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
物价局
物价局
【领导人】
党支部书记:张天旭
局 长:付丽华(女)
副局长:王 颖(10月离任)
王胜坤(6月到任)
【概 况】 县物价局内设办公室、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股、经营服务收费管理股、成本调查队、人事监察股、价格管理股、举报中心等 7个股级单位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等3个副科级单位。
2009年,县物价局把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稳物价、安民生”这一主题,积极研究、深入探讨、扎实工作,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
【收费管理】
一、整顿和规范了收费项目。县物价局通过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对每个收费项目进行了审验和清理,按照国家和省局制定的各项收费政策,对该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该降低收费标准的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对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予以纠正,并且在工作中跟踪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制止了乱收费行为,促进了各项收费工作。全年换发、审验收费许可证 267本,审验率达100%。
二、加强了殡葬收费管理。针对社会对有些收费项目标准反响较大的问题,县物价局先后到虎林、集贤等地进行了考察并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县人大和县政府的意见,县物价局于10月15日出台了《宝清县殡葬服务收费暂行标准及相关要求》,于12月23日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部分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不相关的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使殡葬收费趋于合理,减轻了丧主负担,促进了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监督检查】
一、强化涉农价格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测预警。县物价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涉农收费检查组,集中力量对全县化肥农药种子市场进行了大检查,针对市场现状,对产品质量、明码标价等事项进行了规范,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为保持农资价格稳定、促进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大了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对拒不执行国家规定指导价格、规定差价率、最高限价政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掺杂使假、层层转手加价等违法行为,做了严格查处。全年罚没收入5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价格热点问题专项治理。县物价局以规范教育、医药收费行为为重点,开展了专项治理。 4月,向全县各中小学、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下发了提醒告诫函和自查通知书,通过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6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服务收费和价格问题,开展了医药市场整顿行动,对县内各大医院、诊所及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进行了检查,认真查处了违价行为。同时,对县内交通、石油等行政事业收费及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创造了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
【价格调节基金】 县物价局切实加强了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及使用。针对煤炭企业受安检换发许可证等因素的影响,投入生产较晚、产量大幅下降的实际,县物价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措施。先后抽调骨干深入煤矿督查,经过全局干部共同努力,价调基金的征收实现了新突破,全年征收481万元。
【价格鉴证】 县物价局按照省价格认证协会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标准和要求,重点加强了涉案物品鉴定工作。全年总认证件数70余件,涉案金额60余万元。
【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
一、农产品成本调查。县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按照省局关于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工作安排,在全县调整落实了 5个调查点、29个调查户。先后完成了全县大豆、水稻、小麦、甜菜、烤烟等五大作物国家直报调查及省常规调查工作和县内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任务。为国家出台涉农价格政策提供了基础资料。
二、价格信息监测。县物价局坚持每周都对全县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一次监测。在“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实行重点巡查、监测,遇有价格异常价格波动等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需求状况进行公布,为稳定全县生活必需品价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服务社会】
一、物价稳控工作。县物价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根据《宝清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重点对粮、油、肉、蛋、奶等副食品价格做出临时干预,防止过快上涨。特别在重要节日期间以价格临时干预调价备案单位——家乐购的副食品等干预品种实行了调价备案制度,收到了较明显的效果,全县粮、油、肉等副食品价格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态势,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价格举报工作。县物价局认真落实举报承诺制,对群众来人、来电、来函举报的价格案件都能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反馈。全年共接听电话举报咨询20件,来人举报咨询13人次。
三、价格服务工作。2009年,县物价局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先后为1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制作涉农收费公示板11块,发放价格政策宣传单 8 000余份。开展了“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了监督机制,创造了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的价格环境。
【队伍建设】 2009年元月,全局12名自收自支人员转为财政供养,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6月,3名中青年干部被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在行风测评工作中位居全县第二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
(供稿 刘建全 县志办责任编辑 王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