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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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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党组书记、局长:朱柏丹
  副局长:孟庆友 
      高基山 
      储怀杰 
      胡 伟
  纪检组长:孟庆友(兼)
  【概 况】 宝清县地方税务局属国家行政机关,科局级单位。年末在职85人,退休20人,共计105人。内设计划财务股、综合业务股、政策法规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办公室6个股室,税务稽查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局2个直属局、办税服务厅1个。下设宝清分局、清河分局、横林子分局、双柳河分局、七星泡分局、小城子分局、万金山分局、青原分局 8个征收管理分局。负责全县辖区内10个乡镇及 3个国营农场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2009年,共计管理纳税户4 486户,其中,国有企业108户,集体企业11户,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71户,股份合作企业11户,私营企业45户,港澳台外资企业6户,其他企业36户,个体工商业户3 998户。社保费征收管理局正常缴费企业22户,缴费人数2 361人,个体缴费人数8 088人,全年缴费3 348万元。 【税费收入】 全年共完成税费收入27 359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34.31%,比同期增收6 989万元。其中,税收完成18 800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32.82%,比同期增收4 641万元,在全省64个县(市)中排名第九;教育费附加完成474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完成5.6万元;交通建设基金完成1 563万元;入库养老保险费5 079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14.9%,比同期增收 662万元;入库失业保险费143万元,为上年同期的 144.44%,比同期增收44万元;入库医疗保险费932万元、工伤保险费109万元、生育保险费26万元、残疾人保障基金24万元、工会经费67万元。
           2009年宝清县地税局六业税收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经济管理—19                         单位:万元、%



           2009年宝清县地税局七税税收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经济管理—20                         单位:万元、%



  【税收征收管理】
  一、征管基础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认真清理纠正与之相悖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程序,提高了征管质量。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下岗再就业、未达起征点、棚户区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加强征管资料的档案化管理工作, 在进一步规范纸质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强化税收电子档案的应用, 全年录入电子档案2 000余户。
  二、征管质量考核。把税收征管纳入了全局目标管理重点,建立了严格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完善了考核指标和办法,实行了征管质量的责任追究。注重与征管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与公务员考核评优挂钩,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全系统征管“六率”指标,特别是申报率指标有了明显的提高,加快了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进程。
  三、启动税收联动机制。按照《双鸭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联动机制操作办法》的要求,经不断探索,逐步实现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有机联动。
  四、企业欠税清缴。全年对54户企业开展了自查、核查工作。自查有欠税企业14户,合计欠缴税款18.18万元,企业已及时主动申报缴纳税款18.18万元。核查查补税款4.56万元,已经入库4.26万元,欠税回收率达到了99%。
  五、小煤井税收管理。通过政府煤炭测产办及时接收产量和联合定价的价格信息,实施按月监控,保证了应纳税款足额征收。年末,全县小煤井共入库各项税费 5 820.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 058.6万元(含资源税345.7万元)。
  六、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各分局坚持以自查为主,结合运用联动机制软件,通过对国税局、工商局传递的登记信息比对,县局综合业务股再根据软件登记信息下户实地排查。共清查出有问题户数105户,补缴入库税款及滞纳金0.9万元,罚款0.05万元。
  七、加强税种管理。在继续抓好“六业一税”的基础上,2009年,又增加了 5个重点税种和2个项目的管理(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公路建设项目税收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税收的重点管理) 。同时,把资源税也纳入了重点管理。具体完成情况见表经济管理—24。
  【税政管理】
  一、政策调整。修订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原政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开始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2009年 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 6月30日,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使用的厂房和土地,可以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2009年11月 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相继发出了《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对科教文卫宣也出台了新的税收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涉税项目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对上述新的税收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贯彻到了纳税人。
  二、开展调研。为随时掌握企业生产和税源变化情况,深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调研,探索了如何加强税收征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保障企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等具体办法。县局班子成员、股长、分局长都积极参与,并形成了多篇具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报告。
  【发票管理】 一是加强了《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办专栏、贴公告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发票使用知识。二是注重了发票管理基础性建设,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三是把发票管理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发票领、用、存、缴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四是对饮食业全面实行有奖定额发票,激发了消费者索票的积极性,促进了相关行业税收的大幅度增长。五是对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及其他行业实行源泉控管、以票控税,减少了税收流失。
  【税收票证管理】 县地税局对税收票证实行了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了“一清”、“三禁”、“四专”、“六防”的票证管理制度。对各分局票证的领、用、存、缴情况定期检查,每10天上缴一次,按月盘点,做到了库存与帐表相符无丢失。全填开通用完税证、税收通用缴款书、各种专用缴款书、税收罚款收据等各种票证55 257份。社保票证13 837份。
  【税务稽查】 2009年,县局调整充实了稽查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实施稽查岗位责任制,规范了选案、调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稽查职能,开展了专项稽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以稽查局为主,以分局为辅,县局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对 5个重点行业实施了全面检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税务稽查,全年组织收入694.15万元,为全局税收收入的 3.69%,为同期的128.02%,其中,查补税款356万元,罚款43万元。另征收教育费附加10.4万元。
  【社保费征缴工作】 全年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5 079万元,为上年同期115%,增收662万元;完成失业保险费143万元,为上年同期144.4%,增收44万元;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费932万元,为上年同期112.3%,增收102万元;完成工伤保险费109万元,为上年同期 112.37%,增收12万元;完成生育保险费26.7万元,为上年同期222.5%,增收14.7万元;完成残疾人保障金24.5万元,为上年同期153.13%,增收8.5万元,代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67万元,为上年同期159.52%,增收25万元。全口径完成6 381万元。
  【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了班子领导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基层领导班子的综合管理水平。注重人才培养选拔与使用,有 9名同志晋升为副科级干部。
  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开展了“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采取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兼职教师培训15人次,参加省、市、县局不同形式的培训32次,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单科结业考试,4个科目全部完成。
  三、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党纪政纪教育、警示教育,收听收看了党风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学习先进人物,观看警示教育片,领导班子成员到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增强了地税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继续贯彻落实省局《四条禁令》和双鸭山市委、市政府的《九条禁令》,认真开展了“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积极参加宝清电台“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在年末的行风测评活动中,取得了第一名。
  四、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税务分局、文明税务干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宝清分局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示范窗口”;小城子分局被双鸭山地税局评为群众最满意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被双鸭山市妇女联合会命名为“巾帼文明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办了“地税杯”乒乓球赛,参加了县委、机关工委、市局的篮球赛、排球赛、乒乓球赛。开展了捐资助学、爱心献功臣、为白血病患儿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
  【服务地方经济】 一是规范税收执法。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纳税人营造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未达起征点、涉农税收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税收 150余万元。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大力推行“六项制度”,推进“一站式”、“一条龙”办税服务。四是加强税收宣传。面对面地回答了纳税人的政策咨询,发放税收宣传资料 2 000余份,赠送《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300余本,发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300余份。深入企业现场办公,研究解决涉税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征纳关系,提高了税法遵从度。
  参加植树造林4 500棵,为烈士陵园修扩建捐款1万余元,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 2.1万余元;为城市亮丽工程、扶贫济困、爱国卫生、平安宝清法制建设等活动共投资 2.3万余元;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帮助七星河乡七星河村和宝清镇庆兰村谋划发展建设思路,修整村路,硬化路边沟等项工作。
           2009年宝清县地税局工商税收分级次收入情况
  表经济管理—21                           单位:万元



              2009年地税局税费收入统计表
  表经济管理—22                           单位:万元



  续表经济管理—22                         单位:万元



             2009年地方税收分经济类型统计表
  表经济管理—23                           单位:万元



           2009年地方税收收入分行业分稅种统计表
  表经济管理—24                           单位:万元



                      (供稿 高基山 县志办责任编辑 王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