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宝清县消防大队 【领导人】
大队长:张洪生(2月离任)
教导员:王立江(主持全面工作)
副大队长:林 强
【概 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宝清县消防大队(以下简称县消防大队)为正营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灭火救援工作。内设消防中队和消防科。县消防大队编制32名,年初有官兵31人,11月末退伍 4人,年末实有官兵28人,其中干部10人,战士17人。消防科主要负责防火监督工作,有工作人员4人。执勤车辆8台,举高消防车、泡沫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各 1辆。10月初,县政府为消防科招聘文秘、食堂营养师各1名。
2009年,县内共发生火灾310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社会救援救助接警出动75次,出动车辆150余台次,出动人员450余人次,救援成功率100%。县消防大队全年共接警出动385次,出动车辆1 500余台次,出动人员 6 000余人次。县消防大队被黑龙江省消防总队授予“龙江红门先锋全省消防队伍火灾隐患整治先进单位”、“龙江红门先锋全省消防队伍岗位练兵先进集体”、“龙江红门先锋全省消防队伍基层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
【消防监督检查】
一、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县消防大队进一步健全了47项执法工作制度,严格依据法律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开展了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违法投入使用工程、消防产品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严格落实“错时”(在正常工作日之外的时间)工作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错时检查,每次检查单位不少于 4家。通过实施不间断的火灾隐患排查活动,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工作主管副县长闫卫东 7次带队到重点消防单位检查消防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组织指导,提高执法水平。县消防大队与派出所,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联合行动等方式,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并提请县公安局增加对派出所考核消防工作的分值。 5月份,新修订的《消防法》实施后,县消防大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培训,对消防监督检查方法、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火灾事故调查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与县团委合作举办了消防志愿者培训班,受训人员34人。
县消防大队举行全县团干部鑒消防志愿者培训班
三、强化审核验收关,严把工程消防关。年内,县消防大队加大了建筑工程的检查力度,对1 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督促建设单位上报支队进行审核、验收、备案,杜绝出现建筑工程先天隐患。依法督促建设单位选用国家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指导施工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基础设施建设】
一、业务经费保障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县消防业务经费已经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全年落实经费72万元。
二、车辆器材装备。年内,县政府按照部队经费保障规定,足额地拨付了72万元的消防业务经费,并将2007~2009年度消防装备匹配资金120万元(2007年度36万元,2008年度36万元,2009年度48万元)全部划拨到位。全年全县消防大队共投入资金30万元,配备了1辆消防监督检查车、1部火场照相机、1部摄像机和 2套办公座椅,重新装修、改造了消防科办公室;利用省级、县级匹配资金50万元,采购抢险救援车1台。9月15日,县政府投资 240万元购买的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于正式投入执勤战备。10月 8日,县政府为各村屯购买的75台手抬机动泵配备到位。12月末,再次购买70台。全县各村手抬机动泵配备率达100%。
10月,县消防举行手台式机动泵发放仪式
三、营区“三化”建设。 县消防大队组织官兵进行营区绿化、美化、 亮化建设,共植树1 000余棵,栽花400多株,种草1 0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到70%以上;同时,安装路灯和草坪灯50盏。
【后勤保障工作】 县消防大队定期组织官兵进行体检,建立和完善官兵健康档案。列兵孙营在总队培训驾驶员期间,检查出患股骨头坏死,由县消防大队派人送往哈尔滨医治,共支付医疗费 3.5万元。由于治疗及时,该战士恢复情况良好。为防控甲型流感,县消防大队积极协调疾病防疫部门,为官兵接种疫苗。充分利用电子阅览室等文化资源,引导战士学习文化知识。
【党的建设】
一、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县消防大队开展了学习科学发展观、打造铁军精神和学习宋文博等系列教育活动,制定了政治学习教案和推进计划,每周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大队、中队主官亲自授课,带领全体官兵开展政治学习和讨论。
二、年末共有党员19名,入党积极分子7名。县消防大队党支部发展新党员2名。有 2名干部被支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三、从优待警工作。年内,县消防大队在营房内新配置了电视3台、太阳能热水器2台、体育健身器械 1套,使官兵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大队领导鼓励官兵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组织战士学习电脑、厨师、乐器等技术,提升官兵的综合素质,共有20余人参加了学习。
四、安全工作。县消防大队按照“五条禁令”和“十条禁令”要求,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部队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执勤、训练、工作、生活规范有序。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双百日”竞赛活动,增强官兵安全防范意识。老兵复退期间思想稳定,执勤战备秩序规范,实现了全年“无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纪、无刑事案件”的工作目标。
五、双拥工作。年内,县消防大队与县内10家单位结成了共建对子,为共建单位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年开展活动30余次,为群众做好事50余件。在春季植树活动中,义务送水50多车,提高了树苗成活率,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表扬。全年共收到社会各界敬献锦旗 4面。
六、重要会议。 5月,总队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内务设置图示》下发后,县消防大队被确定为全市消防部队落实图示工作试点单位。 9月22日,为推广县消防大队工作经验,市消防支队在宝清县召开了全市消防部队图示落实现场会;检查组一行 6人检查了天淼浴场、利民液化气站等重点火灾防范单位,并予以肯定。
(供稿 赵宗虎 县志办责任编辑 刘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