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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人物简录

先进人物简录






  朱柏丹,男,汉族,中共党员,1954年 4月出生于辽宁省法库县,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在双鸭山市建筑公司当过工人、市人防办做过科员;历任集贤县税务局集贤分局太保所所长、集贤县地方税务局集贤分局副局长,双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东荣分局局长,双鸭山市地方税务局电厂分局局长;2007年3月任宝清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在宝清县任职以来,他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县委、县政府“跨进全省十强县、构建和谐新宝清”的战略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使宝清县地税局的各项工作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他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全面启动了税收联动机制,完善了操作办法,实现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有效联动。2009年,县地税局实现税收18 783万元,比上年增长32.82%,在全省县(市)排名第九。他细化经营管理,把税收进度按税种按项目考核,按时通报完成情况;加大税务稽查和欠税回收力度,回收欠税款 400多万元。他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生活,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
  2009年,县地税局被双鸭山市评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被市地方税务局评为全市地税系统先进集体。朱柏丹被双鸭山市人事局、地税局命名为全市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双鸭山市评为2009年度全市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近年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杰出人物”。



  吴福贵,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68年 8月出生于山东省巨野县万峰镇吴庄村,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任宝清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9年6月任主任。
  自2006年成立新农村办公室以来,他带领全办人员,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方针,选准工作启动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为完成新农村建设这一全新的事业,吴福贵带领全办人员创新工作方法,逐渐摸索出新农村建设的一整套成熟经验。经过积极争取,全县确立了11个省级、26个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实施了111个县直单位帮扶145个行政村;培育了以南有灯塔村、红日村,北有红新村、庄园村,东有北岗村、东红村,西有梨南村为代表的一批典型村。在全省35个重点示范村中,宝清县有现代化农业试点北岗村和精神文明建设样板七星河村,成为全县两面旗帜。新建、维修了 112个村级办公室;完成绿化任务3 000公顷;为 12 171农户改造泥草房提供补贴;硬化了通村公路600公里;完成112个村33 525户自来水外网建设;对20个村环境治理;建设35个农村连锁超市和25个农村书屋;完成农民健身工程64个,其中,为35个村建设了农村休闲广场,为23个村修建1条健身路径。
  2006~2008年宝清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新农村建设先进县。连续 4年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评比中排名第一。 2009年,吴福贵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农村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许为兵,男,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57年11月出生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路,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任宝清县第二巡警大队(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2008年任宝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他担任大队长以来,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提升宝清城市管理水平,他总结出的“八无、三规范”城市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
  2009年,他带领全体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狠抓环境整治。全年查处违反交通管理的车辆 468起,乱卸残土52起,工地占道施工、擅自挖掘、往道路排放污废水案件33起。办理治安案件2起,行政拘留 1人;调节行政执法纠纷17起;清理城区内各类占道物597处,店外摆放物品305处,乱喷涂小广告5 266处。清除门窗张贴广告 2 400余处。取缔中央大街东段占道经营摊点13处,落地灯箱98处,城区零散的白瓜籽收购网点13处。证据保全违法商家物品 805余件,店外烧烤器具32套,拆除抢建的违法建筑共计30处2 320平方米,违法牌匾、广告379块。整改不规范牌匾163块。全年违反城市管理行为与上年相比下降了33%。对14个新建小区及两栋“穿衣戴帽”楼商家户外牌匾按照“一楼一式一品”的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参与了推进主要道路两侧61栋楼体的亮化工程,他以军事化管理带队伍,每年定期开展军训,队员执勤列队上下岗。
  2006~2007年,县行政执法局被市行政执法局授予“先进集体”;2007~2009年度,被市政法委授予“全市创建优良法治环境先进集体”;2008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第四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招商引资最佳服务单位”。2006~2008年,许为兵被县政府授予“城市管理先进个人”;2007年,被市委办、市政府办命名为“全市建设系统利民行动模范工作者”;2008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第四届劳动模范”;2009年,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



  张连峰,男,汉族,大学文化,水利工程师,1965年8月出生于宝清县宝清镇,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入党,2007年3月任宝清县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2009年,他带领全办干部完成了总投资1 735万元(中央及省投资1 350万元)的优质水稻基地青原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改造低产田1 833公顷;投资285万元(中央及省投资 150万元)组建了兴东农机作业合作社,统一购置大中型农机18台(套),新建 900平方米农机库、农机具棚和 874平方米的办公室(楼)。完成了总投资52万元(中央及省财政投资40万元)的青原镇兴东水稻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新建了阅览室和维修站点,购置了网络服务器、电脑、数据存储及网络设备、电教设备等。为朝阳乡东兴村实施了总投资65万元的奶牛品种改良基地建设项目,维修牛舍2栋1 000平方米,引进了奶牛胚胎65枚、优质冻精1 630支,推广胚胎移植技术1项,完成胚胎移植手术80例;购置便携式B超仪、体视显微镜、牛奶流量计、牛自动饮水器等9种662台(套)。扶持了米糠油深加工项目,将原拟报米糠油深加工项目变更为水稻加工项目,新建了1 060 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动力车间,购置原粮接收等生产和仪器设备70台(套),架设输电线路0.8公里,安装供电设施 6台套。筹集92万元资金, 帮扶青原镇庆东村新修硬质化边沟工程17 000米,田间路1.2公里。
  3年来,县农业开发办完成了中低产田改造任务2 666公顷,累计向上争取资金 2 886.5万元,项目涉及土地治理、科技示范、产业化经营等领域。项目数量和资金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首位。宝清县被省农业开发办定为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
  张连峰曾被省农业开发办、 省人事厅授予“农业开发十年”先进个人; 多次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连续 4次受到县政府嘉奖并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8年,被县委评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农业开发办评为“农业开发二十年”先进个人;2009年,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农村先进个人称号。



  李力,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62年10月出生于密山县兴凯镇,1983年参加工作,宝清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双鸭山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1999年 3月任广电局副局长兼电视台台长,2005年11月任广电局局长兼总编辑。
  李力为了提高广播、电视播发质量,对采编播设备进行了3次更新,分别购置了1套数字对编系统和相应的播放系统,购置了两套非线性编辑机及10台数字摄像机,使采编系统全面实现了数字化。全县广播电视有线入户率达60%以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入村率达90%以上,居全省前列。
  2009年,县电视台开办了《宝清新闻》、《聚焦城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辉煌宝清》、《争做宝清文明人》、《大力实施三化工程》等15个专栏,共播发新报稿1 650条,专题50期。县广播电台播发稿件3 830篇。外宣上稿总量 573条,其中,中央台发稿7条;省电视台及电台发稿190条在市台发稿269条。外宣上稿数量、头条率均超创历史最好水平。依托广播电视媒体发展广告经营和有线电视业务, 全年产业创收达1 000万元。
  县广播电视局在省广播电视学会、黑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及省委宣传部组织的2008年度新闻、社教节目评奖中,县电视台获一等奖、二等奖各1个,三等奖3个;县广播电台获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获奖量位居全市首位。2008年,被市广播电视系统评为“双鸭山地区先进县局”。 2006年7月,李力被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8年,被省广播电视厅评为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6~2008年度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唐作林,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水利高级工程师,1967年 4月出生于宝清县小城子镇,1991年大学毕业后,在宝清县青原镇水利站工作,历任青原镇水利站副站长、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水资源股股长、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3月任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主任。
  唐作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水利工程设计与施工等工作。主要完成了《宝清县小型灌区建设发展规划报告书》、《宝清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和《宝清县宝清镇地下水资源详查报告》等十几项规划、设计及报告书编制工作,独立完成了宝清县百余座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构造物的设计、施工和水资源观测、详查等20多个项目。研创的沙柳结构 “迭笼法” 技术在小型水利工程中得到充分应用。他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对城镇大中型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业务;在县城内布设地下水位观测井13眼;利用超声波流量仪、GPS定位仪、 CAD制图软件,对重点水源点、入河排污口进行常年观测;为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安装了25台智能液体流量计,对县内大中型用水企业安装了10台智能液体流量计,在办公室内可以对用水户取水量进行实时监测,实现了水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
  每逢 “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及“万名公仆”、“法律大集”等活动日,水政水资源办公室都开展了节水宣传,年均发放水法宣传单4万份,宣传袋3万个。 3年来,调查水事案件8起,全部结案;调解水事纠纷25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水资源费收缴年均380万元,年年超额完成任务。
  2008年,唐作林被团县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标兵;2008~2009年度,被市水务局授予水务工作先进个人;2008~2009年度,获县政府记功奖;2009年,获市级“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段丽晖,女,1976年5月出生于宝清县七星泡镇,1995年7月双鸭山师范学校毕业,任宝清县第四小学四学年组长、语文教研组长,是四年七班班主任兼语文、数学教师。
  段丽晖在教育战线上工作了16个寒暑。在讲台上,是孩子们的老师;在课外,她领着学生一起做游戏,讲故事。王国鑫同学是班级“三朝元老”,学习不上进。她找准王国鑫病根,从培养自尊心开始,表扬其亮点,使孩子学习成绩很快就撵上来了。伊宵飞同学,几代单传,从小就娇生惯养,不愿意学习,并染上了上网吧的恶习,家长又气又恨,拿他毫无办法。一天中午他又去了游戏厅,段丽晖知道后,二话没说,反倒买来面包和火腿肠去看他,伊宵飞当时感动得哭了。柳婷婷同学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工杳无音信,母亲再嫁,与年迈的爷爷奶奶靠亲友与政府救济维持生活,因家庭困难提出退学,段丽晖没有答应她的退学申请,为她买了书本、盒饭、校服,使她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2005年11月,在市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中,她撰写的《珍珠鸟》一课教学设计被评为一等优秀论文;2007年 8月,她的论文《如何在语言环境中训练识字》在县小学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中,评为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奖;2007年 9月,她从北京高级班主任研修班学习回来后,不仅在全班开展了“背《弟子规》,做好少年”活动,而且掀起了全校、全县、全市诵读《弟子规》的热潮。2009年10月,她破格晋升为中学高级教师。
  2004年,段丽晖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优秀教师;2005年,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教学能手;2006年,被市教育局评为省级语文学科教学能手和市级骨干实验教师;2007年,被市教育局评为市优秀班主任、市级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师德建设先进个人;2009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班主任”和“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马学志,男,汉族,1956年 6月出生于宝清县青原镇青山村前进屯,宝清县第十、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1995年7月任青山村党支部书记。
  他大做绿色水稻文章,打水稻品牌,青山村已建立起万亩绿色水稻基地,成立了水稻专业协会。组建了农机合作社,大型农机具发展到18台。在全县率先修筑了一条总长1.87公里的白色通村路。他引进哈尔滨亚泰新型墙体材料加工项目落户青山村,建成了总投资 4 187万元的房屋建筑用材PS稻草板加工生产线,每条年生产稻草板50万平方米,利润10万元,有 140名村民进厂工作。他多次赴省市争取育秧基地建设资金 800多万元,修建了10公里标准化田间路,修建桥涵81座,开挖水利土方50万立方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他争取资金85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在村口建设了白钢彩门1座和硬质边沟1 400延长米;进行了人畜改水工程建设,90%的农户吃上了自来水;建设了3 600平方米体育休闲广场。
  村里每年都举行“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全村共有“十星级”文明户 478户,占总户数的79.9%。推行了“十户联防”制度,全村共有十户联防小组52个,义务联防员520人。15年来,村里没有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2008年,马学志为村民联系贷款 200万元,帮助发展农业生产;他自己拿出5万多元帮扶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2001年,马学志获双鸭山市劳动模范和市级优秀党员称号;2002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村民委员会主任;1997年和2003年两次荣获宝清县“十佳公仆”荣誉称号;2006年,被授予宝清县第四届劳动模范荣誉;2008年,被县委授予“头雁”村党支部书记。



  姜宝贵,男,汉族,中专学历,1957年3月出生于在宝清县青原镇东发村,1993年5月任宝清县青原镇庆东村做会计,1999年11月代理村支部书记,2002年8月任村党支部书记。
  他上任伊始,就确立了“科技强村、水稻立村、项目兴村”发展村域经济的战略思路,实现了农、林、牧、副、工协调发展,使全村农民人均收入达7 912元。近3年旱改水 120公顷,水田面积达到667公顷,并建立了200公顷绿色水稻基地;建立了肉狗、山鸡养殖基地;种植中草药、烤烟、甜菜等经济作物100多公顷。争取农业开发专项资金180万元,建设了 2 100平方米的3栋蔬菜温棚。引进投资商周震,在原学校建设了1.5万平方米的腾达果蔬保鲜项目,年保鲜水果蔬菜30万公斤;引进七台河市商人杨如方投资开办砖厂,每年村收益 4万元;争取农业开发专项资金800万元建立了农机合作社,现有大中型农机具50多台(件)。
  村党支部共建立了14个服务区,党员为服务区的群众服务 531次,为群众解决种子80吨,化肥200吨,农药3吨,农膜4吨,贷款230万元。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涌现出了省级巾帼女杰于永莲、年轻优秀党员王立生、“十星级”文明户标兵艾贵余等先进典型。庆东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代表全县迎检,省委书记钱运禄在检查时给于高度评价。村民称姜宝贵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好村官”。
  庆东村连续6年被评为“五个好”先进村党支部,连续3年被评为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村,连续 3年被评为市级文明村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村。2008年,姜宝贵被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6~2008年度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8年度全市新农村建设‘三项重点工程’工作先进个人”。



  吴继民,男,中专学历,1957年 3月出生于宝清县龙头镇龙泉村,县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1995年11月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1998年11月任龙泉村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吴继民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引进了“两高一优”大豆优良种子,每斤商家收购比市场价高出0.15元,每户增收3 000~4 000元。龙泉村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达200公顷,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41%。他在考察时自费购买6部药材种植科技片,让村民观看。到2008年末,全村药材种植户发展到40余户,种植面积67公顷,家庭人均增收近万元。他请养畜能人讲《育肥黄牛饲养技术》、《绒山羊饲养技术》、《奶牛高产秘决》等养殖技术,使全村牧业产值达450万元。他还引进客商2家,投资300多万元开办煤矿,每年为村里创收3万元。2003年,村里投资 6万余元上了有线电视。2006年,投资20余万元,安装了自来水。村东大桥破损严重,他到县交通局联系资金修桥,村民们把修好的这座桥叫“连心桥”。在新农村建设中,他积极争取和主动自筹资金进行了泥草房改造,新建了通村白色水泥路,建设了综合活动室和文化广场,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在吴继民的带领下,龙泉村党支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2000~2003年度,被评为县级“五个好”先进村党支部;2002年,被评为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2003年、2007年被市委授予“五个好先进党组织”;2006年,被授予市级“五个好先进党组织标兵”;2008年,被县委授予领头雁党支部。2006年,吴继民被授予全市党员电化教育科技示范户,被授予全县优秀人大代表;2008年,被授予全市平安家庭示范户,被县委评为领头雁党支部书记;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农村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