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领导人】
党组书记、院长:李青春
副院长:张玉平 刘希刚 龚福仁 陈振华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项那斯吐
【概 况】 宝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县法院)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12个,即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与法警队合署办公)、研究室、监察室(与纪检合署)和4个基层法庭(七星泡、青原、万金山、夹信子法庭)。2009年,政法专项编制73名(原有1名地方事业编制已裁撤),在岗干警69人,其中,党组成员8人,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20人,副科级12人;具有审判资格的审判员43人,法官助理3人,书记员10人,法警9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
县法院干警向少年犯赠送图书
县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 544件,结案标的额5 631.2万元,综合结案率99.61%。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基层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在全市法院系统综合目标评比中连续3年保持了第一名。
【审判工作】
一、刑事审判工作。2009年,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26件,结案率100%,判处有罪人犯208人。依法审判“两抢一盗”和暴力伤害犯罪76件103人,重刑适用面 8.2%。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拘管缓免 104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坚持惩罚、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刑事审判原则,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17件,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人犯进行跟踪帮教15人;在县第一和第三中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了送法进校园和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分别于5月、7月、9月和10月在县中央大街、新华路、家乐购商场和4个乡镇法庭所在地举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法律大集等普法宣传活动,推进了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开展。
2009年全县刑事案件—审受结案统计表
表政治—15 单位:件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借贷合同等纠纷案件488件,涉案标的额1 896.7万元;审结农村土地承包、乡村债务纠纷等案件 123件;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496件,结案494件,结案率99.60%;协助村级组织诉外调处涉地纠纷125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253件,执结250件,执结率 98.81%。受案标的2 982.1万元,执结标的2 552.7万元,执结标的率85.60%。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36件积案,采取有效措施全部执结。
2009年全县民商事案件—审统计表
表政治—16 单位:件
三、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11件,结案率100%。执结非诉执行案件50件,执结率100%。妥善解决了行政机关执法、城区改造和城市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促进了“官民”关系的和谐。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全部结案。其中,受理公安机关行政诉讼案件 2件,资源类行政诉讼案件1件,城建类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他行政诉讼案件4件。
2009年全县行政诉讼事案件—审统计表
表政治—17 单位:件
【执行工作】 2009年,县法院执行局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3件(含旧存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2件,行政非诉执行50件,婚姻家庭16件,合同纠纷17件,权属10件,其他208件。全年执结300件,执结率99.01%,执结标的总金额2 927.74万元,执结标的率99.73%。
【信访工作】 全年共排查处理新旧涉诉访案件45件88人,结案率97.78%,息访率95.56%。在“大冬会”及全国“两会”期间实现了进京、到省“零上访”。
【调解工作】 县法院制定了各类案件调解、撤诉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探索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作保障的解决纠纷新机制,使各类案件调解撤诉率稳步提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1.30%,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 93%,执行和解率达到57%。调解工作经验分别在省、市法院专题工作会议上做了介绍。
【机制建设】
一、审判质效管理机制建设。县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健全完善了庭审评议、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剖析、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流程管理等13项监督制度,保证了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运行。全年共检查庭审纪律20次,评查已结案件 1 491件,剖析发改案件和重信重访案件17件。更审改判率4%,同比下降3.1%,无超审限和超执行期限案件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健全完善了分类管理、业绩考评体系,使组织考察、群众评价、监督指导有了明确标准。
二、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机制建设。对应当依法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一律实行了公开。增补人民陪审员13人,在全市率先完成增补任务。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56件,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庭审和审判、执行等工作4次,确保了监督渠道畅通。向县委、人大报告疑难案件17件(次),得到指导和支持。协助中央和省、市媒体拍摄、录制以案讲法专题节目25期,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党的建设】
一、领导班子建设。县法院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坚持靠事业抓班子,靠党性原则带班子,靠真挚感情团结班子,靠真理和人格魅力维护班子,使班子成员成为自觉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廉洁勤政的标兵、审判业务的带头人。干警对班子的满意率达98%。
县法院召开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激发了广大干警争先创优意识。有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1个部门和10名干警荣获市级奖励。
三、业务培训。选派31名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练兵活动”使法学理论水平和调解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3%。有3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四、文明单位建设。县法院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了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广泛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干警”、“五好家庭”评比活动,加强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广大干警发扬传统美德,为贫困学生、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及植树造林等活动累计捐献款物6.6万元。连续10年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县法院开展普法宣传
五、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了以重点岗位权力运行制度为核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了无违法违纪、无因案件处理不当引起突发性事件的目标。
六、基础建设。县法院自筹资金26万元,争取省法院匹配资金24万元,增添车辆 1台、法台法椅 4套,更新了微机等办公办案设备,全面实现了局域网络开通。强化了立案、审理和执行工作的网上运行管理,提高了司法管理的科技水平。
七、“三服务”工作。县法院年内完善和落实了17条司法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立案窗口增设了服务设施,实行诉讼指导、审查立案、风险告知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办事效率。拓宽司法救助途径,依法为弱势群体缓、减、免收诉讼费用24.3万元,及时执结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农民工工资等 182万元;为16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资金10余万元,并协调民政部门为特困申请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组建“假日法庭”,巡回办案 180余件(次)。延伸审判职能,制定实施了《服务企业具体实施办法》和《服务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与17户外来投资企业和私营大户结成对子,采取入企调研指导、发司法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化解、避免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风险,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
(供稿 陈永君 县志办责任编辑 刘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