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 【林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鹤岗林业局是1963年成立的。经营面积 113,960公顷,林木蓄积量467.6万立方米,其中有原始红松母树林446公顷,人工林面积35,94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9.3%。有七个国营林场,五个木材经销、加工企业,全局职工3,082名,其中干部 416名,工人2,666名。1986年全局工业总产值完成1,060万元,实现利润92万元。
1986年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1986年春天干旱少雨,为了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局党委在造林前召开了各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生产调度,技术员参加的造林动员会议,建立了起苗、运输、栽植等主要环节的责任制,计划造林6万亩,实际完成60,625亩,成活率达87%,超过国家规定2%,红旗、三道、桶子沟三个林场评为市造林先进单位。
【提高成林抚育面积】 市林业局为了培育后备森林资源,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每年对成林抚育、采代严格按照林木采伐量不得高于生长量的原则进行。1986年次生林抚育面积34,195亩,出材32,261立方米,低价林改造8,174亩,出材 4,574立方米,人工林间伐7,574亩,出材4,366立方米,人工林经营伐259亩,出材980立方米。通过抚育管理,提高了林分质量。
木材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生产有新发展。
在森林资源日趋减少的情况下,为确保林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开展了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生产。1986年家俱木器完成 8,086件,生产出口雪条棒54万支,采集出口山野菜30,960斤。原煤生产35,000 吨,白灰2,500吨,生产腻子300吨,采石5,000立方米,生产木耳菌20,000瓶,雪花膏20吨,养鱼水面 500亩,投放鱼苗50万尾,总产值完成334.4万元,比1985年增加187.9 万元。
原始林
【护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林区大事,防火第一。在护林防火工作中,认真贯彻了“积极预防”的方针,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在林区及市区进行广泛的宣传,共发放防火布告3,000张,建立防火标语牌 325块,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了护林防火的自觉性。二是突出重点,搞好布防。对红旗、鹤林、三道等重点林场专门配备了五台摩托车进行巡回检查,对防火人员划分了责任区,制定了责任制。三是加强防火专业队伍的建设,全局共配备专职防火员 105名,进行了防火、灭火业务培训。调正、充实了红旗、鹤林、前进社三个检查站。由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受到了省、市政府的表彰。
【林业科技新成果】 市林业局编写的《鹤岗市林业区划》一书,在1986年4月4日被市科委评为鹤岗市优秀科技成果。该书详尽地叙述了我市林区的资源,农林牧土地利用现状及今后的发展布局、结构,为我市今后林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李明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