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职工工资套改 【1986年职工工资套改】 本市企业工资套改工作,从1985年12月下旬开始, 至1986年6月底对市直属的 185户企业(独立核算单位),27,999名职工进行了工资套改。套改人数16,313人,升级15,709人,套改新标准和升级月增加工资总额298,278元,其中摊入成本工资总额122,348元(不含定级),年增加工资总额3,579,340元,人均月增加工资额 18.63元定级人数9,752人,月增加工资额129,750元,年增加工资总额1,557,000元,人均月增加工资13.34元。
这次职工工资套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从始至终进行的稳而不乱。 主要抓住了5个方面的工作。
1986年全市物价分类指数
(以上年为100)
1986年省内各市物价指数
(以上年为100)
1、认真抓好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实施的组织准备工作。国发(1985)2号文件,国办发(1985) 3号文件和劳人薪(1985)29号及劳人薪(1985)31号等文件下达后,市劳动局先后组织企业厂长、劳资干部和有关业务人员分层次的开办短期学习班,深入学习文件、吃透精神、提高认识、掌握好政策;在省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之后,市政府还成立了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使思想和组织的准备工作落到了实处。
2、根据这次工资改革的特点,以实现 “两挂一脱”,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为目的,劳动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对全市 185户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对每户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负担能力进行了反复测算。在此基础上,对经济效益好、贡献大、盈利多、自有资金充足的市起重运输机械总厂、水泥厂、白酒厂、啤酒厂、自来水公司和汽车公司等 6户骨干企业,升一级半;对经济效益一般、盈利不大,但又有资金的企业,升一级:对经济效益较差、自有资金负担能力不够充足,以及亏损开支,资金来源困难的企业,实行了限期整顿,帮助他们采取有力措施,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这次工资改革积极创造条件。经过努力后,使15%经济效益差的企业进入了工资改革的行列, 有力的调动了企业的活力和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3、积极探索,改进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形式,把部分职工经过理顺、 套改升级后的工资,改为“死套活拿”和资金捆在一起使用,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和奖勤罚懒的原则,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劳动效率,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4、在审批方法上采取了积极稳妥的办法,即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理顺套改,第二步升级。在具体审批中,坚持“三先三不”批的原则:先批重点后批一般,先批工人后批干部、先批易后批难;扩大范围超出标准的不批、有矛盾有影响的不批、未经批准的和升格的不批。
5、加强了全社会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次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复杂, 思想问题反映比较突出,尤其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有的老三级工在过去两次 40%升级中都没有评上,强烈要求多升一级。针对实际暴露出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层层负责,不推委不绕道走,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市企改办的领导亲自接待来信来访;市总工会、市委讲师团、市委办公室还派人深入到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认真宣传政策,与此同时,还充分发挥了团组织、妇代会和职代会的职能作用。由于大力加强了全社会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不安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之中,使这次工资改革工作从始至终都稳而不乱。
(丛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