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产量监控办公室煤矿产量监控办公室 【领导人】
主 任:李世芳(6月离任)
沙 闯(6月到任)
副主任:鄂履兴(3月到任)
【概 况】 宝清县煤矿产量监控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监控办)经县委第十四届八次常委扩大会议、政府十五届四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2007年3月正式筹建;2008年1月31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正式批准组建宝清县煤矿产量监控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与财政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对煤炭产量进行远程监控、管理、监督、检查和处罚等,为税费征缴部门提供产量与价格依据。核定事业编制12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内设内业数据室、外业执法监察大队两个股级机构。内业数据室设数据室主任1名,录像观测组组长1名,工作人员 3名;外业执法监察大队设大队长1名,中队长2名,工作人员 2名。影像观测等内业公益性岗位的11人由县就业局按相关政策安置,人员工资由财政适当补贴。2008年 1月前,由县审计局局长沙闯兼任县监控办主任;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由财政局副局长李世芳任监控办主任。
【监控设备】 截止2009年末,县监控办已在全县48个产煤企业57个井口全部安装了远程监控设备。设备包括电子数字监控系统(简称“电子秤”)和硬盘影像监控系统 (简称“电子眼”),实现了对县辖全部矿井“多重监控、多层覆盖”的远程监控目标。
【监控成果】 县监控办紧紧围绕“管理为先,增收为本,强化源头控制,严肃行政执法”的工作目标,加快煤矿产量电子数字监控和硬盘影像监控的进程,充分发挥了煤矿远程产量监控系统的功能和作用。2006年,煤炭企业税收为 3 599万元(县煤炭局统计口径)。2007年实施产量价格监控后,全县煤炭产量149.30万吨,企业税收增长36%;2008年比2007年增长68%;2009年克服了原煤生产矿井少,关停回撤整改矿井多以及国庆、安检、事故影响产量下降的困难因素,年煤炭产量146万吨,煤炭企业税收11 709万元,煤炭税收同比增长41%。
宝清县2007—2009年每台产量统计表
表经济管理—14 单位:万吨、万元、%
【监控业务】
一、确定煤炭产量。县监控办针对全县安检密度大、关井压产、整改回撤矿井产量不稳定等客观实际,核定产量时采取逐趟计算单车重量符合原测数据的工作手段,通过班次产量、日产量对比和每月产量对比,掌握矿井实际生产信息,并及时对产量突然下降、矿井向外业提供数据异常进行有效的执法检查工作,实现了数据分析的系统性、真实性。
二、打击作弊行为。县监控办实行数据观测与执法人员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零点夜查” “全天整月零距离监控” 等专项行动,对县内五大矿区 (岚峰矿区、小城子矿区、西山矿区、朝阳矿区、七星泡矿区) 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重点大矿和生产可疑矿井采取高频率稽查。全年收缴罚金108万元。 4~5月,县监控办监察大队对某处产量指标可疑矿井进行了为期40天的全天侯现场看守,使得当月产量指标由原来的几十吨上升到 3 300吨,有效遏制了个别矿井逃避监控现象。执法中与煤炭、安监、国土、打非等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逃避税费行为,并在合作过程中总结出了良好的经验做法,提高了监控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执法监察大队人员在核对各矿井煤炭产量
三、价格调查。县监控办协调煤炭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由主管县长主持,共同研究确定煤炭价格。县监控办监察大队协同“两税”和煤炭局、物价局不定期进行价格调查,核实煤炭销售价格,并向上级领导汇报,确保煤炭价格的合理。
(供稿 汪长志 县志办责任编辑 王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