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城管· 【城市环卫管理】 1986年城市环境卫生投资金额 178万元。全年清运垃圾24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8.5%;掏运粪便 2万吨,清扫道路面积19万平方米。新建两座水洗厕所,其中有一座水洗厕所将在来年交付使用。新建翻建旱式公共厕所15个。更新垃圾车 3台。向阳区环卫站在矿务局支持下,购置自背车和 2台扫道机、作了自背车垃圾箱14个。初步开始了容器化装卸。到年底城市应清扫面积44万平方米,由于环卫工作人员不足,投资有限,实际完成清扫面积21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41万吨,机械化程度 59%,尚有17万吨生活垃圾无力清运。全市现有公共厕所 539座,尚不能满足需要,有的街道,“上厕所难”的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环卫机械车辆66台,总功率为4,961马力。民办保洁队伍人数达142人。
(尤凡若)
【市容整顿】 1986年的市容整顿工作,是继1983—1985年连续三年整修小街小巷道路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城市建设活动。由于各区政府充分发挥了领导、协调作用,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到1986年 9月中旬,全市已改造、修建居民小区16个,整修街巷道路200条,总长度为27,064米。总面积135,024平方米;打通消防通道381条;新建“标准路”58条,总长度为26,516米,总面积158,343平方米;维修道路93条。全市共有100个企事业单位承担这次市容整顿工作任务,出动人员168,900多人次,出动车辆36,300多台次,共清除路基残土污物达35,000多立方米,充填砂石67,200多立方米。这次市容整顿工作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十分显著的。
【建设小区改善生活环境】 鹤岗是一个老矿区,旧社会城市建设形成了极不合理的旧格局,加之十年动乱,城市规划废弛,无政府状态严重,造成了城区内盲目乱建、乱占、居民房屋密集、街路狭窄,不便于人民生活和消防等诸多问题。市政府决定:由1986年开始,搞好小区建设,一块一块地进行城市综合治理。提出小区建设的标准:“道路、水沟和建筑附着物各自成线,实现绿化、美化、香化、逐步升级,实现上下水联网,使人民生活环境更优美、更整洁、更方便、更舒适。”1986年小区建设是一个初步尝试,建成了一些具有初步规格的生活小区。如峻德矿工人村小区,将基建工程、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及卫生管理融为一体,同时建设,已初具规模。南山矿五指山群楼小区,利用自然条件,修建了五指山公园。小区建设基本上达到了治理一片、合格一片、受益一片。
【打通消防通道消除火灾隐患】 为保证全市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的安全,市委、市政府贯彻省政府发布的春季防火布告和伊春市防火现场会议精神,市长索长有主持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市容整顿要以打开消防通道作为重要任务。各区政府及矿务局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按照消防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确定任务。市、区领导对一些难点地段,进行现场办公,拔掉一些“钉子户”,排除障碍。在城建、公安、消防、房产、卫生、交通、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打开消防通道 381条,拆除有碍消防车辆通行的板杖29,500延米,围墙337米,棚厦、门房及私产房屋654处。为妥善安置动迁户,市政府对被动迁户发给了 1.1万元的动迁补偿费,南山、大陆矿及铁路地区积极为被动迁户解决住房。
打通消防通道
【新建和维修“标准路”】 为了巩固1983—1985年成果,继续开展新建和维修“标准路”工作,使街巷道路逐步升级。1986年重点开展了城乡结合区域及半生产、半生活区域的道路修建工作。在修建的58条标准路中,有26条是高标准的水泥路,维修了93条砂石路,将路面全部铺上了 5—10厘米厚的砂石,疏通了排水沟。经过各方努力,使往年修建的“标准路”,保证了路面质量,延长了使用年限。
【整顿市场实行划行归市】 为了改变乱摆乱放摊床的现象,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各类市场进行一次彻底整顿,并新辟建专门交易场所,以保证商品流通。为开辟向阳区农贸市场,地方财政拨款20万元作为动迁补偿费,矿务局投资 100多万元为被动迁户解决住房。年底,已完成向阳区黄楼后面的征用区域的拆迁工作。2,000 平方米的向阳区农贸市场大棚正在设计。工农区团结路商业街,路面年久失修,破坏严重,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满街泥泞,摊床网点杂乱无章,堵塞交通。在大修这条道路的同时,将沿街单位乱接店外店,店棚参差不齐,影响市容景观的,进行了整顿,拆除29家店外店,动迁 200多户坐商,按规范化统一制作了摊床,并划行归市,使之井然有序。
【贯彻《全国城市容貌标准》市容面貌明显改善】 为改变城市多年来的乱贴、乱画、乱挂的现象,按照国家颁布的《全国城市容貌标准》要求,进行了全面治理。城建局制作、安装了21块揭示报,新划定了 8个垃圾场。矿务局支援向阳区环卫站10万元,购买了自备车和两台扫道机,并制作了自备垃圾箱14个。沿街单位粉饰墙壁,更新牌匾;市内临街建筑工程实行文明施工。
(尤凡若)
【鹤岗市城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鹤岗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的法规,为促进我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改善城市人民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制定了《鹤岗市城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业经鹤岗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1986年12月23日经市政府鹤政发(1986)65号文件颁发。
《鹤岗市城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共五章九节,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则,分则中的第一节,城市道路管理;第二节,城市河道、堤岸护坡管理;第三节,城市排水管理;第四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第五节,城市供水管理;第六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第七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第八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九节,市容管理。第三章,市民参加城市管理;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五章附则。《鹤岗市城市建设管理细则》强调: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城市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市政设施的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各项公共事业建设计划。
(尤凡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