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本市于1980年 9月鹤岗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始,设鹤岗市人大常委会。
1987年12月13日至15日召开鹤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鹤岗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了鹤岗市第十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了出席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鹤岗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主 任 车建生
副主任 高 云 张玉珍 安昌山 陈 音
秘书长 季春林
副秘书长 王同兴
鹤岗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主 任 邢广居
副主任 崔广居 张玉珍 陈 音 王宪林
秘书长 王宪林(兼)
副秘书长 王同兴
委 员
王显宗 伍 朋 王秀峰 张海惠(满族) 王同兴 申文堂 张敬民 郭永珍(女)
刘玉华(女) 常福来 孟 坤 赵 义 高福苓(女) 孙玉洁(女) 庞 岳 季春林
赵乃君(满族) 韩革新(回族)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领导人
办公室
主 任 王同兴(兼)
人事办公室
副主任 史先灵
经济办公室
副主任 王 泽 董瑞忠
法制办公宣
副主任 孙玉洁
科技文教办公室
副主任 宋家驹
(李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