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86年4月28日在鹤岗市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院长 崔广居各位代表:
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我们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同公安、检查、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继续坚定不移地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同时,加强了对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和申诉案件的复查处理工作,为争取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保障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克尽了自己的职责。现在,我简要地报告市、区两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
过去的一年,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1,798件,已审结了1,706件,结案率为94.9%。其中一审刑事案件333件,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0%,审结了326件,判处罪犯332人,平均审限期为23.5天;一审民事案件946件,与上年相比上升5.8%,审结了 937件;经济纠纷案件381件,是上年的2.4倍,审结了344件;各类申诉案件102件,审结了67件;处理来信698件,接待来访人员 2,359人次。一年来,我们市、区两级人民法院继续以“严打”、“经打”为重点,统筹兼顾了经济审判和民事审判等其他各项审判工作。
第一,严格执行“两法”,坚持两手抓,突出一个“准”字,不断扩大审判效果。首先,我们两级法院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始终把打击的重点指向杀人、强奸、抢劫、流氓、重大盗窃等 7个方面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重大案件我们始终坚持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办公,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理,及时宣判,从重打击。尤其是对全市人民瞩目的 113、429、525特大案件,我们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审理,仅用10天就将强奸、杀人犯董春兰、杨其印和抢劫、杀人、抢夺枪支、弹药犯高汝贤、王唐龙处决。全年共召开公判会72次,判处7个方面的罪犯189人。对其中罪行严重、民愤极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做了从严惩处,判处了死刑。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群众,张扬了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了社会治安。同时,我们还坚持两手抓,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提高到重要位置。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发案率越来越高;二是涉及面越来越广;三是数额越来越大;四是有的企业以搞活为名,有组织地进行投机、诈骗等犯罪活动,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五是情况复杂,查处难度大。因此,我们两级法院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审判工作当做重点来抓。全年共审理了各种经济犯罪案件52件,判处罪犯58人。对其中罪行严重、影响大的案件,及时召开大会,进行宣判,有力地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促进了“经打”斗争深入开展。并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起到了堵塞漏洞,防范犯罪的作用。其次,坚持两个基本,突出“准”字,案件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六个区法院基本把住了审理案件的“五关”,中院报省的24起案件,基本上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再次,坚持打击和预防相结合,扩大办案效果,对影响大,可公开审理的案件,就地公开审理和宣判,扩大受教育面;对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在就地开庭审理的同时,还结合案件进行了法制宣传。
第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新形势的需要。随着四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财产关系相应的变化,民事案件随之上升,正确、合法、及时地调处民事案件,对于防止矛盾激化,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两项工作:一、适当调整民事审判力量,去年年初召开了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解决了民事审判干部的畏难思想,研究了有关民事法律政策,解决了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新的具体措施,从而调动了民事审判干部的积极性。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三定四包三结合”民事审判工作责任制,在全市推广向阳区法院深入基层,就地办案,分片承包的经验。“三定四包三结合”即定包片地点、定包片人员,定接待时间;包接待、包案件审理、包对调委会指导、包综合治理;法制宣传要结合党的中心工作,结合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发案特点。这样做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减少和预防了纠纷。
第三,发挥主观能动性,锐意进取,开创了经济审判工作的新局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法律关系扩大,经济纠纷案件不断增加。一年来,共审结各种经济纠纷案件344件,是上年的 2.9倍,总诉讼标的额649万余元。我们先后组织广大经济审判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经济合同法、工业企业法、专利法、食品卫生法等一系列中央政策和经济法规,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多收案、多结案,发挥审判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深入辖区,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解决经济纠纷,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还主动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积极为本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一年来,审理本地诉外地的案件17件,索回金额41万多元。同时,我们还抓了积压时间长疑难案件的审结工作,并且当案外“红娘”维护了国家利益,使企业不遭受损失。为了加强经济审判工作,我们还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一年之内召开了三次会议,及时地解决了经济审判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使经济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在此期间,市、区两级法院坚持学习、整党、工作三不误。两级法院共有51人参加全国首届业余法律大学学习,这是我们提高干警素质的一个长远的基本建设。通过整党,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普遍得到提高,进一步端正了业务指导思想,增强了党性,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为开创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加强了调研工作和信息反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努力做到信息反馈及时,较好地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需要。
各位代表,一年来,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调查研究不够,视野狭窄,思想政治工作不深不细,这些问题正在致力克服和纠正。
(二)
邓小平同志最近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四个坚持为什么要有一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人民内部的民主,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功”。邓小平同志的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1986年是贯彻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的一年,也是实行“七五”计划的第一年。随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两个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必然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开拓前进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同时,也必然引起社会经济生活、人们相互关系和精神状态的重大变化,给法院工作带来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任务和新要求。根据当前的政治形势和法院的工作特点,我市两级人民法院今年的任务是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为在今年内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稳定好转的目标,在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前提下,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经济犯罪,大力加强经济审判,进一步抓好民事审判,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严肃执法,继续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高法院干部素质而努力。
第一,把依法“从重从快”同“稳、准、狠”结合起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继续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第三战役,打击的重点仍然是中央指出的 7个方面的罪犯。同时,还要注意当前出现的新情况: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活动猖獗,必须坚决予以打击,特别是对惯犯、累犯、刑满释放后又犯罪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劳改逃跑后又犯罪的要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罚;对于那些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的老鸨、窝主,要继续重点打击;对于赌头、赌棍,应以赌博罪从重惩处;严惩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继续打击走私、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录相等犯罪活动;狠狠打击流氓犯罪集团和扰乱公共秩序的流氓犯罪活动。在打击经济犯罪中,两级法院要敢于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敢于碰硬,无论什么人,只要犯了罪就要依法惩处。对利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犯罪的,不仅要追究执行者的刑事责任,而且要追究指挥者、组织者、策划者的刑事责任,不能以“没有中饱私囊”为由将其放过;对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要严惩,两级法院在“两打”中,一定要做到“稳、准、狠”,要在“准”字上狠下功夫,判处的案件要保证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第二,民事审判工作,要以贯彻民法通则为中心,更加面向社会,为基层服务,为生产服务,要有新进展。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我们两级法院要继续抓好民事审判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人大新制定颁布的民法通则,根据我市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法,结合当前改革中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各种典型案例和民法理论进行学习。同时,对经济体制改革中民法通则新调整的商品生产和流通中民事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种形式所有制的法律保护问题;所有权转移的法定条件问题;相邻关系、共有关系的法律问题;债务的形成和履行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还要把民事审判工作同“普法”结合起来,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要落实和推广“三定四包三结合”民事审判责任制,它有利于“两便”原则落到实处,便于指导调解,有利于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便于开展接待、法律咨询、司法建议活动,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和综合治理;便于深入群众发现矛盾及时解决、减少纠纷;便于开展调查研究,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要提高办案水平,同时也要做到及时合法、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安定团结。
第三,经济审判工作要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大胆实践,再创新水平。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经济生活情况错综复杂,有许多是我们不熟悉的,法律也没有规定,为了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两级法院要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研究,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予以妥善处理。经济审判人员要注意学习,深入研究,正确运用已颁布的经济法律和法规,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经济审判人员要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解决经济纠纷,深入到厂矿企事业单位中去,到农村去,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利用合同,买空卖空,转包渔利、非法转让,行贿受贿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已构成犯罪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转交公安、检察机关,不能只当作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放纵了犯罪分子。
第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努力提高法院干部的两个素质,是完成审判任务最根本的保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业务,还要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组织建设。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指导各项审判工作,发挥它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我们两级法院要一手抓“两打”一手抓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深入基层,主动参与理顺经济、民事法律关系,预防和减少纠纷;选择典型案例,就案讲法,积极扩大办案效果;接受法律咨询,介绍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惩戒、教育、疏导、促进改造、司法建议五个方面的作用。总之,在1986年里,我们思想上要有新的提高,工作上要有新的进展,作风上要有新的转变,机关的面貌、风气要有新的改观。
第五,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们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性,接受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坚决执行其决议。除了向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还要分别将刑事审判、经济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向市、区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
我们市区两级人民法院面临繁重而光荣的任务,我们要在市委领导下,以“进取、实干、献身”的精神,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为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做出应有的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