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建设局建设局 【领导人】
党委书记:袁兆华(6月离任)
吴忠宝(6月到任)
副书记:王宪军
于 海
局 长:王宪军
副局长:周 滨(5月离任)
何 风(5月到任)
邵立生(5月到任)
纪检书记:王宝平
总工程师:张朝军(5月到任)
工会主席:李桂英(女,5月到任)
【概 况】 宝清县建设局内设建工股、城乡股、审计股、人防办、党政办公室 5个职能机构,下辖城建处、环卫处、房产处、自来水公司、拆迁办、园林处、一建公司、建安公司、设计室、质监站、安全站、检测站、墙改办、散装办、 装饰办等15个企事业单位。 全系统在册职工1 500人。4月,经县编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宝清县园林处由股级单位升级为副科级单位。
连丰路施工现场
2009年,县建设局按照县政府城乡建设规划,突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治理和城市规划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县建设局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09年度全县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县环卫处工会被双鸭山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宝清县被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授予 “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先进县”称号, 被省墙体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授予“墙体改革工作先进县”称号,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县”称号。
【城市建设】
一、道路铺装工程。2009年,县建设局共新建、 扩建道路22条,总长度10 023米, 总面积148 814平方米。铺设15和18公分宽路缘石2万延长米。在中央大街中段地下商业街两侧、新华路两侧铺设了花岗岩人行道,中央大街东段(中医院—东明路)、长林路、平顺街、新华市场道路、新华路延伸段铺设了人行道,共22 780平方米。为迎接鲁能开工庆典,县建设局实施了中央大街东段拓宽工程,在24天的工期内集中力量昼夜施工,如期完成了任务。
二、城市给排水。
(一)基本情况。县城有供水厂3座,日供水量为14 986吨/日。第一水厂日供水量为 7 890吨/日;第二水厂于2008年 9月份停产;第三水厂拥有深水井5眼,日供水量为7 096吨/日。输配水管道71条,总长194公里。用水人口30 109户7.4万人,供水普及率78%。
(二)水质管理。自来水水质检测的取样范围为:水源出厂水、高位水池、管网末梢水、管网中部出水点。每季度一次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验,检测指标14项;每半年一次送佳木斯市监测站化验,检测指标34项;每年一次送省监测站化验,检测指标为项;全年水质各项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8%。
自来水管铺装现场
(三)管网建设。全年共铺设长林路、长青路、连丰路北段、永发路、东明路、中央大街东段、东升路、人民路、新华路、新华市场、腾飞路、利民街、通航街排水管道13条 6 794米。铺设了向阳路、永发路、连丰路、通航街、新华路北段延伸、中央大街东段、中央大街西段、乐业路、新民街、体育馆消防水鹤、廉租房爱民小区给水管道11条 3 508.9米。清洗自来水管道6条3 388米。
三、园林绿化。全年以主要街路和公园、广场和出城口为重点,新增城市绿地面积 3万多平方米,共完成县城内34条街路和部位的绿化工作,栽植乔木3 415株,灌木 22 960株;种植草坪15 000平方米,栽种花卉8万余株;在主要街道和广场两侧摆放花器100多台。鲁能项目开工期间,在中央大街中段绿化带栽种花卉5万余株,安装绿化带护栏3 000米;在西出口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为临街居民住户统一安装了庭院栅栏和活动仓储用房。开展了苗圃街环境整治工作,清除建筑残土4 000多立方米,平整场地5 000平方米,铺装草坪黑土 2 000多立方米,栽植金枝柳140株、灌木400株,种植草坪5 000平方米。经过治理,建成一条长540米、宽 8米的景观绿化带。在中央大街、新华路、新华路北头延伸段、腾飞路、东明路、北出城口、县政府、人民广场、城南广场、明珠休闲绿地,根据环境特点栽种了曝马丁香、白桦、杜松、柞树、色树、水曲柳、 金叶榆等14种冬季树种750棵;在奥体休闲广场栽种小杜松 1 100棵,拼成双 “X”型绿篱,在中央大街东段人行道及环马鞍山公园栽种灌木5 000余墩。
四、环境卫生整治。由政府投资购买50型装载机1台,小型道路清扫车4台,中型自卸车 2台,增设叉式垃圾箱220个,广场和主要街路两侧增设果皮箱385个。全年清理垃圾 9.5万立方米,油路垃圾清运达到了日产日清,土路及巷道垃圾清运达到夏季二日一清、冬季四日一清。 3月,开展了以彻底清除县城内冬季残存的垃圾、冰包、围堰为目的春季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会战。期间,环卫处平均日出动车辆100余次,日出动垃圾清运工人60人,累计出动清运车辆4 880台次,清理垃圾、残雪 3万立方米。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开展了“战三叶、清三堆”垃圾清运会战,对镇内主要街路、城乡结合部及行政村卫生死角、无主垃圾、建筑残土进行清运,共出动垃圾清运车辆2 040余台次,清运垃圾7 350立方米。2009冬季,县城降雪较多、较大。面对严峻形势,建设局集中机械力量组织清雪,做到了镇内交通畅通无阻,保证了社会各项活动正常进行。
五、装饰、墙改、散装水泥市场管理。
(一)工作职责。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装饰办)、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墙改办)、县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办)合署办公,具体工作统一进行,共有事业人员12人。
查处违规私挖地下室
(二)建筑装饰行业管理。2009年,全县具备专业资质的建筑装饰公司21家,具备建筑装饰资质的从业人员460人,装饰行业营业额6 000万元。县室内装饰协会由装饰办监管。县装饰办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规定,重点对改变房屋受结构、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等违规装修行为和无证施工行为开展清理。检查无资质施工队8家。收到群众举报事件3起,已进行认真处理,责令房屋业主改正。处理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私挖乱建业主 3户,已责令房屋业主恢复原状。年内,县装饰办开展第了三期装饰装修工人专业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 107人,并颁发了《岗位资格证》。
(三)墙体材料管理。 为节约资源, 按照《黑尖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黑墙改〔2008〕23号)《关于对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实行限产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全县10家砖厂施行了限产管理,并下发了限产证。全年县墙改办共收缴墙改专项基金160万元。9月21日,在宝清万金山工业园区开工建设鼎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折标准砖)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由鸡西的私营企业投资建设。
(四)散装水泥管理。2009年,县内暂无经营散装水泥的企业。12月 4日,经县政府第十八次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双鸭山市安邦矿业集团在宝清县建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由县工业园区筹备建设和盛源商品混凝土加工厂,负责项目落户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年县散装办共收缴散装水泥专项基金20万元。
六、泥草房改造工作。在郝家、北岗等试点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春季植树和庭院围护建设等,同时结合“三项重点工程”启动第二批试点村建设。经过努力,2009年计划改造农村泥草房5 828户,实际改造5 852户,完成了改造任务。
七、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全年房地产开发项目13项,报建面积74万平方米,已开工面积40万平方米,房地产建设数量和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审批拆迁项目9处,共拆迁1 143户,拆迁建筑面积 8.5万平米,占地面积30万平米。拆迁市场基本规范,彻底杜绝自购自拆行为,全县安置补偿标准得到统一。在新华名苑项目拆迁初期,一个工作日最多签订50户协议,在奖励期内协议搬迁160户,占拆迁总量的62%。全年县内旧城区改造建设数量和规模达历史新高。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摘牌12处。制定实施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出台了《宝清县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补助指导意见》,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采取合理的补偿办法,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加快了拆迁进度。协调规划、土地、房产等单位联合现场办公,加强棚改项目审批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在糖厂小区院内集中新建廉租住房两栋,共150套7 000平方米。
中央大街亮化夜景
八、亮化工程。完成了中央大街、通达街、东明路、连丰路北段、通航街、新华市场道路、利民街东段、利民街中段、步行街、长青路、长林路、苗圃街12条道路的路灯和景观灯安装,共安装路灯 450多盏。完成了挠力河和幸福干渠上10座桥体亮化,天府公园的浮雕墙、长城亮化,义乌商业街的护栏亮化,以及政府门前的绿化带亮化等工程。全年实施中央大街、新华路两侧的楼体亮化42栋,改变了城市夜间景观形象。在圣诞节和元旦,城建工人从12月15日起,在中央大街和新华路、各广场公园、镇内重要地点的 750棵树上安装了节日彩灯串,安装绿篱450米;在人民广场安装12米高圣诞树 1棵,在其他广场还安装了两棵4米高的圣诞树。在春节期间,为中央大街、新华路、人民路安装了各式彩灯和灯笼,营造了节日气氛。
九、“穿衣戴帽”工程。县政府投入资金 1 000万元,对新华路北段、中央大街中段的12栋沿街老旧楼体实施“穿衣戴帽”工程。县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全省十几家投标企业中择优选择了 3家专业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职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全天侯进入工地检查。施工改造后,楼体同步实施了亮化。
十、休闲娱乐设施建设。县政府投资800万元,由建设局在奥体中心前建设3.3万平方米室外广场,广场建有篮球、排球、网球、轮滑等运动场地和大型喷泉、雕塑,设有 157件广场健身器械。
【建筑行业】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有2级资质建筑公司1家,即宝清县第一建筑公司。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3级资质建筑公司7家,即宝清县华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宝清县诚信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宝清县同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宝清县东大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宝清县大成建筑有限公司、宝清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宝清县骏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 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电力安装公司 1家,即宝清县宝诚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四)水利公司 1家,即宝清县水利公司,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 000万立方米、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施工。
(五)市政工程公司 1家,即建兴市政工程公司,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六)消防装置安装有限公司 1家,即宝清县林茂消防装置安装有限公司,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七)水泥制品公司 1家,即宝清县东旭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可生产除预应力吊车梁、桥梁、屋面梁、屋架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以外的其他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
(八)门窗公司 1家,即宝清县鸿运来建筑门窗有限公司,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14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面积4 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
二、管理情况。
凡在宝清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房屋评估等单位必须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省、市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到宝清县开发施工,还需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开发施工业绩(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实),否则不予审批。
凡在宝清从事建筑劳务活动必须具备建筑劳务企业资质,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劳务合同,并在其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建筑劳务活动。严厉打击“黑包工头”行为的发生,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行为记录档案,对开发和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对于情节严重,信誉较差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限制其承接业务或清出宝清县开发建筑市场。凡在县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存在欠缴政府税费及竣工工程不经验收行为的,对其新建工程不予审批,禁止其参与国有资产招拍挂。
【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严格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报建管理,严格建设施工管理秩序。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都实行了项目报建制度。二是强化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进行了解冻期检查和五一、十一节前检查。开展了以“按条件、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街头宣传1次,发放宣传单500多份。迎接市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 1次。在工程监督工作中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察指令书58份,质量整改通知10份,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9份,并与建设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抓好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做好施工图送审工作。结合市建设局对勘察设计市场的检查,规范了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全年完成房产开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10个。四是加强建筑企业资质(资格)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建筑队伍素质。对建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了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对农民工进行了技能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建筑队伍人员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了事故。
【液化气供应】 2009年,宝清县有两家液化气站。兴达液化气站销售液化气 110吨,年营业额62万元。宝清县利民液化气站销售液化气260吨,年营业额150.8万元。
【队伍建设】
一、党风廉政建设。建设系统响应县委号召,深入开展了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建设局党委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解决建设工作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了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信访工作,所有信访问题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局党委按照县委的要求,完成了新一轮局中层干部择优上岗工作,配齐了领导班子,做到了干部队伍调强、调优、调活。局党委专门下发文件,对争创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系统争先创秀工作。
法律宣传活动
二、文体、宣传活动。为迎接县排球赛,建设党委于6月举行了建设系统排球赛。8月,举行了“爱祖国、爱家乡、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演讲比赛”,组织参加了庆祝建国60周年大合唱活动及春节正月十五秧歌汇演,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按上级要求,定期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
三、集体义务劳动。4月中旬起,建设系统职工开展了植树活动。 5月2日,房产处全体职工利用休息日在红新水库东侧义务植树,并对所植树木浇灌保护。
(供稿 翟晓强 县志办责任编辑 刘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