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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1986年1月6日)
  提高教育水平,振兴教育事业,根本在于教师队伍。目前我市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很不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从文化水平上看,小学教师合格率占百分之四十六,初中教师合格率占百分之二十八,高中教师合格率占百分之七,高中与小学教师的达标率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从教材过关上看,尚有百分之五的初中教师和百分之六点五的小学教师没有过关。按一九九。年我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全市大约需要合格教师六千余人,而现在基本合格的教师,不足这个数字的三分之一。因此,充实、培训、提高现有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必须放在战略位置切实抓好。
  按照国家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到一九九。年,高中教师大部分达到大学本科水平,初中教师基本都达到专科水平,小学教师全部达到中师水平,使教师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专业结构,能较好地适应各科教学的需要。
  实现上述目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培训教师。一是有计划地选送年轻教师离职到大专院校进修,培训高中教师。全市每年要以委托、代培办法送出百名以上本科进修生,到九。年可培训出高中教师四百多名,加上新充实的高中教师和本市联合办学培训的高中教师,基本可解决高中教师文化达标问题。二是利用我市现有培训基地,扩大招生数额,培训中小学教师。由教育学院开办专科函授班,到一九八九年将市政初中应进修的五百二十六名教师全部培训完。矿务局通过函授、进修等渠道到一九九。年可基本完成初中教师培训任务。教育学院、市矿师范学校逐年增加招生数额到一九八九年培养毕业生二千名,使小学教师提前完成达标任务。三是实行联合办学。与哈师大、黑大等高等院校进行联合办学,在教育学院办本科班,八六年开办五个专业,八七年开齐主要学科,培训高中教师三百名。四是组织教师在职学习,开展互帮互教和教学研究活动,在实际教学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要稳定教师队伍。稳定教师队伍的根本方法是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当作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使教师工作成为最受尊敬和最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要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尊重教师的良好风气。各级党委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对任教满二十年的,由市人民政府发给荣誉证书;对教龄满三十年的,退休时可发给荣誉奖金。要设立园丁奖,在教师节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教师的住房问题。我市中小学二部制解决之后,逐步把原来用于解决二部制的专项拨款改为中小学教师住房专项资金。要从各部门新建住宅总投资中拿出百分之二用于教师住房建设。夫妻双方一方是教师的,另一方所在单位分配住房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解决。要逐步提高教师的待遇。凡学校自己勤工俭学所得的收入,可适当增加用于教职工福利事业的比例,一九六八年前高中毕业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可享受中师毕业待遇;中、小教一级、特级教师和具有三十年教龄的教师,逐步实行特诊待遇。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制度,控制骨干教师外流。今后,其它行业不准招聘中、小学教师,党政机关不准抽调合格教师做其它工作。外地调入的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都要分配到学校任教。对近几年流出教育的骨干教师,要动员他们返回教育岗位。要加强教育队伍的思想建设,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要逐步把教育学院办成我市教学、资料、实验、电化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的教育中心。要搞好教育学院的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并逐步充实设备,在三年内逐步完善实验室、资料室和电化教学设施,以适应培训师资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学院、师范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先安排教师进修,以提高教学质量,培训更多的合格中、小学师资。教育学院、师范学校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把全部精力用在培训师资上。电视大学也要为中小学培训一部分教师。
  四、要切实解决教师培训经费问题。为了保证教师培训目标的实现,市、矿都要从教育经费总额中提出百分之三,作为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并随着教育经费的增加而逐年增加。在教师培训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提倡和鼓励教师自费进修或自费公助进修,对这类教师的进修要优先安排,进修期间可享受在职教师的待遇。今后凡是经过培训的教师,调到外系统时,要由接收单位缴纳全部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