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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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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培训】 1985年招生的中央电大法律专业鹤岗法律班学员,来自全市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及其他单位。司法局选派了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师任教,并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要求学员,批评“混文凭”的思想。加强了教学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把好教学关、辅导关、考试关。第二学期考试中,全班 144名学员各学科平均分数在全省取得好成绩。吉林大学1983届法律函授班鹤岗 7名学员也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毕业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发挥作用,有的被提拔到领导岗位。
                                     (梁国兴)
  【加强公安队伍自身建设】 1986年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端正党风、整顿纪律的指示和省厅关于整顿公安队伍的要求,针对我市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先后调整了市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和派出所的领导班子。把一批年富力强,符合“四化”要求的年轻干警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对 7名不胜任现职的科、所职干部免除了职务,进而加强了公安队伍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于 7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市公安保卫系统开展了整顿队伍工作。通过学习、查摆问题,落实了边整边改,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整顿中,市局党组班子变“三怕”为“三敢”, (三怕是:怕家丑外扬、怕根子硬惹不起、怕影响横的关系;三敢是:敢揭、敢斗、敢摊牌) 坚持党性原则主要领导亲自上阵,两名处级干部亲自参与办案,使整顿队伍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共查摆出10个方面问题400余件,查处违法乱纪案件19起、27人(其中处级干部子女4人) 对查出的违纪案件和涉及的干警,都进行了公开严肃处理。
  通过整顿,全市广大公安保卫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和纪律作风教育,克服和纠正了公安行业的不正之风,广大公安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进一步树立了公安干警的良好形象。仅在整顿队伍的五个月中,在干警中就出现了拒礼拒贿秉公办事,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跳楼抓逃犯,勇拦惊马保护人民等好人好事和先进事例 130多件。特别是“严打”斗争第三战役第三仗开始后,广大公安保卫干警发扬了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革命精神,以崭新的革命姿态投入了紧张的斗争,昼夜兼程,废寝忘食战斗在第一线。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亲自指挥,亲自参战,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使第三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年来,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荣立三等功的10人,集体三等功 2个;评为市劳动模范的5人,先进集体17个;评为市局的先进工作者84人。
                                     (赵俊生)
  【提高检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1986年,鹤岗市人民检察机关在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的同时,狠抓了检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主要是加强了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干警的思想实际,坚持四个方面的经常性教育:一是结合学习各个时期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二是结合整纪、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三是结合整党、端正党风,进行新时期党员标准教育;四是结合检察系统内部和社会上违法乱纪的反面教材,进行反腐蚀教育,从而使检察干警精神面貌有很大变化,政治思想觉悟有普遍提高,涌现出一大批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助人为乐、工作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在检察队伍的业务建设方面,对45岁以下未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进行了文化补习;组织42名干警参加黑龙江大学法律自学班学习;先后派出11人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年龄较大的同志注意在实践中边干边学边提高,从而提高了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曲胜双)
                  公安干警在操练



  【鹤岗公安干校】 经省批准的鹤岗公安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建于1984年 4月。经鹤岗市委批准鹤岗公安干部学校也同时建立。
  该校校舍总面积1,650平方米,其中教室4个350平方米,学生宿舍650平方米,另设有图书室藏书5,000册。
  课程设置:理科、文科、公安专业业务等21科。
  鹤岗警校面向全省,服务于基层。定员每期80—100 人,学制二年半。第一批中专招生于1985年9月,学员107人,将于1988年3月结业。鹤岗公安干部学校开办干训班 6期,受训450人。每期3个月,对象是公安干部和企事业保卫干部。
                                     (赵俊生)
  【先进个人标兵张家兴】 南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家兴,1980年从部队转业到南山区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他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从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累,不为权势所惧。曾多次拒礼拒贿,回绝他人托请。以其廉洁奉公的模范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声誉。为此,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扬,先后被省、市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1986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标兵,被誉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纪检组还发出文件,号召全省法院干警学习张家兴的事迹,做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穆卫东)
  【邢金萍在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竞赛中获优秀成绩】 省法院举办的全省法院系统书记员业务竞赛,于1986年7月在哈尔滨市举行。为迎接这次比赛,市法院于6月下旬曾组织市、区两级法院的书记员进行了选拔赛。共评选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刘长福、兴安区法院刑庭沈红梅、民庭邢金萍和南山区法院经济庭宋鹤英等四人赴省参赛。比赛结果,邢金萍荣获全省法院系统民事书记员业务竞赛第三名,受到嘉奖。
                                     (穆卫东)
             1986年全市各种机动车和驾驶员统计表



  注:①,不包括轻便摩托车2,000辆
    ②,四季度汽车数为已换新照数
                1986年交通事故统计表



                                     (王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