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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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概况】 1986年,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以“严打”斗争为中心,全面贯彻边打击、边防范、边建设的战略方针,突出抓了“两打”“两防”“两建”工作。在有关部门密切协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公安保卫干警的努力下,社会治安出现了持续稳定好转的局面。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1986年,全市共收捕各种刑事犯罪分子 1,536名。其中逮捕479名,劳教428名,与1985年相比,收捕总数增加了29.8%,逮捕人数增加了29.4%,共破获刑事案件504起,其中重大案件132起,特大案件 5起。缴获现金8.5万元,缴获脏物折款14.87万余元,缴获凶器458件。
二是刑事案件稳中有降。1986年刑事案件保持了稳中有降。全市共发生刑事案件 624起,破获504起,破案率80%。其中重大案件发生155起,破获132起,破案率85%。特大案件发生8起。与1985年相比,总发案持平,重大案件下降7.7%,特大案件 8起,破5起,破案率为62.5%。特大案件下降27.2%。
三是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观。1986年全市公共复杂场所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62起,治安案件338起,分别比上年下降17.2%和5.6%,公共场所的秩序比较稳定,没有发生大的波动。
四是经企内部单位的治安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1986年,经企内部共发生刑事案件66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4起,与1985年相比,总发案下降3%,重、特大案件下降 43.5%。一年来经企内部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破坏生产事故。
五是群众的安全感有了进一步增强。1986年在不放松打击的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大造声势,使刑事犯罪活动有了明显收敛,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强奸、抢劫、盗窃三类案件比上年下降9%。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火灾也比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赵俊生)
【重大案件的侦破】 1986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严打”斗争中,在开展专项打击的同时,始终把侦破重大案件放在首位,对发生的现行案件,特别是重、特大案件,领导亲自上阵,调动精兵强将昼夜奋战,成功地破获了一批影响大、危害大的重、特大案件。5 月26日,南山地区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接到报案后,市局迅速组成了25名侦察人员的破案班子,走访了上千名群众,奋战七天七夜,最终使无名女尸变有名尸体,从有名尸体查到凶手,将犯罪分子张银春捕获归案。6月6日,兴安区峻德住宅楼南三十五栋楼居民高桂荣被杀死在自家厨房内,两个眼球被挖出,案发后,兴安分局从五百多人中摸出10余名嫌疑对象,通过利用侦察手段,仅5天时间将犯罪分子张军捕获。8月22日8时20分,兴安地区发生一起1.3万余元巨款被抢的特大案件。案发后,在市局统一部署下,矿区公安处与兴安分局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侦破工作,仅用14个小时将抢劫首犯石宝玉抓获,第二天又将同案犯张士宽捕获归案。8 月15日凌晨,工农地区发生了一起犯罪分子冒充警察强奸痴呆女青年的案件,工农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备勤干警在发案现场周围进行追捕堵截,不到10分钟便将犯罪分子李晓忠捕获,一举破获强奸案两起。
(赵俊生)
【对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 在治安管理工作上,对治安工作比较突出的场所和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及时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全市各贸易市场、商场、饭店、影剧院、车站等公共场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在大型贸易市场成立了由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治安联合办公室,进行治安管理。在各公共场所建立治安积极分子队伍,提供各种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打击了流氓滋扰、欺行霸市、拎包绺窃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旅店业进行了专项治理。1986年全市有旅店86家。旅店增多,方便了群众。但个别旅店非法经营,搞违法犯罪活动。为了打击非法、保障合法,公安部门对全市旅店业进行多次检查,及时的制止和取缔了流氓奸宿、卖淫、赌博和非法同居等社会丑恶现象,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共查处各类案件36起。对容留妇女卖淫、赌博等严重违法犯罪的 6个个体旅店,公安、工商部门共同采取现场会的方式进行严肃处理,吊销营业执照。1986年加强了对爆炸物品和枪支的管理。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从生产、购销、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没有发生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恶性案件。对枪支管理,公安部门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枪支佩带范围的规定。对超范围佩带的枪支全部进行收缴,实行集中保管。对佩带枪支人员坚持进行经常性教育,全市没有发生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等案件。在治安案件的查处上,重点打击了流氓滋扰、殴打伤害他人、流氓奸宿、卖淫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赵俊生)
【矿务局加强企业内部保卫】 矿区公安处在“严打”斗争中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1986年收捕人犯170人。其中盗窃犯91人抢劫犯20人,强奸犯7人,伤害犯18人,凶杀犯2人,其它犯罪32人。在收捕的170名人犯中,依法判处61人,教养44人,其它处理50人,审结率 85%。在“严打”斗争的同时,加强了对现行案件的侦破工作。1986年矿区发生各类刑事案件65起,破获56起,综合破案率为86.1%。其中特重大案件12起,破获11起,破案率为91.6%。矿区各单位还破获了不够立案标准的案件272起。在“严打”和现行案件侦破中,缴获脏款8,890元。缴获脏物电视机1台、录音机1台、电子计算机 1个、摩托车2辆、自行车15辆、变压器1台、电缆线1,800余米,铜料500公斤以及其它民用物资和生产器材,共折合人民币21万余元。
在“严打”斗争的同时,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打击流氓滋扰、流氓闹校等违法犯罪活动。1986年矿区共查处治安案件286起。治安处罚 297人,其中治安拘留276人。收缴凶器69件,火药323公斤,雷管492发。打击处理7起流氓闹校的治安案件,拘留27名流氓闹校分子。
在经常性的护矿保煤工作中,重点打击了以捣卖煤炭为生的违法分子。全年共堵截偷煤拿木的人5.2万人次,其中重点打击处理26人。堵截煤炭1,800余吨,木材170立方米,水泥179吨,金属网635片,钢管428米,没收非法收购矿山钢材37吨。堵截偷盗矿山物资共折合人民币74.2万元。
针对矿区器材设备和公物的大量丢失,在矿务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公物还家活动。8、9两月在全局各单位开展了爱矿山、做主人的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两个月时间,广大职工主动归还矿山生产物资100余种3万余件,价值25万余元。广大职工增强了守法爱矿的自觉性。
(矿区公安处)
【消防工作概况】 1986年消防工作认真贯彻了“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着重抓了“春防”和“冬防”两个环节,积极开展防火宣传,狠抓了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1986年共检查出火险隐患3,167项,解决 2,801项,整改率达88.4%。全年发生火灾46起,直接损失15万多元,与1985年相比火灾起数有所上升,但无重大的火灾,实际损失比上年下降1.7%。由于火灾的发生,全年死4人、伤3人。
开展以“五熟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基本功业务、技术训练。一年来,对全市 108个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进行了熟悉了解,并据情制定了灭火战斗计划,尤其对火险性大的十三厂、油库、油厂等重点部位,专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灭火方案,全年对108个单位,检查105个,熟悉程度达97.2%。全年市、矿消防队火警出车1,764台次,扑灭大小火灾143起。
市委、市政府对安全防火工作极为重视,市委书记张玉斌、市长索长有在扑救四号楼火灾时,闻讯亲临现场指挥。副市长卫德宏经常组织带领有关部门的领导深入到一线检查安全防火工作。为加强专业消防部门建设,1985、1986两年为消防投资40多万元,构置设备,增加车辆,修建了消防队楼房库房。1985、1986年连续两年市消防队被评为市先进单位,选煤厂、起重机厂、粮食局三个单位被评为省先进单位。由于完成指标计划突出,鹤岗市消防工作受到省的奖励。
(赵俊生)
【矿区的消防火】 矿务局的安全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加强了矿区安全防火工作,逐级落实了防火责任制。根据省政府加强春秋两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了2次全局性安全防火大检查,局属各单位自行检查1,648次,共查出各类火险隐患10,835处,有10,714处火险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对 121处重大火险隐患,重点提出了整改措施,严格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防火条例的进行罚款处理,对严重失职的 6人给予治安拘留处分。1986年全局发生火灾12起,火警26次,出动消防车78台次,火灾损失1.87万元。比1985年火灾起数下降50%,火灾损失下降77%。有13个处级单位全年无火灾。矿区公安处消防队全年为扑救社会企业和居民火灾出车130台次。
(矿区公安处)
【交通管理概况】 1986年的交通管理工作,按照全省城市交通会议的要求,实行了综合治理,开展了以治乱治差为中心,以压缩交通事故为重点的整顿工作。通过采取单项整顿和集中整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违章上道,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摩托车违章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查处,从而使我市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
加强了交通设施建设。以煤炭生产为主体的鹤岗市区,由于受地理条件限制,道路高低不平,近几年车辆、人口剧增,道路处于饱和状态,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加强管理,减少事故发生,1986年加强了市区主要街道口工农区解放路、向阳区交岔路口、南山区交岔路口、振兴路等人口绸密区繁华路口的交通管理。增设了市委门前、六号交通岗(卡),设置了电动信号标志,在远郊兴安台、新一、新华等地设置了交通监理检查站。同时加强了对骑自行车带人,摊贩乱摆乱卖等违章的管理,经过整顿,各种车辆违章肇事大为减少,秩序明显好转。
1986年,按万台车率计算,比1985年交通事故次数下降3.3%。全年发生交通事故94起,伤52人,死亡35人,直接经济损失2.6万余元。各种机动车和驾驶员数及交通事故统计见206页附表。
(赵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