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市委常委会议

政治

中共鹤岗市委员会

市委常委会议






                  ·市委常委会议·
  【常委六次会议】 中共鹤岗市委常委第六次会议于1987年 2月20日召开。张玉斌主持会议,索长有、丁若鹏、刘忠、高学仲、潘华安、张成富出席了会议。邢广居、车建生、傅兴礼、薛国祥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一、听取薛国祥汇报土地管理工作情况(其它略)。
  会议听取了土地管理局副局长薛国祥关于贯彻中发[1986]7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 和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对以往乱占土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问题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坚持违法必究,情节严重的要严处。
  会议强调指出,土地管理工作必须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即全市的所有土地由市政府统管,由市土地管理局代行市政府的职权。今后各企业、林场、农村、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用地不论是城市建设还是生产建设用地,都必须经由市政府(市土地管理局)“一支笔”审批。土地属于国有,任何单位的所在地,任何企业从事生产和建设的地界范围,土地都不属于单位和企业所有,决不允许乱占滥用,要求市土地管理局认真整顿好队伍,自觉地依法开展工作,按照党的政策办事。
  【常委十九次会议】 中共鹤岗市委常委第十九次会议于1987年8月7日在市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张玉斌主持会议。索长有、张珠钰、丁若鹏、史文盛、刘忠、高学仲,潘华安、张成富出席了会议。邢广居、车建生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一、二、三、四略;五、调整市委常委分工。
  会议决定对市委常委的分工调整如下:
  张玉斌主持市委全面工作,分管军事工作和政策研究室的工作,负责联系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
  索长有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要抓经济工作、政权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工作,分管农工部的工作。市委书记外出期间,主持市委的全面工作。
  张珠钰分管组织、干部、党校、统战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工商联方面的工作,协助张玉斌抓党风工作。
  丁若鹏协助市委书记处理市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宣传、政法、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和经济政策研究。
  史文盛主持矿务局党委的全面工作。
  刘忠协助分管副书记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新闻、出版方面的工作。
  高学仲协助常务副书记处理市委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史、信访工作和市委机关党委工作,协助市委书记指导政策研究室的工作。
  潘华安协助分管副书记负责组织、干部方面的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老干部工作。
  张成富负责军分区的工作。
  【常委三十次会议】 中共鹤岗市委常委第三十次会议于1987年12月28日在市委四楼会议室召开。
  邢广居主持会议,丁若鹏、苑宝山、张珠钰、刘忠、高学仲、潘华安、张成富出商会议。傅兴礼、任喜全、崔广居、张玉珍、卫德洪、韩玉祥、安永范、白伟民、王丹、赵学礼、王礼民、刘野,赵经伟、傅玺政、范洪洲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
  一、传达中共黑龙江省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孙维本书记、侯捷省长在省委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根据省委这次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我市明年的各项工作。会议决定;1988年元月上旬召开市委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和省委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明年的工作。
  二、讨论研究市管县接交工作安排意见。
  国务院[1987]177 号和黑政函63号文件,决定将萝北、绥滨两县划归鹤岗市管理。会议决定市管县接交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在年末前完成整体接交的基础上,争取1988年1月5目前把主要部门、重点单位的接交工作基本交完。会议要求在接交工作中要注意四个问题:①要尽量简化形式,缩小规模,参加接交工作的人员要少而精;②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反对以“老大”自居;③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禁借机大吃大喝、索取礼品或低价购买、变相索要农副产品;④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两县干部的思想情绪,确保两县工作顺利进行。
  三、(略)
  四、调整市委常委分工。
  会议决定对市委常委分工调整如下:
  邢广居主持市委全面工作,分管军分区工作和政策研究室的工作,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的工作。
  丁若鹏主持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市委书记外出期间,主持市委的全面工作。
  苑宝山协助市委书记处理市委的日常工作,分管宣传部、政法委、文联、社联的工作。
  张珠钰分管组织部、统战部、对台办、党校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工商联的工作。
  史文盛负责矿务局党委的全面工作。
  高学仲协助常务副书记处理市委的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史委、信访办和市委机关党委的工作,并协助市委书记指导研究室的工作。
  潘华安负责组织部、老干部局的工作。
  张成富负责军分区工作。