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建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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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1976年,市政府开始筹备建设部分民用和城市工业用水工程。原市城建局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工程会战。1977年9月,成立市自来水公司筹备处。1981年2月16日,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市自来水公司。
市自来水公司1985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下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财务科、供应科、生产技术科以及工会、共青团等 6个科室,下属基层单位有营业所、供水车间(含净水厂)、供电车间、汽车队及上水安装工程队等。1986年自来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 1,074万元,工业总产值140.5万元;工业净产值53万元,利润总额14万元。年末职工人员数245人,全员劳动生产率6,272元/人。
(尤凡若)
【公共汽车公司】 1965年11月15日鹤岗市公共汽车公司正式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下设经理室、书记室、办公室、调度室、劳资科、运务科、生产科、财务科、材料科、安检科及工会、共青团、派出所、卫生所等机构。公司下属基层单位有五个客运汽车队一个出租车队,一个保养厂。第一客运汽车队成立于1975年 1月,经营4路、5路客运线,有车16台;第二车队成立于1975年2月,经营1路客运线,有车16台;第三车队成立于1980年 1月,经营3路、7路客运线,有车29台;第四车队成立于1981年7月,经营2路客运线,有车16台;第五车队成立于1984年7月,经营8路客运线,有车12台。出租车队成立于1985年4月,有车6台。
1986年,鹤岗市公共汽车公司营运车辆共95辆,其中铰接车14辆,营运标准车84标台,营运线路长度75公里,营运线路网长度55公里,行驶里程420万车公里,全年运客总量为4,021万人次。年利润总额5万元。汽车公司固定资产原值620万元,净值420万元。增加值184万元。年末职工人数1,261人。
【矿务局十三厂服务公司汽车队】 鹤岗市的 6路公共汽车,是由二马路至北大岭间营运的,由矿务局十三厂服务公司汽车队经营。1986年这个队有车3台,营运线路长8公里,全年运客总量12万人次。
(尤凡若)
【市政建设管理处】 鹤岗市编制委员会根据市政府决定,1986年 3月14日将原市政工程公司更名为市政建设管理处,列为副处级机构,下设工程技术科、设备安检科、劳动工资科、财务科、保卫科、办公室、政工科、工会和共青团委。
市政建设管理处的事业编制定为30名(其中含调研员编制2名,调研员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后,这两个编制收回)。
市政建设管理处的基层工作部门设:第一工区、第二工区、汽车队、物资供应站、路灯管理所(均为科级单位)。原市政工程公司所属的城市维修管理处、市政工程处、排水工程处予以撤销。
市政建设管理处1986年固定资产(原值)347万元,增加值119万元。年末职工人数655人。
(尤凡若)
【园林管理处】 鹤岗市园林管理处原属城市建设局中的园林科。于1968年 8月26日成立市园林系统革命委员会。从此,园林科被园林革委会所取代,迁出城建局机关。1976年 5月10日,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改称市园林管理处。
园林管理处主管城市园林绿化及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营城市绿化苗木基地开辟、建设苗圃的任务;组织和指导全民性的植树造林、绿化城市的工作;经管本市的风景区和各公园的业务工作。
园林管理处1984年晋升为准处级单位。处机关现下设政工科、办公室、生产技术科、财务科、工会、青年团。机关人员25人。园林处下属基层单位有煤海公园、松鹤公园、专业绿化队、园林服务公司。全处1986年固定资产原值164万元,增加值68万元。年末职工人数360人。
(尤凡若)
【城区绿化办公室】 为加强城区园林绿化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经上级批准,1986年底成立市城区绿化办公室。这个办公室是市绿化委员会下属的城区绿化职能机构,下设一个绿化管理站,与市园林处合署办公,对内负责园林处绿化管理业务,对外行使市绿化委员会城区绿化工作的职能,这个办公室现设于煤海公园。
(尤凡若)
【环境卫生管理处】 1956年 6月,市人民政府卫生科,成立鹤岗市卫生清扫大队,下设4个马车班,负责西山、新街基、南山、兴山、东山地区的环卫清扫。1958年9月,各马车班下放至各区,成立区卫生队。1961年12月,市成立鹤岗市公共事业卫生管理站(科级单位),隶属市卫生局。1979年6月,成立市公共卫生管理处(处级单位),以隶属卫生局统管。1980年3月,市政府根据国家城建总局精神,将公共卫生管理处划归城市建设局领导。同年 8月,改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1984年,市环卫处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管理科、工会等科室,下属 2个汽车队、1个清扫队和1个保养厂。共有职工323人。1984年5月10日,机构改革,权利下放各区。环保处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宏观检查、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处1986年机关编制13人,全市环卫职工527人。固定资产(原值)279万元,增加值73万元。
(尤凡若)
【城市规划委员会】 1986年11月 6日鹤岗市人民政府根据机构改革及部分领导干部工作变动,对“鹤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作了新的调整。调整后的鹤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索长有,副主任卫德洪、白伟民、安永范、吕伯春、房延海。成员有姜健、王治靖、王本立、李梦臣、肖日发、贾广顺、苑超、王宪林、赵学玉、张吉祥、阎宝诚、于占海、李树林、肖在义、何维轩、薛国祥、戴万生、刘双诚、龚文仪、贲起利、王俊臣、贾伟男、魏希海、陈成杰。
鹤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是本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最高权威机构,统一领导全市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城市规划委员会是市政府和市长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的助手和参谋部。其任务是协助市长和市政府统筹领导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建设、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法规和实施情况;确定有关基建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问题;分阶段地提出总的全盘部署和指导性意见,适时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交流经验;协调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上,市政与煤矿、铁路和省派驻单位,以及城建之间的关系;完成中共鹤岗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宜。
(尤凡若)
【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 市政府在调整市城市规划委员成员的同时,11月 7日对“鹤岗市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新的鹤岗市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主任卫德洪,副主任戴万生、肖日发、刘崇辑、张吉祥、郭绍仁。成员汪学海、厉启善、王纯德、沈俭、张连弟、赵革、肇启扶、滕毅、宋晓航、韩成义、王锋、谢兆昌、董绍君、汤文福。
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是城市规划委员会领导下的一个机构。其任务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和国家及省政府颁发的各项法规、定额,对城市分区及小区规划进行技术鉴定。通过技术鉴定,确定其城市分区及小区规划在技术上是否合理正确,以便实施。
(尤凡若)
【城市规划建设局】 经中共鹤岗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1986年 2月14日鹤岗市编制委员会鹤编发字(1986)第22号文件通知,正式成立鹤岗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戴万生,副局长林恩殿、孙双诚、张怀昌。
城市规划建设局党群科室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工科、工会、团委。行政科室设:办公室、劳动人事科、财务科、总工程师室、工程技术科、保卫科、城市规划科、乡镇规划科(4月25日撤销,划归市建设委员会)、档案室、审批科、城市管理科。 城市规划建设局人员编制为6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32人)。
城市规划建设局,是市政府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小区详细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设计。报经市政府或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向市长及城市规划委员会汇报城市规划的编制及实施情况;负责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属的技术鉴定委员会申报城市各类规划,求得技术鉴定,并负责其权限内的各类规划的技术鉴定和审批。负责制订城市建设计划,并组织领导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及风景区、环境卫生的建设活动,检查领导上述各类的城市建设工程的进行及服务质量。负责收集和整理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历史资料、档案,为生产和编纂书刊服务。负责制定本市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有关法规文件,指导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建设局下辖市建筑设计院、市政建设管理处、园林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自来水公司、公共汽车公司等6个单位。
(尤凡若)
【城市规划设计室】 1986年2月,成立鹤岗市城市规划设计室。同年6月26日,经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准予颁发城市规划设计证书,被定为甲类二级城市规划设计单位。
城市规划设计室总负责人郭绍仁,主要技术人员有郭绍仁、戴万生、张怀昌、张连弟、谢兆昌、范秀珍、陈仲毅、程殿君、韩成义、宋小航、王锋等。
城市规划设计室是承担城市各类规划的法定资格的设计单位。
(尤凡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