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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岗地区历代归属】 鹤岗地处黑龙江流域松花江下游北岸。黑龙江流域古代就是我国满族的祖先劳动生息和繁衍的地方。西周时称肃慎,汉代称挹娄,北魏时称勿吉,隋唐时称靺鞨,辽金时称女真,清代称满族。
  周朝时,鹤岗地区属肃慎部活动区域。据《山海经、大荒北经》载:“大荒之中有山日不咸山,有肃慎氏之国”。不咸山即今长白山。《晋书·肃慎传》载:肃慎国东滨大海,西接寇汗国(扶余),北极弱水(黑龙江),广袤数千里。居深山穹谷,夏则巢居,冬则穴处。父子世为君长。无文墨,以语言为约,有马无牛羊、多畜猪,食其肉,衣其皮,绩毛以为布。
  唐代,东北广大地区成为大唐帝国版图的一部分。鹤岗地区属河北道黑水都督府辖区。
  辽代,鹤岗地区属东京道乌隈于厥部。
  金代,属上京胡里改路,治所在今依兰县境内。
  元代,属辽阳行省女真水达达路。
  明代,属奴尔干都司辖区。明永乐十二年(1414年)九月;在今鹤岗市东,梧桐河畔,设五屯河卫,又名乌屯河卫。
  清代,属吉林将军辖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汤原县,隶吉林省依兰府。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隶黑龙江省绥化府。鹤岗地区属汤原县。
  民国初年,属黑龙江省绥兰道汤原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汤原县直辖于省,鹤岗地区属汤原县。
  【建置沿革】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黑龙江省始放前花尔市河(今汤原法斯河)以东,梧桐河以西,松花江北岸到大山南麓地区毛荒。该地区称“鹤字段”。1914年10月18日开始清丈,1916年8月5日清丈完毕。此期间,在今鹤岗周围陆续出现鹿迹山屯、夏家窝堡、陈家窝堡、竣德屯、串泡子屯,庆善屯、寿山屯、新华屯、永芳屯、宏泽屯、宏远屯、熙春屯等数十个恳荒村屯。民国七年(1918年)汤原县鹤立岗(今鹤立)测地委员沈松年与孙丙午等人合资15万元,组织兴华煤矿公司,开发鹤岗镇石头河地方煤矿。1925年 7月,鹤岗煤矿公司开始铺设矿山至莲江口间的运煤铁路。1926年11月铁路通车后,煤矿发展,工人增加,到1929年工人达 2万余人。农业恳荒,煤矿开发,人口集聚,商贾往来,各行各业随之兴起,矿山逐渐形成集镇,名兴山镇,也称矿山镇。
  民国十八年三月,鹤岗煤矿公司在莲江口设驻矿事务所管理矿山,驻矿事务所总务部设街基管理员管理兴山镇街政。同年十月,佳木斯邮局在矿山设兴山镇代办所。
  1931年“九、一八”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东北。1932年 8月11日,日本侵略军侵入兴山镇。1934年(伪康德元年),兴山镇为汤原县第七区(矿山保)。1938年(伪康德五年)实行街村制,设兴山街公所。伪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日伪将汤原县东部和萝北县西部合并设鹤立县,县治鹤立街,兴山街归鹤立县管辖。1941年改为“指定街”,设街公署,辖12区,其中新街基地区设8个区,煤矿所在地区设4个区。伪康德十一年(1944年)改称鹤岗街。
  1945年 8月8日,苏联宣布对日作战。8月13日苏军进驻鹤岗,日军从鹤岗败逃。同年11月中下旬,三江人民自治军司令部和中共合江省工作委员会先后派干部接管鹤岗建军建政,被日本帝国主义蹂躏十四年的鹤岗得到解放。
  1945年12月20日成立兴山市政府,为鹤立县所辖。
  1946年4月隶属合江省政府。
  1946年10月改隶鹤立县。
  1947年2月隶属合江省第四专员公署。
  1948年10月隶属合江省政府。
  1949年 5月,合江省建制撤销并入松江省,兴山市属松江省。兴山市政府改称兴山市人民政府。同年11月24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兴山市改称鹤岗市。
  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鹤岗市隶属黑龙江省。
  1955年鹤岗市人民政府改称鹤岗市人民委员会。
  1958年4月,鹤岗市为合江专员公署管辖。
  1958年 9月成立“一市一社”的鹤岗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设鹤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政社分开。
  1966年2月,鹤岗市由黑龙江省直辖。
  1967年初,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政府机构被迫停止办公,同年 3月28日,人民解放军3026部队奉命进驻鹤岗实行军事管制。
  1968年 5月成立鹤岗市革命委员会,取代中共鹤岗市委和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成为鹤岗市党政一元化领导机构。1973年 4月,市委市革委工作机构分设,市革命委员会为鹤岗市地方行政机构。
  1980年 9月,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鹤岗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鹤岗市人民政府。
  【兴山、鹤岗名称的演变】 鹤岗,原名兴山。鹤岗是以煤矿为主的工业城市,她的名称是和煤矿名称的演变相联系的。1918年成立兴华煤矿公司在此开发煤矿,称为兴华矿山,人们称为兴山,即兴华矿山的简称。1926年矿山至莲江口铁路通车后,煤矿发展,人口增加,矿山逐渐形成集镇,1929年始有兴山镇之称。
  鹤岗煤矿的名称始于1920年,由兴华煤矿公司易名为鹤岗煤矿公司。日伪统治时期,先后称鹤岗炭矿、鹤岗矿业所、鹤岗炭矿株式会社。解放后成立鹤岗矿务局。
  解放后,于1945年12月建立兴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49年11月24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将兴山市改称鹤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