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武装县委政法委员会 【领导人】
书 记:薛秀萍(女,1月离任)
许德东(1月到任,7月离任)
孟 钰(7月到任)
副书记:丁康平(7月到任)
关 健
韩明辉(3月离任)
【概 况】 宝清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法委)为县委直属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与宝清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县综治委)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政治处、执法检查室、610办等6个机构。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 2名;在职干部10人。
2009年,县政法委围绕“跃进全省十强县,建设和谐新宝清”的战略目标,着重推进“平安宝清”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开展了“三个排查”、“服务年”和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公共管理,全面提升了政法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连续 5年保持了全省“平安县”荣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建国60周年国庆安全保卫。 7~10月份, 县政法委组织23家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开展了“迎国庆、保平安”百日专项活动,加强县内公共安全管理。对生产、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情况和校园周边、网吧等场所秩序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加大了管理力度。活动中,关闭证照不齐的网吧4家、煤矿2家,取缔卫生不达标的饭店、食堂5家,炸毁非法开采的小煤窑3处,取缔非法营运的“送子车”8台,收缴猎枪2支、管制刀具50余件;发现安全隐患 142处。在大型公共场所全部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和信息存储设备,并投资120万元在各校园门前设置了道路交通减速带和警示标志。在4处治安较混乱的区域设立警务室,派出了常驻警力。
二、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根据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4月中旬至9月末,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为重点,集中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活动中,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1 265件,整治治安混乱地区4处,调整村级两委班子 3个,治保会、调委会21个,规范“送子车”12台,与226名留守儿童和贫困生结成了帮扶对子,重新调整、组建十户义务联防组54个,对 216名监外执行的“五种”人犯(管制、缓刑、保外就医、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和吸毒人员实行社区(村屯)矫正。
三、构建防控一体化格局。一是加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公安机关实行全员防范,把县直科所队编排昼夜两班,划分责任区,把警力全部投放在社会面上,提高见警率,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在各个出城口设立检查站,增强打击的机动性、灵活性。二是加强城镇社区的巡逻管控。由123名新招聘的协警员组建了4支专业巡逻队,负责居民区治安巡逻。社区采取承包的形式,把社区治安责任落实到了各专职治安员。白天由专职治安联防队负责看护,夜间由专业协警队伍负责巡逻。对刑事案件高发和存在突出治安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巡逻防控,不留死角。三是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各村屯继续坚持十户义务联防,并把全县村屯划分为46个联防小区,每个联防小区设立中心村,建立警务室,每个警务室安排 1名协警员常驻中心村,实现了“一村一警”。在建平村、东兴村、富山村等偏远村分别成立了“夫妻警务室”、“父子警务室”,做到治安防范工作不留死角。四是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县政府投资 320万元,在城镇的繁华路段、人群密集场所安装前端监控探头,在指挥中心实现对全县社会面治安情况全面掌控。五是重点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县政府出资为县内行政村配备购买了 145台手抬式消防机动泵,提高了农村火灾防控能力。
四、优化调访一体化格局。一是完善调访网络。县调处中心增设了调访办,绝大多数村屯、社区建立了调委会,设立了调访室,配备了专职调访干部,在每个村民小组设立了 1名调访信息员。全县各村屯、社区共设调访室154个,设专职调访员201人,调访信息员 1 892人。二是创新调处机制。充分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整合乡镇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和信访办共同参与调处工作,统一接访、分流处访、联合息访,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格局,维护了社会稳定。这一做法得到省、市综治委充分肯定。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县综治办先后制定出台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协调联办制度、听证认证制度、调结报告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
县政法委书记许德东与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
五、加强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对“两放”人员专门成立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和家属、包保人、安置单位座谈会。加大过渡性安置帮教企业管理力度,使214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有业可就。6月份开展了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在行动中全县共清查暂住人口 2 069人,办理暂住证1 866人,发协查函1 866份;登记出租房屋644户,签订治安责任状644份。对暂与监外执行的“五种”人犯,实行了外出请假、每周见面、双周汇报、每月访谈、半年写实鉴定等制度。对于社会闲散人员,发动社区干部同他们结对子,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每个社区都成立了就业指导部,有 278名“社会人”实现了再就业。各派出所专门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录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煤矿、建筑工地成立同乡会、治保会,通过采取自我管理、用人单位管理和公安机关管理三结合的管理模式,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员违法犯罪。
【政法工作】
一、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县政法委组织政法机关开展了“服务年”活动,实行上门服务保企业、跟踪服务保项目、窗口服务保民生、专业服务保发展的举措,提升政法机关服务发展的能力。法院开展巡回办案 180余件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60余项,上门为招商企业调处技术合同、房地产开发纠纷25件,清理不良贷款400余万元,解决诉争标的90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通村公路和涉农大项目建设为重点,提前介入参与项目的招投标、资金运行、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促进廉政建设;公安机关为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推出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利用手机短信查询等便民利企新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司法局缩短公证时间,对外来投资者和私营企业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专人跟踪问效的“两优一专”服务措施,降低投资风险。宝清县的做法在全省“服务年”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刊登在《黑龙江法制报》上,被市委政法委作为典型经验在《双鸭山政法期刊》上刊载,推广全市。
二、健全绩效考评体系。采取政法基层干部向辖区群众面对面述职、现场民意测评、实地走访案件当事人、服务辖区招商企业、征求所在地乡镇党委意见等方式,把辖区百姓、企业和地方党委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业绩、考核基层班子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在考核中由群众投票产生了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 宝清县这一创新举措被新华网、 《黑龙江法制报》、《双鸭山日报》、宝清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市委政法委将宝清的考评措施上报省委政法委,作为全市考察政法工作、规范政法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来推广。
三、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县政法机关开展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在查找问题阶段,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查找作风问题,开展执法评议查找执法问题,剖析涉法涉诉访案件查找违纪问题,自我剖析查找思想问题,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在整改问题阶段,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开展“以案析理”活动,提高广大民警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惩防腐败制度建设,以严格落实政法机关“六条禁令”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民警日常行为规范、警察职业道德、内务管理、警容风纪规定、八小时外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四、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以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为重点的监督体系,每季度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座谈会,邀请社会各阶层代表反映问题,并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由县政法委责令责任部门在 7个工作日之内予以书面答复,群众所提意见全部落实到位,社会各界反映良好。新华网以《不唱赞歌,开门纳谏》为题,介绍了宝清县政法委诚邀县人大、政协、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群众、农民代表共同监督的做法。
在全县政法工作会上表彰先进集体
五、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力度。按照全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攻坚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县政法委组织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大了接处访力度,建立完善了定期排查、责任包保、集中接访、主要领导约访、集中会办、重案督办等 6项制度,共排查处理涉法访案件77件,年内18件新案全部结案。
六、3月4日,宝清县召开了全县政法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委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政法工作,部署2009年政法工作,并对在政法综治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供稿 乔 羽 县志办责任编辑 刘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