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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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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局 长:王成新
  副局长:刘小聃 
      杨德海
  【概 况】 宝清县文化局内设党政办公室、秘书股、业务股、财务股 4个股(室),下设图书馆、文化馆、文物管理所、宝清县龙江剧院、文化市场稽查大 队5个事业馆(所、院、队)。全系统实有职工94人,其中,在岗80人(机关11人、图书馆11人、文化馆12人、文物管理所6人、宝清县龙江剧院27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13人)。2009年6月24日,所属文化局管辖的宝清县电影院、电影公司整体划入宝清县广播电视局。
  【群众文化】
  一、群众性文化社团。
  (一)宝清阳光之旅艺术团。1999年 7月成立以来,经过10年的发展,已经从只有十余人的演出队,发展成为集专业舞蹈、腰鼓、千人舞蹈队、秧歌队、合唱队于一体的上千人的群众性文化团体,成功地实践了“立足艺术,培养人才”的办团宗旨,积极参与并完成了“天府之声”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和重大节日的演出。是双鸭山地区乃至全省新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最富特色、最具规模、最具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二)夹信子农家乐小剧团。剧团成立于1995年,是农民自发成立的群众文化团体,现有演员22人,每年演出30多场次,小剧团内有导演、编剧、编舞,有一定组织能力,并多次参加县、市及省组织的文艺演出,多次获得省市县的奖励、表彰。
  (三)《挠力河》文学季刊。《挠力河》于1972年创刊,最早由宝清县文化馆主办 (不定期发行) ,2007年变为文化局主办(季刊)。截至年末,累计出版28期。该刊物除部分发行到县城、乡镇和境内各农场外,其余作为省内文化部门交流和赠送。现辐射到建三江分局、红兴隆分局。并与哈尔滨市文联、齐齐哈尔市文联、佳木斯市文联、双鸭山市文联及周边市县、厂矿、农场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挠力河》刊物,联系和团结了大批作者,现有业余作者 150名,其中县内作者53人,外地作者19人,农场作者80人。作者队伍有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干部、专业作家等,分别来自北京、杭州、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友谊、集贤及周边农场、矿山等地。
  二、文艺人才培养。县文化局十分重视全县各个艺术门类的骨干和乡镇文化站站员的培养工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培养了大批艺术人才,促进了城乡的文化建设。尤其是文化馆百灵艺术学校的开办,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青少年艺术人才,做到了培养艺术人才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
  三、文艺演出。宝清县文化局组织、参与全县各种类型的文艺活动。如,“七一”、国庆大合唱、春节联欢会、秧歌汇演、慰问演出、接待演出等项活动50场次,送戏下乡30场次,并多次辅导各部门文艺活动演出人员;多次组织承办了书法、美术、摄影等各类展览。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2009年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览表
  表文化教育—4                            单位:人



  6 月10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群星奖”比赛上,宝清县11名参赛选手获奖,孙晓曦获青年组银奖,李一宁等10人获铜奖。
  【专业文化】
  一、精品剧目创编和演出。龙江剧院参加了春节联欢会、政协联欢会、财政局联欢会、市政协联欢会等大型专场演出。拉场戏《母亲的保险箱》、《大爷二奶三孙子》、《砸卦摊》,二人转《两瓶茅台酒》、《选太子》参加了省文化厅10月举办的“小戏·小品·地方戏”调演和双鸭山举行第二届全市四县四区文艺汇演。拉场戏《大爷二奶三孙子》获编剧一等奖,编曲一等奖,表演一等奖;拉场戏《砸卦摊》获编剧一等奖, 编曲二等奖,表演一等奖; 二人转《选太子》获编剧二等奖,编曲三等奖,表演二等奖;拉场戏《母亲的保险箱》获编剧二等奖,编曲三等奖,表演三等奖;二人转《两瓶茅台酒》获编剧三等奖,编曲三等奖,表演三等奖。
  二、完善专业配套设施。县政府不断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新购进近百套演出服装,制作了多件演出道具;局长亲自与灯光音响生产厂家建立起合作关系,购置了高达几十万元的现代化的灯光音响设备,向市里争取到价值上百万元的流动舞台大篷车。其设施建设是全省之最。
  三、专业演出。先后为国家部委和省市领导人及各大实力派集团领导进行专场演出。完成了全国乡镇企业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峰会、全省三秋生产现场办公会、南瓜产业交流研讨会、广场“天府之声”、慈善赈灾义演、岭东消夏艺术节、全市拉练检查及庆祝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哈啤杯”业余歌手大赛、三八妇女节、教师节、场县共建迎新春文艺晚会等重大演出。全年累计演出40多场次。
  四、送戏下乡。为丰富城乡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活跃艺术舞台,龙江剧院精心策划创作排演多台小型多样的文艺节目,走进厂矿、村屯、校园、林区。全年累计下乡演出数十场。
             2009年度文化方面获得荣誉人员名单
  表文化教育—5



  【文博工作】 县文物馆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第四届文化遗产日在人民广场举办了大型活动,制作宣传画板6块,宣传条幅1条,发放宣传单千余份。完成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到2009年末共发现遗址801处。



               大脑袋山遗址群远景



               青龙山古城遗址全景



             图书馆在世界图书日进行宣传
  【图书馆工作】
  一、“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是全体图书馆人持之以恒的追求目标。迁建后的图书馆抓好馆内服务的基础上,开展送科技文化下乡活动,提高图书馆的人气指数和社会影响力。全年馆内服务接待读者1 500人次,读者借阅书刊3 000册次,科技文化下乡服务活动 4次,送科技图书1 500册。
  二、开展跟题服务,为农民专业户在技术、产销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全年完成跟题服务内容8项,累计登门服务24次。
  三、做好图书馆宣传服务周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全民阅读”两个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和影片展播,为广大读者营造了较好的读书、学习氛围。
  四、配合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在县纪检委的大力支持下,县图书馆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图书专柜,分编上架图书470多册,累计金额达8万余元。
  【文化市场管理】
  一、网络文化市场。
  (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深入开展了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和联合行动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打击,从根本上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履行对上网人员身份登记和超时营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网络技术监控手段,加强网上监控。同时,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者与被检查者在记录上签字,确保日常检查责任落实。全年联合纪检、公安、消防、工商、广电等部门突击检查40多人次,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自行组织检查 500多人次,零点行动30多人次,立案查处40家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共处罚20万余元。
  (二)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2009年,一是设立举报电话,聘请 240位社会义务监督员。二是充分利用媒体,对违法违规的经营单位进行了曝光,先后在宝清新闻和政府网站各发布稿件10次。三是加强了对网吧业主的教育培训。先后召开了10次网吧业主培训会,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网吧业主重点学习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业主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二、娱乐场所管理。按照省《百日安全生产行动》等有关文件精神,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县的娱乐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全年取缔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 5家,关停电子游戏场所3家,立案查处火灾隐患单位6家,处罚金额2.4万元。
  三、“扫黄打非”工作。2009年,开展了“反盗版百日行动”和“春雷行动”等活动,对各类侵权盗版、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进行了严厉打击,净化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保护了知识产权,规范了出版物市场秩序。全年检查音像经营场所50余家次、书刊店40多家次,查缴盗版音像制品1 140多张、淫秽光盘20多张、盗版书刊280多本。
  四、演出市场审批。县文化局认真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低级下流和不健康的演出活动,确保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了对各类流动性、临时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对外来演出团体,严格审核其演出节目内容、演出许可证及相关手续;二是加强了对各类演出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在街道、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从事各类非法演出活动,同时严格审批临时性和商业性的演出活动,并在演出过程中派专人监督。
               文化市场整治情况—览表
  表文化教育—6



                 (供稿 席 磊 高 强 县志办责任编辑 史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