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清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清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清支公司
【领导人】
党支部书记、经理:张延清(11月离任)
生可达(11月到任)
副经理:颜祥春(女,11月离任)
孙永军(11月到任)
【概 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清支公司(以下简称县人寿保险支公司)员工359人。其中,正式在职10人、聘用代办员为19人、城镇业务员74人、农村营销员 256人。员工上岗持证率100%。
2009年,县人寿保险支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 506万元,其中,首年保费收入3 877万元,续期保费收入4 629万元。渠道保费2 337万元。全年给付理赔款 230万元,短期险综合赔付率为4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支付生存金8 000万元;实现各险种可用费用共 175万元,同比增长30%,实际费用支出155万元。
【城乡营销网络建设】 2009年,县人寿保险公司按照省、市公司“巩固城市、抢占两乡”的总体发展要求,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阶段企划方案,为县内3大农场和8个农网营销服务部配备台式电脑 1台;注重农网建设,抓好持续发展。全年农村服务部新增人员54名,扩大了农村寿险市场的覆盖面,为农网配备了影牒机、电视机,使城乡营销网络更加畅通。
【加强业务培训】 一是年内县人寿保险支公司多次组织各农网经理、组训、主管参加省、市公司组织的业务学习。全年召开各种形式的产品说明会 260多场。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全年开办保险业务新人培训班、标准化服务培训班 4次,聘用能独立开展营销业务人员76人。外请优秀讲师授课,拓宽员工们的视野,丰富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技能。中介渠道通过银行柜员培训和客户经理晨夕会,帮助柜面人员提高销售技巧,为中介代理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按照市公司财务中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了财务工作,对各农网和分处的资金费用使用给予定期督检,做到月月跟踪、月月分析,加强了各项费用指标的有效控制。在业务管理方面,按照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实务规定,完善和制订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11项,建立了业务管理数据分析框架,加强对业务质量监控,有效控制了人为风险,并做到了单据日结日清。对影响较大的案件或客户不方便领取的理赔款,由公司领导带队把赔款送到客户手中。全年共计理赔大小案件2 723件,组织上门送赔款30次,赔付金额230万元。
【队伍建设】 一是党员队伍建设取得新的发展。先后发展党员2名,确定积极分子2名。二是加强团队核心建设。起用优秀人才,把有能力有经验的员工充实到农网一线;调换团队主管,充实一线力量。三是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个人代理达330人。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以诚信服务于社会,经常开展爱心扶贫活动。4月和8月,县人寿保险公司领导先后参加了由县委组织的“电视公开承诺”及“行风热线”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时效,接受社会监督,为百姓答疑解难。二是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活动,提高公司的影响力。全年县人寿保险支公司为帮扶特困学生入学,为驻宝清的武警官兵、消防中队、退伍老军人、城市绿化等公益活动捐款共计10万元。组织全体员工义务劳动,在和美巷挖排水沟、修砂石路1公里。
(供稿 马庆斌 县志办责任编辑 王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