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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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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务局普法工作概况】 矿务局普及法律常识工作,从1985年 9月正式开始。局党委批转宣传部、局公安处《关于在全局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对普及的对象、内容和要求、方法、步骤,以及验收标准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张鸿业同志担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王春禄同志,副局长姜健同志任副组长。设立了普法办公室。11月份,局党委在机修厂召开了第一次普法工作会议。
  1986年全局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普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实调整了普法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了 158名干部专抓普法工作,局党委专题下发普法工作文件两次,各基层党委共下发文件30份。局普法办编印四期九讲辅导材料下发到基层,各单位普遍给职工定购了法律常识读本,全局购买普法读本十几万册,干部达到100%,工人达到 85%以上,基本做到了师资、场所、课本三落实。上半年全局共办各种形式的普法培训班 414期,培训科以下干部12,962人,占干部应培训总数的 81.9%以上。局党委开办处级以上干部轮训班九期,对全部处级干部进行了脱产轮训。局矿两级党委注意培养典型,总结经验,指导面上的普法工作,局党委先后召开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普法工作南山矿七采区现场会。许多单位采取法律专题报告会、演讲会、智力竞赛、百题赛、普法专刊、画廊、图窗等形式宣传法律常识,全局共开展智力竞赛 135场次,有力地推动了全局普法工作的健康发展,使全局广大职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了安全生产和矿区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王铁春)
  【南山矿七采区普法工作】 南山矿党委和七采区党支部,把普法工作提高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狠抓了各项基础工作,从组织机构、责任制度、教育规划、教育方法和思想工作上落实,从而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使过去被称为“流氓采区”转化为先进单位。省委“宣传工作”、“中国法制报”、“黑龙江省法制报”都登载了七采区的普法事迹,中国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领导检查七采区普法工作时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全省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成为全省普法工作的先进单位。局党委在南山矿七采区召开了普法工作现场会。南山矿党委、南山矿七采区党支部介绍了经验;三名青年工人汇报了经过普法教育后的转变过程和体会;丁若鹏、史文胜同志分别讲了话。
                                     (王铁春)
  【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 8月2日局党委在南山矿召开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省普法办副主任李坤,市委副书记丁若鹏,市委常委、局党委书记史文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 17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南山矿、峻德矿、机修厂、供应公司党委介绍了经验。李坤、丁若鹏、史文胜、王春禄同志分别讲了话。
                                     (王铁春)
  【处级干部普法轮训班】 普及法律常识,矿务局党委首先从领导干部做起,举办了处级干部普法轮训班。轮训前,下发了“关于举办处级干部普及法律常识轮训班的通知”。轮训班共办九期,每期 7天,一期50人。轮训的对象主要是局属各党委,(党组)、机关各处室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退居二线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六十五岁以下的处级干部,轮训班较系统地学习了“八法一条例”,结业后进行了考试。经过两个月的时间,轮训了 42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全部领取了市司法局颁发的普法合格证书。轮训班从3月17日开始,到5月24日结束。
                                     (王铁春)
  【普法宣讲小分队】 从11月11日开始到11月28日,矿务局党委组织南山矿七采区总支书记张孟祥和于海清、付刚、金明利三名青年工人组成的普法小分队,在局属16个单位巡回演讲18场,受教育达四千多人。巡回演讲结束后,局党委宣传部召开总结座谈会。
                                     (王铁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