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房产· 【房产局概况】 房产局是市政府房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公私房产的产权产籍、产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直管房屋的维修、收费及商品住宅的开发与建设,负责落实城市统建住宅计划及房屋分配、互换、私产交易等项工作。鹤岗市房产局,是随着鹤岗煤炭工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1949年房屋面积为20万平方米, 共4,444户。1984年房地产管理局分成房地产管理处和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1986年初由房地产管理处恢复成立了房地产管理局。由于市政府对房地产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加之房地产管理局内部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房地产事业在短期内有了较快的发展。1986年末全市房屋面积已由1980年的409.81万平方米,发展到747.69万平方米,新增面积337.88万平方米。局内机构日趋完备合理。下属热力公司、工农房管一所、工农房管二所、向阳房管所、水暖管理所和房产维修队。有职工322人。其中全民职工147人,集体职工175人。拥有固定资产5,000万元,共有各类机械设备25台,平均年修缮房屋能力为9.6万平方米。
1986年是房产局在恢复中发展的一年,在全局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把城市用于房屋的维护费砍块,实行包干使用,打破了多年来房产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做法,在局内采用两种管理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实行经费包干使用的管理方法,各管理所、维修队实行企业管理方法,对各项工程采取了“单项工程承包责任制”和“预算制”,达到预定经济技术指标的工程,实行“五、三、二”分成法,有效地调动了局、基层各所、队和每个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85年的4,300元,提高到5,100元。
1986年全局推行了“目标管理”工作。组织抽调了部分人员,建立了“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各基层所、队开展调查;根据各基层所、队的实际能力,对各项经济技术等目标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制定了各项经济技术目标;把每一项目标都落实到人头,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使房产局超额 32.7%完成年计划,管理、维修、收费、商品住宅建设等项工作也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李国平)
【统建住宅】 1986年市政府用于统建住宅的投资为200万元。安排了红旗路9号和10号两栋住宅楼工程。层次为6层。其中,9号楼地下室和一楼为食品综合商店。两栋楼总建筑面积为6,632平方米。9号楼由市二建公司负责施工,1986年当年完成投资34.5万元;10号楼由市住宅建筑公司第一施工队施工,1986年当年完成投资65.3万元,两栋楼附属工程完成投资 31.15万元,两栋楼总计完成投资130.95万元。按市政府要求,统建住宅要实现当年投资、当年竣工、当年受益。由于鹤岗地处北疆,天气寒冷,施工期短、汛期多雨,加之统建住宅计划下达的较晚等诸多因素,统建住宅计划当年只能落实完成部分投资,没达到当年竣工受益的要求。
动迁安置工作开始起步。年初,房产局刚刚恢复成立,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动迁安置科,并明确了房产局动迁安置科是鹤岗市征用建设用地动迁安置的唯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企业和单位没有权力动迁,改变了过去那种谁用地、谁动迁的混乱局面,使动迁安置工作走上了正确发展的轨道。一年来,全市共动迁居民63户,动迁面积为 2,610平方米。配合城市规划部门完成了哈——萝国防公路南山至新一地段的动迁任务,完成了第二跨线桥引桥及改线的部分动迁任务;较好地完成了4,344平方米的统建住宅和4,977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土地征用的动迁安置工作,加强了全市建设征用土地的管理,为新建工程的“三通一平”工作准备了条件。
(李国平)
【公有房产状况】 鹤岗是一座发展中的工业城市。随着鹤岗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公有房产事业也有了较快的发展。1986年末全市公有房屋747.69万平方米,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1978年的362.01万平方米增加了385.67万平方米,提高的幅度为1.07倍,平均年递增48.4%。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公有房屋为 528栋,建筑面积18.78万平方米。其中,房产部门直管住宅为514栋,5,462户,建筑面积为18,57万平方米,比1978年新增203栋,3,184户,7.39万平方米。这些住宅85%以上分布在工农、向阳两个行政区。工业企业用房面积较过去也有很大增长,已由1978年的155.97万平方米,增加到1986年的339.88万平方米;各单位自管房屋为1,115万栋,建筑面积为568.2万平方米,遍布整个市区。城区居住人口为48.5万人,人均居住面积为4.37平方米,比1978年人均居住面积2.05平方米提高了2.32平方米,使城市人民居住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
房屋完好与破损情况。1986年末,全市一类完好房屋317.82万平方米,其中,房产部门直管房8.82万平方米;单位自管房309万平方米;一类完好房屋占全市房屋面积的42.5%。二类房屋228.47万平方米,其中,房产部门直管房6.18万平方米,单位自管房 222.3万平方米;二类房屋占全市房屋面积的 30.6%。三类房屋150.58万平方米,其中,房产部门直管房1.89万平方米,单位自管房148.68万平方米,三类房屋占全市房屋面积的20.1%。一般性损坏的房屋为39.1万平方米,房产部门直管房1.32万平方米;严重危漏房屋11.74万平方米,房产部门直管房5,582平方米。住房等级低于省内同类市水平。
房屋修缮情况。房产局1986年用于危漏房屋修缮改造的资金为63.1万元,房屋修缮改造面积为 9.6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大修面积为4,728平方米;改造翻建面积为1,369平方米;修缮面积为9万平方米,新建面积为6,466平方米。
房租及取暖补差收缴情况。按房产局直管房面积,1986年应收房屋租金为24.6万元,实际收缴24万元,收缴率为99.8%;工业企业及商服用房应收租金为2,290元,1986年实际收缴2,290元,收缴率为100%。取暖补差1986年应收39.65万元,实际收缴41.63万元,收缴率为105%。
(李国平)
【私有房产状况】 1945年鹤岗解放,当时私有房产1.26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兴山区、北大岭、东山和南山等地区。从1949年开始,由于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特别是煤矿的大量招工,使鹤岗城市人口猛增,市政府和矿务局修建了大批职工住宅,但仍有很大缺口,很多私房便在这一时间相继落成,初步形成了以兴山、新街基、老街基、南翼为中心的私产区。1986年末全市共有私产房屋39,263户,建筑面积为160.43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总面积的 21.4%。其中,砖木结构的房屋为 5,192户,建筑面积为33.7万平方米,占私房总面积的21.04%;土草结构的房屋为26,776户,建筑面积为93.4万平方米,占私房总面积的 58.2%;其它结构的房屋为7,295户,建筑面积为33.17万平方米,占私房总面积的 21%。在私有房产中,平房共有39,252户,16,034万平方米,占全市私有房产的99.4%;楼房共有11户,980平方米,占全市私有房产的0.06%。房屋用途,有158.9万平方米用于住宅;有1.54万平方米属于商业服务用房。房屋使用,有38,200户,156.13万平方米属于自用,占私房总面积的97.3%,有1,052户,4.3 万平方米属于出租房屋,占私房总面积的2.7%。鹤岗城区共有居住人口48.5万人,私房居住人口15.71万人,占全市居住人口的32.4%,人均居住面积为5.6平方米。
(李国平)
在鹤岗市首届换房大会上
【商品住宅建设】 商品住宅建设是在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下出现的新事物。从1985年开始,只是尝试。1986年商品住宅建设逐渐展开,房产局从尽快改善城市人民居住条件,提高居住水平的愿望出发,充分利用房产局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积极地、有计划地在城区开展了房屋综合开发。一年来共完成商品住宅建设投资168万元,建设住宅楼129户,建筑面积为7,697平方米,实现经济效益 8万元。其中,工农区一道街科技住宅楼投资100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共建住宅84户,三室一厨配有卫生间的75平方米住宅为24户,售价为 3.2万元;二室一厨配有方厅的53平方米住宅为60户。解决动迁户40户,共实现经济效益 5万元。红旗路11号住宅楼投资68万元,建筑面积 2,720平方米,建住宅45户,全部为二室一厨。每户面积为52.8平方米,售价2.2万元,售出34户,实现经济效益3万元。从鹤岗商品住宅发展的趋势看,总的说是好的,兴建的商品住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住房紧张状况,提高了部分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在为改善居住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但就目前看,在我市发展商品住宅建设尚有很多困难。一是资金问题。由于房产局近几年来几经离合,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在保证正常管理和房屋维修的情况下,不能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商品房建设;二是建筑材料涨价,房屋造价不断提高。据统计,水泥、钢材、红砖、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都有程度不同的上涨(商品住宅所需材料不占计划内指标),房屋每平方米造价已由1985年的230元,提高到260元,每平方米上涨30元,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市商品住宅建设的发展。
(李国平)
【房屋交易所召开首届换房大会】 1986年房产局刚刚恢复成立以后,经市政府批准,于1986年 5月正式成立了房屋交易所。它的服务宗旨是:调剂住房,组织开展房屋交易与互换,负责办理房屋交易和互换手续等。
1986年7月2日,在市影剧院召开了鹤岗市首届房屋互换大会。当日换房成交52户。在换房大会上,为换房者提供了优质服务,分别设立了军人服务台,老干部服务台和老教师服务台,设立了工农、向阳、南山、兴山、东山、兴安和矿务局 7个换房登记站。免费为换房者提供去换房现场勘察的车辆。在互换过程中,本着双方自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以大会工作人员和房管员为媒介,联系互换双方。双方商定互换后,当场办理互换手续。换房范围,不受产权的限制,允许直管房产之间互换;直管房产与单位自管房产(包括矿务局房产)之间互换;公产和私产互换。
这次房屋互换大会受到了社会及各个方面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矿务局、市建委、房产局、矿务局房产处及市总工会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市政府秘书长王治静同志在大会上讲了话。通过房屋互换,调剂了余缺,节省了部分建房资金,解决了职工上下班路远的困难,减轻了城市交通压力,缓解了乘车难的问题。
(李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