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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领导人】
  党支部书记:魏莅明
  局 长:胡玉龙
  副局长:宋亚俊(5月离任) 
      纪卫国(6月到任)
  【概 况】 宝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县人口计生局)同各乡镇、各部门、社区分别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半年对考核部门进行一次全面验收。截止 9月30日,全县总人口387 758人,已婚育龄妇女 86 094人,现有一孩57 768人,领取独生子女证33 845人,一孩领证率58.60%。当年共出生2 086人,自然增长率1.11‰,出生率5.34‰,符合政策生育率97.07%,死亡1 652人,综合节育率91.27%,男女出生性别比113:100。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2009年获得了全省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宝清县获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
       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宝清县人口一般情况表
  表政治—4                               单位:人



       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宝清县人口出生情况表
  表政治—5                               单位:人



  【规划统计】 2009年, 县人口计生局作为黑龙江省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首批试点单位,把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纳入了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之中,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体制。县人口计生局筹措资金40多万元,先后两次为县、乡两级计生办配备微机64台,建成了内部局域网,实现了县、乡与省的信息联通,与统计、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及时收集到了相关人口数据。采取定期抽样调查的办法,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了统计质量分析,并将结果计入了年终考核成绩。通过逐级举办培训班,加强了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规划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网络上建立了“宝清县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QQ交流群”,把各乡镇微机员集中到群里,相互交流。
  【宣传教育】 围绕“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这一主题,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县人口计生局参与了县委、县政府举办的“三八”妇女国际劳动节99周年演出、“三下乡”、宣传月宣传、天府之声“廉政文化进家庭 巾帼风采迎国庆”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联合社区举办了“婚育新风进万家社区家庭趣味运动会”。利用各种重要节日、重要纪念日,在全县的主要路口设立了咨询台,悬挂了横额,为过路群众发放宣传单,免费义诊,免费发放宣传单6 000张、小围裙1万条、宣传手册600本、小折页500份,发放避孕药具10箱,合人民币 5万余元。更换了乡、村室外标语和室内宣传,并在部分乡、村设立了永久性的室外宣传板报。会同县党校制定了“人口理论教学基地”教学计划,确定了学习内容。县人口计生局宣传站全年共报送稿件34篇,其中,中国人口报登载1篇,龙江人口刊登8篇,县电视台播放报道7次,市电视台1次,县政府网18篇。



                   三下乡宣传活动
  【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2009年,县人口计生局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完善了目标考核评估方案,优化了考核内容与方式。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三级连创” (县级做到了领导组织到位 、保障措施到位 、资金投入到位,乡级做到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示范村创建力度,村级做到了不断优化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 活动。开展了避孕措施知情选择,使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保持在了90%以上;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率达到了95%以上。对全县 30%以上的育龄妇女免费开展了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活动。县计生服务站利用农闲时间深入乡、村免费为育龄妇女开展健康检查,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建档率达到了100%,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了 80%以上。同时,做了产、术后访视和“十上门、十服务”的个性化服务,产、术后访视率保持在了95%以上,男性参与生殖健康活动率达到了 25%以上。利用国债资金新建了两个450平方米的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维修了县服务站和一个乡镇中心服务站;按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医疗、办公设备和服务用车6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县政府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口计生局设立了流动人口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及办公设备;乡镇、社区计生办安排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基层设立了流动人口信息员。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流动人口工作网络,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将流动人口纳入了常住人口进行管理和服务。社区在开展居民活动中,积极引导流入人口家庭参与活动,让流入人口融入社区居民生活。县人口计生局印制《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委托管理书》、《流入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等 6种文书,做到了新发生的流出人口实行婚育证明核发与联系函同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与通报函同行,迁入迁出育龄人群的计生档案与移交书同行,出生统计上报信息与统计报表同行。至 9月末,共发出各类流动人口文书93份。



               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活动
  【行政执法】 县人口计生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相应的执法制度,定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认真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杜绝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随意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坚决杜绝对应办理而不给办理《再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扶助对象条件而未纳入扶助对象等因执法不当而造成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和程序,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做到了征收主体合法、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案卷规范。全年,行政执法立案率100%,结案率40%,合法征收率达 100%。开展了“阳光计生”活动,对计划生育政策、行政审批、各种证件办理程序、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举报监督电话、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等向群众公开。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当年出生人员、扶助对象等进行了公示。开展了请农民和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评价计生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3 000份,收回有效问卷2 810份,满意率达到了90%。
                     (供稿 董艳春 县志办责任编辑 邓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