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司法·

法制

·司法·

·司法·






  【审判工作概况】 1986年,市、区两级人民法院以保障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2,422件,比1985年上升53.5%。审结2,356件,结案率为97.3%。其中,公诉案件 430件,占受案总数的17.8%;法院自行受理的民事、经济及轻微刑事案件1,992件,占82.2%。在受理的各类案件中,刑事一审案件 453件,比1985年上升38.1%,审结450件,判处罪犯469人;民事一审案件1,224件,比1985年上升51.2%,审结1,222 件;经济纠纷案件554件,比1985年上升91.7%,审结530件;各类上诉、申诉案件171件,比1985年上升23.9%,审结154件。
  在工作中,市、区两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注意扩大办案效果,保持“严打”声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提前把关,减少案件周期。1986年刑事案件审限平均为19.7天,比上年缩短 3.8天。并结合办案大力张扬法制,全年共召开大型公判会4次,中小型公判会120次。就案讲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对判处的61名管、缓、免的人员,建立了帮教和回访制度,认真做了帮教和回访考察的工作。民事审判工作为了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配合普法积极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街道居民委建立了法律咨询站,定期服务,还加强了对调处组织的工作指导和干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经济审判工作主动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经常访问工矿企业,调查债权和债务关系,并与部分企业建立了信息网络,协调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减少和预防大量纠纷。
  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争取主动。1986年,在各类案件上升的情况下,做到敞开收案,随收随结。全年比1985年多审结了 265件,诉讼标的额为482.46万元,为本市工矿企业索回外地欠款89万元,救活了 4户濒临破产的企业。在处理刑事申诉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文革前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其他政治案件共37件,全部复查完毕,冤错案进行了改判,并认真做了善后工作。同时还妥善处理了16起多年缠诉的案件,原判处理不当的及时进行了改判,解决了多年来未能解决的问题。
                                     (穆卫东)
  【打击经济犯罪】 1986年全市的经打工作按照省委的部置,在市委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取得了新的进展,现行发案率有明显下降。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自觉性有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一、切实加强对经打工作的领导。1986年市委先后召开11次经打方面的会议(常委会5次,汇报会5次、市级6个班子负责人会议1次),市委转发经打方面的文件 3份。市委书记张玉斌亲自抓经打工作,副书记丁若鹏、市纪委书记邢广居具体抓。市委有关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亲自指导办案。张玉斌书记在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抓好经打工作。市委经打办牵头,由市人民检察院、矿务局经打办派人参加,先后2次,分8片对75个党委的经打工作进行普遍检查指导。总结典型经验,教训,通报全市,推动全市经打工作。
  二、认真贯彻省委经打工作会议精神。1986年3月6日,省委召开全省经打工作会议以后,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结合我市经打工作情况,会议决定采取 7项措施:1.召开全市经打工作会议,贯彻省委会议精神;2.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委经打领导小组;3.强化办事机构,市委经打办人员编制由原来10人增加到12人;4.为市人民检察院抽调15名干部加强检察机关的办案力量;5.司法机关经打办案经费由财政专项列支;6.为司法机关解决办案车辆和用油不足问题;7.确定市委、市政府领导包案。常委会后,于 3月19日市委召开了全市经打工作会议。各基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直各部、委、办、局的负责人 273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和省委领导的有关讲话,总结了全市经打工作,部署了1986年经打工作。
  三、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首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市纪委 7名领导负责包了8起大要案;各基层党委有关领导包了130起重点案件。其次是抽调人员组织强有力的办案队伍。从各单位共抽调55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市纪委和司法机关。全市各基层党委组织了 681人的办案队伍。第三,在市委统一领导下,采取上下结合,办案机关与发案单位结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经打办,政法委、纪检委联合作战,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件和重点案件。1986年查处的经济案件是1985年的1.3倍,其中大要案是1985年的8倍,万元以上的案件是1982年到1985年4年总和的4倍。
  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推动整党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市进行了财务、税务、物价大检查,各单位也都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开展了“几清几查”活动。
  五、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反腐蚀教育。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全市28,000人经过普法教育领取了普法合格证。二是召开了10次公审、公判大会,有 4,600多人参加旁听,受到教育。三是由市委经打办、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联合组织职工观看市京剧团赶排的反映经打斗争的话剧《迷财呓梦》,共演出20余场,近 2万名群众观看。四是由市委经打办举办全市经打斗争展览。展出18起案件,185 幅图片、照片、展出14场,市直机关,矿务局机关,财贸战线的43个单位800多人前去观看。
                                     (刘战勤)
  【郑春丽、孙源贪污案】 郑春丽,女,23岁,农业银行储蓄所事后监督员。
  孙源,男,24岁,矿务局建材公司水泥厂汽车驾驶员。
  1986年 2月郑春丽、孙源因无钱结婚而发愁。郑春丽产生了利用户口挂失存款单的手段贪污储户存款的念头。并将此事告诉了孙源,让孙源找他的朋友赵林清,用赵的户口挂失,事成之后给赵一半钱。当孙向赵提出此事时,赵表示同意,但不要钱,要台摩托车。后来赵将自己的户口薄和偷邻居杨锐俭的户口薄交给了孙源。孙源又将户口薄给了郑春丽。郑春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储蓄所内将储户王志英292、293号和杜桂芳 275号存单底卡抄回来,分别填写在赵林清、杨锐俭户口薄的空页上,同时让孙源到街里刻制了王志英、杜桂芳名章。之后,郑持户口薄和名章以给储户办理挂失的名义,办理了王志英存款的挂失手续,1986年 2月20日郑春丽又授意孙源、赵林清到储蓄所办理了储户杜桂芳的挂失手续。1986年 2月22日郑利用挂失手续将王志英的2笔存款和利息7,056.56元全部支出,2月25日孙源、赵林清利用挂失手续将杜桂芳的存款和利息9,038.16元全部支出。以上3笔总计16,094.72元。此款除给赵林清买摩托车花掉3,450元、利息38.16元为赵所得之外,余款12,606.56元为郑、孙所得,其中大部被2人旅行结婚和购买结婚用品所挥霍。
  1986年1o月18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郑春丽有期徒刑 6年,判处孙源有期徒刑4年,判处赵林清有期徒刑2年。
                                     (刘占勤)
  【廉凤友诈骗案】 廉凤友,男,35岁,工商银行东山区办事处储蓄员。
  1982年初,廉凤友因赌博输钱而产生了犯罪的念头,同年2月2日,他乘专柜人员戴辉不在之机将帐号为“3010”的定期空白凭证偷去。1984年11月廉将偷来的凭证伪造成户名张伟东、本金 1千元,期限一年的存款单;并寻机将第三联放入前台帐箱,又乘事后复核员黄玲玲不在之机,将第一联放到后台帐箱里。廉还将储户杨爱民的存款底卡从帐箱内抽出烧掉,使前后台帐和余额相符,又在开销户登记簿上填写了开户记载。1984年 1月廉假借替别人取款,将伪造的存单交给记帐员戴辉,支出本息1,264.41元。当日戴辉在帐簿上作了记载。事后廉怕事情暴露,将开销户底边记载撕下毁掉。1985年 9月,廉以同样手段使用1981年偷的空白凭证,伪造了1份名为谢勤厚,本金为5千元的存款凭证单,廉乘人不备,将伪造的凭证塞进前后台帐箱里,并将2户本金3千元和2千元的存款底卡抽出烧掉,以便达到帐帐相符。1985年9月16日中午廉将伪造的凭单、连同私刻的“谢勤厚”名章,一同交给了岭北矿铁工杨树玉。当日下午杨替他将本息6,820.05元取出。事后廉乘机从事后保管的传票中抽出,连同私刻的名章一同烧掉。廉凤友利用伪造存款凭证共骗取8,084.46元。这些款全被廉在赌博中输掉。此外,廉凤友在1986年1—5月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存款不入帐的手段,将自己管理的小额存款1,402元也用于赌博。
  廉风友于1986年6月4日案发被捕,1986年 7月30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 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刘占勤)
  【许立和贪污、盗窃教唆放火案】 许立和,男,20岁,生产资料公司向阳日杂商店营业员。1985年7月至1986年3月22日,许立和在任向阳日杂商店出纳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少存销货款,支取现金不入帐和监守自盗等手段,共侵吞公款1,460.57元。1982年 9月至1983年5月在向阳日杂商店任营业员期间,采取克扣顾客及多报损耗的手段,盗走油漆3桶、清漆2桶,价值人民币440.34元。
  1984年7月乘人不备伙同许立信(已处罚)盗走本商店餐具9套,平盘30块,价值人民币188.61元。
  事后许立和怕贪污事发,于1986年 3月22日晚在站前个体饭店宴请了张志贵和皮显国,唆使张、皮二人3月23日夜间去向阳日杂商店放火烧帐。张志贵、皮显国于 3月23日晚9时许,从向阳日杂商店后大门跳入院内,张志贵用螺丝刀子将存放在院内的醇酸稀料(易燃品)撬开 8桶。2人先从财会室的窗户倒入室内1桶,又进屋倒在卷柜前1桶,走廊1桶,放火后逃跑。
  1986年8月12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盗窃、教唆放火罪判处许立和有期徒刑7年;以放火罪判处张志贵有期徒刑5,年,以放火罪判处皮显国有期徒刑3年。
                                     (刘占勤)
  【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认真贯彻全国第二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从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出发,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工作中实行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市建立调解委员会 1,288个,共有调解员5,361名,培训调解干部2,459人次。保证和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开展。全市的民事纠纷率比1985年下降8%。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598件,调解成功率占92.5%,调解率为93.9%。帮教有劣迹青少年和劳改、劳教释放人员527人。人民调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受到省有关部门重视,并在全省推广。1986年全市被评为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个;省司法系统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11名。
                                     (梁国兴)
  【律师工作概况】 律师事务所以承担法律顾问为主,积极全面地开展律师业务,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29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79件,办理经济法律事务66件,审查合同43份, 参与调解经济纠纷25件,参与诉讼19件,避免经济损失30万元。引导聘请法律顾问单位依法治厂、依法管理企业,提高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了经济效益。代理经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经济事件。承办经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件43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210万元,维护了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斗争中,承担刑事辩护案件 236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经律师辩护,法院宣告无罪的被告2人,免予刑事处罚的 7人,检察院撤诉的2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 9件。在辩护中,教育被告认罪服法,揭露刑事犯罪,协助公、检、法部门把好事实、定性、适应法律三关。
                                     (梁国兴)
  【公证工作】 市公证处以开展办理经济合同为中心,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办案中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真实、合法、可行的原则。1986年办结各种案件3,809件,是1985年的2.9倍,有各种经济合同359件,各种民事案件292件,涉外案件21件。
  为配合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防止和减少经济犯罪,认真审查各种经济合同条款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拒办购销、订货合同i3件,标的额为 25.38万元,以法律手段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梁国兴)
  【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方针】 鹤岗市劳动改造管教支队(简称劳改支队)1986年在押犯人 778名。劳改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两劳”工作会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以改造为核心,加强狱政管理。从抓干警入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实行目标管理。充实了经过专门培训的狱政干部,完善了监规纪律,坚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强化防范措施。加强对在押的惯犯、累犯、反改造分子和危险分子的思想转化工作。根据罪犯的年龄、特点,犯罪的性质等,积极开展以思想品德、理想道德、人生观为主的各种教育。在教育中作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之以事,喻之以义。使犯人明确劳动改造的目的和意义。同时狠抓普法教育。组织犯人学习宪法、刑法等方面知识,并结合监规纪律进行考试。参加学习的 640名犯人全都合格。文化学习中,分别成立了文盲、高小和初中三个文化班。在技术知识培训方面,共培训 469人,其中采煤技术人员146人,安全生产骨干44人,井下操作电工24人,采石人员140人,农业栽培人员35/人,农副业生产人员80人。为发展生产提供了技术力量。 1986年煤炭、采石、农副业生产总值46.7万元。在组织犯人劳动中,根据犯人身体素质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加强了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在管理上,改善劳动条件、卫生条件,保证犯人吃饱,吃热,吃得卫生。犯人被褥衣裤做到定时拆洗,以防各种疾病的发生,使劳改犯人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认罪服法,接受改造。1986年减刑37人,记功43人。
                                     (梁国兴)
              劳改支队犯人在进行文化娱乐活动



  【改进劳教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全国“两劳”工作会议精神。在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改造质量和生产效率上有了一定提高。1986年,劳教人员492人,新收325人,解教217人,年周转数为 600人,月平均为445人,捕办10人,追回历年逃跑34人,减期 139人。管理方面,建立了各项具体规定,调整了科队领导,配备了中层干部,精减机关人员充实改造一线。加强了防逃措施,改善了场所院内的条件,铺设 1,227平方米水泥通道,400 平方米水泥板通道。环境卫生和内务卫生得到改善。教育方面,以普法教育为主,兼顾文化教育的针对性教育。普法教育已完成《宪法》、《刑事诉讼法》、《兵役法》的普及教育。全年普法教育276学时,文化教育384学时,队列训练 288学时。组织学员收听、收看老山前线英雄事迹报告,邀请煤城青年理想报告团演讲,对学员进行了直观“四有”教育。对1985年解教的 204名劳教人员进行了回访调查掌握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劳教学员实行每日六小时劳动,三小时学习。农田大队实行农忙集中搞生产农闲学习文化、技术。全年生产煤炭2万吨,生产总值54万元。比1985年增长25%。
                                     (梁国兴)
  【高院领导来鹤检查工作】 1986年 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祁哲率检查组检查本市刑事审判工作。省高院检查组在本市历时六天,检查市,区两级法院刑事案件 207件,其中一审刑事案件 188件,二审刑事案件19件。检查期间采取了:集中阅卷,汇总检查情况,听取汇报,通报检查情况等方法,对本市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分析。检查后,召开了市、区两级法院院长和刑庭庭长会议,总结了检查情况,除对个别案件在执行程序法方面存在不足提出意见外,对整个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其基本结论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基本准确,量刑比较适当。
                                     (穆卫东)
             劳教学员参加纪念“五四”文艺汇演



  【检察工作概况】 刑事检察: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了“从重从快”的方针,1986 年市区两级检察院审查批捕人犯454人(含追捕15人),比1985年增加26.5%;不批捕39人。审查起诉297件442人(含追诉2件16人),比1985年分别增加26%和38.1%;免予起诉13件26人;不予起诉3人。出庭支持公诉292次,发表公诉词287篇。
  经济检察:1986年,全市检查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方针、政策及一系列指示,树立为改革、开放、搞活服务的思想,深入到辖区各单位调查摸底,与经打办、纪检委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在较大的单位聘请兼职检查联络员。全年共受理经济案件75件,比上一年增加 59.6%,立案侦查46件52人,件数和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2.1倍和2.3倍,其中大要案19件21人,占立案件数和人数的41.3%和40.6%,比上一年的 2件2人分别增加9.5倍和10.5倍;所立案件均已办结;共收缴脏款脏物合人民币26.54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倍。
  通过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改革、开放、搞活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党风、社会风气的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清查出一大批发生在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上半年两个高峰期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占全年立案数的 80%,及时查处了现行经济犯罪案件,使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所收敛,扼制了经济犯罪的猖獗势头;二是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党员、干部犯罪案件,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三是通过打击经济犯罪,大张旗鼓地宣传了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教育了群众;四是结合办案,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经济犯罪,促进企业发展。
  法纪检察:市、区检察机关查处的数量最多的法纪案件是重大责任事故案。重婚案件较之前几年也呈上升趋势。1986年全市受理法纪案件87件,其中重大责任事故67件,立案侦查 8件起诉4件8人;免诉4件4人。
  监所检察:市检察机关与公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对看守所、收审站、劳改支队、劳教所四个监改场所认真进行检察监督。为了便于监督,及时地解决监改场所发生的问题,分别派了驻场检察员。一年中,发现监改场所超期羁压、安全防范、人犯管理等问题71件;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建议53件。办理监管改造人员再犯罪案件24件26人,起诉18件19人;免诉6件7人。受理“两劳”人员申诉案件10件,自行查办6件;转其他部门处理4件。
  控告申诉检察: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除接待群众控告犯罪,受刑罚处罚人员不服申诉的来信来访外,还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并自办一些控申案件。1986年解决了一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信访问题,越级上访率和重复上访率明显下降。全年受理来信来访 163件,其中来信71件,来访92人次;检察机关自行查办48件。复查历史卷宗3,077册,发现有问题案件6件,平反1件。
                                 (曲胜双、邵 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