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录“十佳公仆”人物简录 商敏杰,男,1957年出生于宝清县宝清镇,1974年 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双鸭山市人大代表,2007年3月任宝清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他组织人员制定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方案》和《重点产业扶持政策》,确定了全县发展五大产业、培育十大产业链条的重点工作目标。建立了14万公顷粮食生产基地、 1.9万公顷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和 5.3万公顷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全县畜牧业迅猛发展,初步形成了半壁江山的态势;劳动力转移步伐明显加快,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6.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2亿元;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发展到32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新评定市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引进资金 1 000万元建立了宝清县永顺铅笔板有限公司,向上争取到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资金 1 500万元,确立了农村社区试点、现代农业试点、村级活动室建设、通村公路建设、泥草房改造 5项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宝清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先进县。
他十分关心灾区和困难家庭的生产和生活,4次组织干部向汶川灾区捐款 13 800元;为第三中学关月等同学捐款1 600元;为本单位困难职工、社区孤寡老人等困难户提供资助2 800元。
由于他勤奋求实,工作创新,宝清县农业工作位居全国先进、全省前列、全市排头。宝清县连续 3年被国家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被省农委评为“农村经济全面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扶贫开发先进单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县农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商敏杰被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授予“十大杰出志愿服务个人”,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周成满,男,研究生学历,1965年3月出生于宝清县尖山子乡东方村,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县委机要室主任,共青团宝清县委副书记,小城子乡党委副书记,县旅游局副局长、局长,夹信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1月任尖山子乡党委书记。
自担任尖山子乡党委书记以来,他坚持以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域经济发展为己任。借助新农村建设之机积极争取资金,为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东红村争取到建设资金 100多万元;为北岗村争取到了省级现代农业试点村项目,并组建了北岗村农机合作社。银龙村土地矛盾占全乡上访总量的40%,他亲自包保这个村,多丈量出土地600公顷,并合理地调整了土地,被村民称为“一心为民不言苦,两袖清风好公仆”的好书记。尖东村村民赵新峰 9岁的儿子赵金铎患白血病,无钱医治,他为小金铎捐款 3 000元。他还经常帮助王松花、张新林等贫困户,并帮助王松花的儿子找到了工作。
他“讲廉洁、聚人心、强基础、重民生、育典型、大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理念,扎实严谨、开拓创新、勤政务实、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仆形象,赢得了全乡干群的高度赞誉。2008年,被评为“宝清县十大杰出青年”、市级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6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胡祥伟,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75年11月出生于桦南县桦南林业局岚峰林场,1996年毕业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同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任宝清县公安局镇东派出所民警、警长,东兴派出所所长,朝阳派出所所长。2008年 2月,任宝清县公安局七星泡派出所所长。
他爱岗敬业,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促业务发展,建立打、防、控一体化机制,确保社会稳定,使辖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明显下降,各项业务工作始终在全局派出所中占排头。
他积极开展警企、警校共建活动。双北村村民因佳木斯路桥公司施工车辆压坏村内一座主要桥涵,近百名村民强行封堵 8台施工车辆,被胡祥伟及时化解。在奥运安保大检查中,共收缴自制枪支4把、雷管4枚、黑火药 5公斤,消除了社会隐患。他还积极组织全所民警参加“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全年累计为南方雪灾、汶川地震捐款、捐物近万元。
他所在的派出所多次被市县公安局嘉奖。2006年,朝阳派出所晋升为二级派出所;2007年在双鸭山市公安系统开展的“抓规范养成,树窗口形象”活动评比中,朝阳派出所获“最佳单位”荣誉称号;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系统标兵单位”。2008年,七星泡派出所晋升为二级派出所。2006年,胡祥伟被省厅授予“全省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被授予全市“奥运安保”先进个人;2009年6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王恩利,男,中共党员,1966年出生于宝清县七星泡镇凉水村,1981年 9月参加工作,曾任青原镇党委书记,2008年1月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宝清县信访办公室主任。
王恩利善于解决个案问题,更善于学习研究,深入认识和准确把握问题的规律性。他写下了大量的学习笔记和工作日记,坚持用唯物史观和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群众上访现象和成因,是公认的学习型领导干部。他把群众上访归纳为五种类型 (咨询型、举报型、纠纷型、积案型、无理型) ,并有针对性地归纳出处置方法和应对策略。他组织制定了《关于强化信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日排查制度》、《零报告制度》、《县级领导值班制度》、《领导坐班制度》、《督查巡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周报表月排序制度》、《周一大接访制度》和《周四集中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制度》。请示县委并抽调12名县直党委(支部)书记、12名科级后备干部,组成了12个专项督查巡视组,代表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和信息反馈。建议成立了集中处理重点信访案件推进组,对全县各类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逐条研究解决。落实了县领导和部门领导两级包保责任,对重点案件信访人实行了专人负责,随时了解信访人的动向。成功地协调解决了宝清镇连丰村土地征用问题,为顺利推进白瓜籽交易市场建设、招商引资企业落户我县提供了保障。2008年 3月,修建新垃圾场征用土地问题涉及到 3个村49户村民因没有得到征地款而上访,他直接与上访代表见面,当场承诺在一周内给予答复。通过他的沟通、协调,征地款全部发放到了农户手中。两年来,全县实现了信访敏感时期到省访、进京访零登记。
2008年,王恩利被市委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6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倪孝春,女,汉族,大学文化,1970年 1月出生于宝清县七星泡镇金沙河村科研屯,1985年4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七星泡镇担任妇联主席、副镇长、党委副书记,2008年1月任小城子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倪孝春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在农村第一线。当问起认识倪孝春的干部或农民时,得到的都是同样一个回答:“她是一个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情的好干部。”倪孝春从不回避问题,敢于面对矛盾。在2008年小城子镇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她把干部分成几个组,现场解决问题。青龙山通往柏石16公里路的路基被山水冲毁32处,百姓出行出现困难,她顶着大雨到现场查看,研究维修方案,争取交通部门的专项资金及时进行维护。原夹信子镇远山屯“村里通了电,村长要了饭”的张振波,一年里11次进京上访。倪孝春到偏远的远山屯调查清帐,帮助张振波解决了架电时抬的款。青龙山村姜永文、张东宝,梨中村尤名芹、张贤峰等都是乡里的老上访户,经过她的细致工作,问题都得到了圆满化解。农业上规模、打品牌是倪孝春的工作理念。她在全镇建立了青龙山五味子种植基地、梨南村白瓜繁种基地、小城子村棚室甜瓜基地、富山村红小豆繁种基地、梨北村角瓜良种繁育基地等 5个绿特生产基地。全镇工农业产值实现51 939万元,比上年增长11%,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7%以上。
小城子镇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优秀乡镇、招商引资三等奖、安全生产标兵单位、信访稳定达标单位、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秋季三项重点工作达标单位。2008年,倪孝春被县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2009年,被市妇联授予“十大女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宋宝峰,男,1965年7月出生于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十一连,1987年8月参加工作,中学高级教师,2001年7月任宝清县综合职业技术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宋宝峰致力于职教事业23年。他针对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难点展开了教育科学研究,由传统教学改为“模块式”教学, 实行学分制。 他先后主持了《职业学校技能教学实效性研究》、《构建职校学生学业评价体系的研究》、《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模式的研究》等省级课题研究,撰写的《加强职业高中的德育工作、培养合格人才》、《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影响职高学生操作技能的原因与对策》的论文分别获国家一等论文奖、省二等论文奖和省优秀论文奖。
他秉承“以德立校,以质兴校”的办学原则,将德育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每年秋季招生变为春秋两季招生,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达 1 049人。争取职业教育专项资金940万元,建设了5 400平方米综合实训楼,完善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骨干专业实验课开课率达100%。学校拥有了标准的数控车间、电焊车间、计算机操作室、舞蹈室、画室、钢琴室、电子琴室、电工模拟室等实习实训专用教室;建立了汽车模拟与驾驶、摄影及后期制作、烙画、编织、小电工、软陶、纸艺等专业。 几年来,与中德远程应用技术学校联合办学, 培训学员1 14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 860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 000人,培训企事业人才2 000人,受培训人员就业率达100%。
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职业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宋宝峰先后荣获县十大杰出青年、县首届“五四”青年奖、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市跨世纪合格校长、市教育综合改革先进个人、市科技进步先进个人、省第一届最佳教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省职业教育科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9年6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宋合波,男,中共党员,1956年出生于山东省莒县夏庄镇大苗蒋村。1989年参加工作,2000年任宝清县司法局朝阳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
宋合波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要做的事还有很多,能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办点实事,解决难事是我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红星屯修排水壕将邻村红日村村民王彬家的口粮地抓掉长165米、宽2米多,王彬找到红星屯负责人要求赔偿,屯负责人不理,王彬便领了几个人带着“家什”来到红星屯,眼看一场械斗即将爆发。宋合波闻讯赶到,一边劝阻一边调解,红星屯当场给了王彬经济补偿款。朝阳乡黎明屯60多岁的费彩霞患有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外出多年下落不明。她丈夫在世时买小叔子 2垧地,小叔子说啥也不给。宋合波得知后,立即和黎明屯负责人一起做费彩霞小叔子的思想工作,终于把土地归还给了费彩霞。为避免费彩霞的危房倒塌伤人,宋合波自己掏出 200元钱帮助费彩霞租了临时住房,又衔接乡民政办为她办理了 3 000元的建房补助。年末,费彩霞住进了砖瓦结构的新房。丰收村村民王永利承包了村里 7公顷水田地,因补偿问题与村里发生了矛盾。王永利特意买了两条红塔山香烟给宋合波求其解决,宋合波当即予以退回。王永利心里没了底,却没想到几天后,宋合波将村领导和他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使他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9年来,宋合波共调解了850起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 100%,代理420件;解答法律咨询1 450多次;代写法律文书900多份;处理和参与处理信访案件1 680起。
宋合波曾多次荣获县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次荣获市级先进个人标兵。2001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9年 6月,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姚念和,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于山东省巨野独山镇吕庙村,初中文化,1981年 1月任小城子镇梨南村党支部书记。
自担任村干部以来,处处事事以集体为家,是出了名的“抠门”书记。在村环境整治时,他亲自设计、测量,亲自当施工员,亲手新建了 300平方米的村集体养兔场。他对特困户、五保户非常关心。特困户高明玉儿子高清印脸和腿被石头砸成重伤,特困户郭广军 4岁的女儿郭秋月得了结核性脑膜炎,他不仅带头捐款,还协调县有关部门进行救助,使伤者、患者得到了及时的救助和治疗。他为10家残疾户申请危房改造款 8.6万元,新建了新砖房。在他的组织下,全村为汶川地震捐款1.2万元。他抓住新农村省级试点村的机遇,向上争取和自筹资金143.5万元,修建了1.2公里通往梨红屯的水泥白色路面和1.1公里的村中心路、村东水泥白色路面;为村民安装了自来水;修建了352平方米的综合办公室和5 000平方米的村民体育健身休闲广场、灯光球场;购买了体育健身路径1套22件。全村修建了沼气池,有96户村民用上了沼气。
他默默耕耘,无私奉献,被大家誉为带领村民致富的好书记。2006年,梨南村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村标兵;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新农村建设先进示范村,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发展特色产业先进村;2008年,梨南村党支部被市委评为“五个好”先进村党支部,被市政府授予新农村建设、农业战线先进村,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农业农村工作标兵村。2003年,姚念和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乡土人才”,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标兵”称号;2004年,被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被县政府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个人;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个人, 被县委授予“头雁党支部书记” ;2009年6月,被县委、 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张长有,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57年9月生,宝清县七星泡镇永兴村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1993年4月任宝清县七星泡镇计划生育助理。
张长有上任前,七星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因基础条件差、管理混乱,被列为省级重点管理对象。他上任后,制定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计划生育率由过去的61.3%上升到96.29%,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使七星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乡镇中领站排头,彻底摘掉了落后的帽子。七星泡是一个大镇,辖区内还有行政管辖范围外的双鸭山发电厂、双阳煤矿等单位,经调查摸底,为这些单位建立起20 893户72 098人的管理档案。他组织职工筹资8万多元,建起了150平方米的标准化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咨询室、妇检室、手术室、 B超室、微机室和药具室,配备了小型计划生育服务车,对实施手术的育龄妇女免费接送。经常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儿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保健等宣传活动,免费发放宣传品4万多张(册)。
2001年,七星泡镇计划生育指导站被中宣部、国家计生委授予“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乡镇”;2005年,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荣获全县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优胜单位。2000年,张长有被国家计生委授予先进工作者;2004~2006年,被省人事厅和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009年 6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王海文,男,1967年 9月出生于宝清县七星泡镇凉水村,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县防火办扑火队队长、县防火办副主任、头道岗林场党支部书记,2007年10月任梨树林场场长。
他到梨树林场上任后,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哈尔滨宝泰集团公司开发建设卧龙山公墓,引进双鸭山栽培大户王洪阁开发建设红松坚果林基地和冠下中草药基地。他积极落实退耕还林优惠政策,将林场 4条沟系承包给职工,支持60名职工户栽植果树,经济林基地面积达87公顷;他号召 70%的职工户从事庭院经济、中草药种植、冷水鱼和畜牧养殖、木耳食用菌栽培等。他筹集了40万元资金,为12户困难职工翻建了新房;给3户贫困职工补贴住房资金22 630元;林场投入资金48多万元安装了自来水,使全场职工户吃上安全饮用水。争取国家补贴资金新盖了33户住房,为110户房屋更换了彩钢瓦和塑钢窗,新修4条水泥路面、 8条砂石路面,安装110个彩钢卫生厕所、69个卫生垃圾箱和8 000米铁栅栏。改造了电视、电话和电脑线路,新建了门球场、职工阅览室、活动室。为贫困大学生山庆丰家送去学费 3 000元,为企业职工王方志解决医疗费用5万多元。
他以极富个性的管理方式和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使梨树林场在两年时间里一跃成为“全国绿色小康村”和“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他本人先后被县政府记功,嘉奖1次;2006年,被县政府评为“二十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先进个人”;2009年6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