡、村两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从 3月份开始,帮助部分行政村开展了建档工作;对专兼职档案员进行了培训。5月8日,青原镇庆东村代表宝清县接受了省档案局法制处处长刘忠惠带领的档案检查工作调研组的检查。肯定宝清县新农村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分类准确、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高。对民营企业档案管理,着重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先后为宝利碳化物、宏达生物等民营企业无偿提供档案装具,帮助他们建立了企业管理、科学技术、财会、声像档案等类别档案 100余盒。充分发挥馆藏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的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咨询、查阅、复印一站式服务。
宝清县档案局2009年文件利用情况统计表
表政治—2
三、强化档案业务建设。制定下发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执法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衡量被监督单位完成档案工作目标的重要依据。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归档不及时等问题,以监督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加以纠正。
四、优化馆藏资源建设。为实现档案价值的最大化,进一步加强了馆藏资源建设,从最初只单一反映国家政权的档案发展到了反映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档案;从原来的“等、靠、要”转变为借助通讯传播媒介力量收藏,实现了馆藏档案数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和提高,档案用品基本达到了国家要求标准。全年全县整理归档档案7 000余件(其中县委宣传部、团县委、财政局等单位委托归档5 000余件) 接收进馆档案4 589件。 年末,馆藏档案达140个卷宗56 227卷(册)。
【档案资源建设】 县档案局抓住抗联档案征集这一重要契机,加大了抗联档案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东北抗日联军档案史料征集工作,重新制定下发了《宝清县档案局关于开展东北抗联档案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宝清县抗联档案征集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并利用县政府网站刊登了征集公告,公开向社会征集抗联档案。在征集过程中,局(馆)长带领征集小组多次到哈尔滨市、沈阳市等地对李敏、周淑玲等抗联老战士进行了走访。先后征集到了周淑玲存放的抗联资料和原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李敏赠与的抗联图片及书籍等珍贵资料566件。李敏还将自己题词的《战火中的旋律》一书赠与了县档案馆。
档案局(馆)长姜天伟为原省政协副主席抗联老战士李敏赠送锦旗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 2009年,县档案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加强档案执法检查,督促各单位健全档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执法检查和平时监督指导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监督、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整改;同时,把国家档案局 8号令作为加强档案法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了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
【档案馆藏安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档案局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制定了总建筑面积3 200平方米、总投资836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7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60万元)的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并按时上报省档案局、省发改委。在安全工作中,依据《安全法》和省、市档案局关于档案安全工作部署开展了学习教育,成立了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把档案安全工作责任细化到了人头,落实到了人头。为确保档案安全,对档案库房漏雨处进行了维修,争取到了省局配发的专项档案保管设备,更换了2楼和3楼的木制档案装具,将馆藏 1 000余卷档案更换到了铁制档案装具中。在档案库房内增加了监控设施和远红外线报警器,使档案库房处于全天候的监控之中。严格执行了档案库房专人保管、专人查阅,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出库房等制度,坚持每月对库房存放的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对库房进行一次清扫,每半年对馆藏档案进行一次规范整理,确保了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退色、无虫蛀、无污损。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每逢节假日,局领导同股室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档案库房、用电线路、给水管道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全年,没有发生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等问题。
(供稿 吴丽丽 陈 庆 县志办责任编辑 邓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